A. 婚後男方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
我只告訴你大原則,細節你就得查一查我國的婚姻法了。就是說夫妻存續期間的所有財產都定義為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都是要對等分配的。但是婚姻法中有幾種例外: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而且就算房產證上只有他一個人的名字你們結婚了也屬於共有財產。
除非你們婚前就到公證處做了公證。沒結婚時就分清了各自婚前財產。但是你們應該沒做公證。
B. 婚後買房,房款是一個人付的,離婚時怎麼分
1, 若婚內買房雖錢定要慎重 2 婚買房離婚何 房產權認定簽訂合同准獲房產證間准 1 ,要看房婚前婚買婚前買婚前財產另權若婚前買婚前或婚加另名字則雙共同財產 2房若婚買若雙於房產沒特別約定即使名字夫妻共同財產應平 3 論婚前婚買若起貸款婚共同貸款部及增值部應平 具體割案: 高民院關於適用《華民共婚姻》若干問題解釋(三)第10條第2款規定雙婚共同貸支付款項及其相應財產增值部般按照公式計算:夫妻婚共同貸部(含婚償本金利息)÷實際購房款(房屋購買價+離婚已全部利息)×離婚房屋市場
C.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自己還貸款,一個人承擔家庭費用,離婚時怎麼判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還在還貸,婚前部分不算共同財產,婚後還貸部分算。離婚時該套房產的歸屬先由你們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該套房產應該歸你個人所有,但對於另一方還貸及增值部分,應該給對方一定的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D. 您好,2年多離婚,財產怎麼算啊男方婚前按揭買房的,婚後男方一人支付貸款,平時的收入都是AA制,無孩子
1、房產問題依照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定處理,如果房產證只寫你一個人的名字,協商不了可認定為你的個人財產;如果寫雙方的名字,只能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其他婚後財產如果沒有書面特別約定的(與收入是否AA制無關),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割。
《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E. 按揭貸款買房,離婚後房產分割怎麼計算
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參考如下法條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F. 男方付了首付,婚後兩人共同支付按揭貸款,離婚時女方有房屋產權嗎
您好!該房屋為夫妻共有財產,如果離婚該房屋,女方也同樣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一般是按照均等分配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