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貸是一個人背的,但是配偶有簽字,算共同貸款么
在婚姻期間,無論夫妻雙方那一方所貸款,都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貸款在誰名下不會造成負債就是誰的。名下資產也是一樣的,夫妻雙方婚姻期間不管在誰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資產,如何分割資產、負債會在離婚辦理時期通過雙方協商或法院判決來決定,在離婚後可以提供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證明資產、負債是否是自己的
㈡ 新婚姻法,是男方父母,或者是男方本人付的首付,然後夫妻兩人一起還的貸款,這該怎麼算~
這個要看房產證的上的名字是誰。
如果是男方名字,
那麼房屋歸男方所有,婚後的還貸部分為夫妻共同擁有,
需要平均分割,然後適當補償給女方升值部分。
如果是男女雙方名字,那就是夫妻雙方擁有。
另外提醒一下:
沒有新婚姻法,新出台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是對婚姻法的第五、六、七、十、十二條的解釋。
㈢ 夫妻雙方中一人名下有貸款記錄也算二套嗎
夫妻購房是以二者為一個家庭的名義來購房的,只要二者中有人曾經有過購房貸款記錄,都算在家庭名義之下,所以只要夫妻中有人名下在北京有住宅或曾在全國有貸款記錄,再次購買在京住宅的話都算二套資質,首付比例必須達到80%。
㈣ 夫妻婚後名下各有一套商辦,各自都有貸款,如果想買一套住宅,首付和貸款比例怎麼計算呢
北京現行政策是認房又認貸的,但是認北京的住宅,以及全國范圍內的住宅貸款。所以以您的情況來看還是首套資質,首付比例是普宅35%以及非普宅40%
㈤ 新婚姻法婚前一方首付,婚後雙方按揭還貸。房產算誰的
1、按你所述,根據婚姻法解釋(三),該房產如已登記在男方名下,則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的話,離婚時,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可獲得已償還部分及還款期間房產增值部分的補償。
2、在房產交易時,如需加上女方名字,都可以房產證未辦理之前辦理。具體只需買賣合同上男方、女方均簽字,並約定份額即可(也可辦房產證時另行約定)。
3、如果按第1種情況,該房已辦到男方個人名下,此時如添加女方名字,雖可按規定不繳納契稅,但還是有其它的稅產生的(雖相較契稅少很多)。
4、辦理按揭時分為貸款合同、抵押合同。一般來講,銀行會要求貸款人與抵押人一致,但也有貸款人為一方,房產抵押人為兩方的情況,後者存在於房產是共有房產,而貸款只是一個產權人的情況。
不知可否理解?
㈥ 夫妻之間的貸款如果在老公名下查徵信我的顯示嗎
去公正,直接到房地局辦理「贈予」過戶就可以了
如果他在還沒有離婚的時候賣,就需要夫妻雙方都在場在房地局簽合同,還要帶著戶口本 房產證 結婚證身份證等
要是離婚後並且房產已經過戶到女方名下
女方需要帶離婚證,戶口本身份證還要開具單身證明還要男方寫一份主動放棄的協議放棄就可以到房地局簽字了 如果離婚判決書上是將房子全部判給女方就不需要寫放棄協議書了
㈦ 夫妻共同貸款,貸款在老公的名下,老婆可以去查詢嗎
不可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