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有貸款記錄 影響子女買房嗎
不會影響。
申請貸款的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4、貸款用途明確,符合國家規定,且可提供相關證明;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❷ 父母出首付貸款買房,可以由子女辦理還貸嗎
借款人是誰,就應以誰的名義還款,但實際由誰出資,無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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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父母要貸款給子女買房,有哪些流程
買房流程
第一環節:著手准備買房
買房首先要根據資金實力、還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實際購買力,並根據工作生活的需要,確定房屋的區位、面積、價格、樓層、朝向等。
第二環節:挑選房源
這一環節是准備工作的延續,可以從報紙、電視、網路或相關房地產網站上查詢,購房者需要綜合三種媒體的優勢,全面細致考察房源信息。
第三環節:實地看房
選房是個技術含量很高的活兒。選房前你要對容積率、綠化率、公攤、戶型方面的基礎知識有所了解。
如購買的是現房,可以直觀地看到房屋的結構、戶型,但如果是期房則只能以戶型圖來作為選房依據。這個時候,購房者一定要學會看戶型圖。
第四項環節:談判簽訂買賣合同
確定目標後,就進入了和售房人實質性接觸的談判階段。談判簽訂買賣合同這一環節是購房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買賣雙方必須把自身的權利和義務落實到文字上,特別是有關房屋的面積、付款方式、物業狀況等關鍵條款。
第五環節:辦理貸款
目前二手房可以辦理商業貸款。根據自身的財力和所購房屋的各種條件綜合考慮貸款的額度、年限等。由中介公司協助按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第六環節:辦理產權過戶
原來賣方的名字要更換成新的買房人的名字。要在中介公司的指導下准備齊相關的資料,然後權證人員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3)父母有貸款還能給兒女貸款買房嗎擴展閱讀:
貸款買房手續程序:
1、請到銀行了解相關情況。並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2、接受銀行對您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
3、接下來就可以辦理借款合同,且由銀行代辦保險。辦理產權抵押登記和公證。
4、最後剩下的就是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注銷登記。
經過以上手續及流程,您就可以通過按揭得到新房子了。 通過記者以上所述您應該對按揭有了更深的認識,並且了解了辦理貸款的相關事宜,希望按揭這把鑰匙打開更多的屬於你、我、他的新房之門。
❹ 父母有過房貸記錄,子女買房能按照首套辦理貸款嗎
女兒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個體,當然可以以她的名義按照首套房辦理貸款,與他父母有否貸款無關聯。
❺ 父母有貸款未還清,子女是共同償還人的,子女還能貸款買房嗎
子女必須要繼續還貸款,因為房子是父母的,子女有權利繼承,所以貸款也需要繼承。
❻ 父母有不良貸款記錄的兒女能否按揭貸款買房
樓上的真羅嗦,回答的又不對,汗!父母資信跟兒女沒關系,只有夫妻間的資信才有關聯,不懂請不要裝懂,暈死
❼ 子女買房,父母能參與貸款嗎
子女與父母戶口在同一本戶口本(一年以上)的,能參與一起用公積金貸款。
❽ 父母貸款給子女買房,父母可以要回么
情形1: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是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該房屋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其他相反的約定,離婚時另一方自然無權主張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購房款,剩餘房款是以按揭貸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還貸,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登記方所有,由其繼續支付剩餘貸款。對於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產生的增值,則由得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情形2: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一般情況下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非登記方有權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者雙方之間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
情形3: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應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並進一步約定了各自份額,則按約定享有產權。如果雙方對共有方式沒有進行約定,則視為等份共有。
情形4: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應當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因為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就理解為對雙方的贈與。因為在雙方尚無婚姻關系時,即使雙方是為了結婚的目的而購房,畢竟能否結婚仍有變數。
情形5: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也應當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簡單理解為雙方父母對一方的贈與。如無其他相反約定,應認定為雙方按份共有。
情形6:婚後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這條解釋主要是考慮到我國現實國情:房價飆升,父母為子女購房往往傾其畢生之積蓄,並是在懷著對子女婚姻長久美滿的美好期許的前提下為子女出資的。在目前情況下,將此出資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較為公平。
情形7:婚後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除非有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會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情形8:婚後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
這種情形較為常見,而且爭議頗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情形9:婚後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若無其他相反約定,應當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此種情形下,以認定為共同共有為宜。
情形10: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
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時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款部分應認定為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由於個人財產婚後的自然增值仍然歸個人所有,故離婚時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應判歸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