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前父母買的房子交的首付,後面貸款也是父母出,現在夫妻要離婚女方有資格分割嗎
假如兒子隱瞞父母把媳婦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去了,那麼這個媳婦對房產就有了分割的權利了。
因為,兒子這個加名字的行為在法律上是屬於贈予財產的行為,而且經過了房產交易中心的手續辦理,就有了法律的效應。
關於能夠分割多少的房產權利,就要看兒子在贈予房產的時候,房產證上有沒有註明各人的產權份額,如果沒有註明份額,那麼,法律上就會承認是平均分配,也就是說,房產證上有幾個名字,這個媳婦就占幾分之一。
當然,在辦理離婚手續,分割房產的時候,法院還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來判斷的。
比如,結婚年數的長短,兒子的銀行卡里還貸款的錢的來源,婚後的生活,工作,收入情況,是誰提出離婚的,兒子或者媳婦有沒有哪一方欠哪一方需要感情補償的問題等等。
這些情況會決定在平等分配房產的時候,適當的進行調劑具體的金額大概是多少錢。
房產的價值以目前的市場價打個八折作為這婚房房子的現在價值,在這基礎上進行錢的分割,一般是兒子給媳婦錢,房子歸兒子所有,反之也一樣。
⑵ 婚前買房,婚後父母幫還貸,離婚怎麼分
首付和房貸有父母出資的話,那麼離婚後房產也貴出資一方。但要保留有出資但已經證據才行。
⑶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購房,婚後繼續由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的話房產如何分割
你把事情看復雜了
拋出誰拿首付,拋出誰交房貸這兩點不說(因為法院不管這些)
1.婚後屬於你們兩個人的共同財產,既是房主是老公,離婚後房子兩個人平分
2。父母還款和婚後你們兩個人沒有還款 這個沒有關系
法律規定:婚後屬於共同財產 離婚後財產平分 !
明白了嗎 ?
⑷ 婚前父母付首付 婚後父母給還貸款 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 離婚後 房產怎麼分割
1、婚前父母付首付款,為子女購買房屋,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是自己的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2、婚後父母繼續為上述購買的房屋歸還貸款的,歸還貸款的數額也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仍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
3、對於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後明確指定贈與本人的財產,均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⑸ 婚前父母首付購房,貸款一直都是自己還,婚後也是自己還貸,如果離婚了房子屬於好人財產嗎
還貸部分屬婚內財產,倆人平均分割,首付部分算男生所有,
例如首付20萬,房總價100萬,那20屬男方,80還貸部分,倆人各40萬分。
⑹ 婚前父母首付買房,婚後父母還貸,房產證兩個人的名字,離婚要分割嗎
房子分配給男方。根據《新婚姻法》第六條規定: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現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持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麼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麼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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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婚前父母出錢付首付,婚後也是父母還貸款,但是房產證上加了女方名字,離婚時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一方父母出資首付,指定贈予夫妻一方,即屬個人財產;婚後夫妻雙方按揭部分,計算方應予另一方補償金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受法律保護;
8、雙方對婚前財產的歸屬沒有約定的,該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存續或因財產存在形態的變化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9、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房屋預售合同的買受人為該方且產權證登記在該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其個人財產。
另一方婚後參與清償貸款,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但對以夫妻共同財產或另一方個人財產清償的貸款部分,離婚時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對另一方給予合理的補償。雙方就補償問題達不成協議的,可以參照該房屋的市場價值,按另一方的出資比例(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的貸款部分,各佔一半出資額)計算一方應支付給另一方的補償數額。
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證據證明該房屋是在雙方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資購買,僅是名義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該房屋在離婚時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⑻ 婚前父母出首付貸款買房,離婚怎麼辦
一.如登記在一方名下,屬一方所有,可以進行協議處理;不能進行協議處理由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⑼ 婚前付的首付婚後父母還貸,離婚我有財產分嗎
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所有權證》是確認房產歸屬的唯一合法有效證據。請您打開《房屋所有權證》,看看上面有沒有登記您的姓名。如果登記有您的姓名,該套房產就屬於你們的夫妻共有財產,如果離婚,您就有權分割。如果《房屋所有權證》上沒有登記您的姓名,您就無權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