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結婚前父母以我的名義申請貸款買房。還款我父母來還。我結婚後房子這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謝謝
個人財產,但是你們之間有約定的話按照約定的辦,但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貳』 婚前父母給我買房 名字寫的我的 有貸款 婚後我方父母給我還貸 這套房子算婚前財產嗎
婚前父母給子女買的房子,婚後父母還貸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是婚前財產。
如果婚後不是夫妻共同還貸那麼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不算婚後財產。婚後夫妻一方父母還貸的房產算是父母贈與的屬於個人財產,即使離婚也不會進行財產分割。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婚內父母用我的名字給我貸款買房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叄』 父母貸款買房用我的名字
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新的規定不是說,如果想一起分房產的話,就得給貸款那房相應的貸款補助的,否則是沒有資格分房產的。
『肆』 婚前父母貸款買房寫的我的名字 但是一直是父母還的婚後離婚那怎麼辦
你說的這種情況,該房產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但前提是必須保留父母為該房產支付房款的全部有效憑證,能夠證明即使在你婚後所支付的房貸均是你的父母出資,與你的各項收入均無關系才行。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及第十條的相關規定,由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視為只對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伍』 我婚前,爸媽以我名首付買房,婚後爸媽以我的名字還貸款,這個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您好,您的問題屬於《婚姻法》的范疇。
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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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父母想以我的名義買房,寫我的名字,想問下利弊。
還是買在爸爸媽媽名下好,天下最不會算計害你得是父母啊,你們血脈相連啊,新婚妻子離婚的多了去了,房本如果名字是你的,女的要拿走一半對嗎,如果是父母的,她凈身滾蛋,結婚前就約定好,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公正法律文書,別弄到雞飛蛋打得不嘗失。
『柒』 現在父母以我的名義按揭買房,所有錢由我父母出,結婚後,按揭依舊是我父母還,
是的,不過到時候你們會面臨二套房繳稅的問題
『捌』 父母以我的名字買房,貸款他們償還,可不可以由父母貸款
1.需要看貸款人年齡的。2.直系親屬可以的。
『玖』 父母要用我的名字貸款給弟弟買房子怎麼辦
認命吧,能怎麼辦。我比你慘,我是被我奶奶逼著給我堂弟貸款買房!發現像我奶奶這樣的都很長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