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未還清能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嗎
可以是可以的只不過,房產證在為還款親貸款以前市質壓在銀行里的,因此你到房管局的話也就只能是進行一個備案,要等到環烷以後才能正式更名。
Ⅱ 正在按揭的房子房產證增加夫妻一方的名字,怎麼辦理手續
1不建議婚前加名字,費用超級高, 而且要先清貸
2隻要你們結婚後拿身份證 戶口本 結婚證 房產證去公證處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將房產約定為夫妻共有就可以了,約定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等貸款還清後就可以拿公證書加名字了.因為約定公證單方不能撤消,所以有保證
3夫妻財產約定公證是400-450,過戶加名字時候只有換證的工本費,沒有其他費用
Ⅲ 老公貸款中房子,辦房產本時能加老婆名字嗎
一開始如果是一個名字的話,後面可以加自己愛人的名字的,而且貸款的房子,房貸沒交清前,房產證是抵押在銀行的,
Ⅳ 貸款房婚後可以加配偶名字嗎
還在還貸款的話是不可以加名字的,只有還清後才可以。
Ⅳ 按揭中的房產證可以增加配偶的名字嗎
不可以,按揭貸款的房屋產權,抵押在銀行,不能隨意添加房產證名字的。
按揭房屋抵押:
① 「按揭」一詞是英文「Mortgage」的粵語音譯;
②指以房地產等實物資產或有價證券、契約等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並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貸款還清後銀行歸還抵押物;
③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款保證,按揭人在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
④在此過程中,按揭人享有房產的使用權。
Ⅵ 貸款中的房子可以加老婆的名字嗎
向銀行申請 如果銀行同意的話就可以 如果銀行不同意就只能等到錢還完後才可以添加名字 一般銀行都不會同意 看關系了
Ⅶ 貸款房,房產證正在辦理,可以加夫妻的名字么
房產證上加名字及辦理費用,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房屋有貸款尚未還清
如果房產有貸款,則不管是加配偶或是子女的名字,都須徵得抵押權人(一般為銀行或公積金中心擔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權人是不會同意的,所以實務操作中是還清貸款後方可加名字。
所以,如果房屋有貸款要增加名字或去除名字,則必須先還清貸款。
第二種情況:房屋無貸款,或貸款已還清,要加配偶的名字
夫妻雙方本人帶好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和土地證(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務中心房管窗口辦理即可。鄉鎮房產至各鄉鎮房管所辦理即可。
所需全部費用:住宅加名字的費用是100元(配圖費20元+登記費80元)。非住宅加名字的費用是570元(配圖費20元+登記費550元)。
當然,還有去掉配偶名字的情況。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可以添加對方為房屋產權共有人,在婚姻發生變化(如離婚)產生離婚析產時,可以將房產變更到其中一人名下,需繳納住宅登記費80元每套,配圖費20元每套。
第三種情況:房屋無貸款,或貸款已還清,要加子女的名字
很多市民認為,父母房屋加子女名字是天經地義,也是很簡單的事,更不應該需要費用。但從物權來講,現產權人是甲一人,即房屋的百分之百產權屬於甲,要在房產證上添加名字,也即意味著房屋的產權從原屬甲一人的變化為屬甲乙二人共有。房屋登記部門在辦理相應的所謂加名手續時,會按照產權轉移的方式來辦理相關手續。
因此,在房產證上添第二人名字,被添加人不管是子女還是父母(配偶屬特殊情況)、或是陌生人,原理都是一樣的,都是將原屬於一個人百分之百的房屋產權,轉移其中的部分產權(具體比例雙方可約定)給第二人。
但雙方可約定具體的轉移方式:買賣還是贈與。買賣和贈與過戶費用是完全不一樣的,選擇哪種方式,要視情況而定。
Ⅷ 有貸款的房子還可以加配偶的名字嗎
(一)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1. 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2. 辦理所需要的費用: 110元手續費。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 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3. 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4.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二)沒有直系血緣關系的房產證加名字
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 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稅。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三)無貸房產證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 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的費用:110元手續費:80元手續費,25元籍圖費,5元 貼花費。順利的話,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產證。
(四)特別注意事項:房產證上給妻子或丈夫加名 夫妻間權屬變更免徵契稅
2014年1月,財政部、國稅總局日前發布通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進行 房屋、土地權屬的變更,免徵契稅。
財政部、國稅總局日前發布通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 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 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 共有份額,免徵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