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是夫妻簽名華夏銀行貸款共同財產,離婚後財產判給我,現在要提前還款為什麼銀行必須要夫妻到場簽字
判給你了,他就不用到場了。沒必要。
B. 老公是婚前欠的銀行貸款'為什麼婚後還要我去簽字
理論上確實沒你什麼事。銀行找你去簽字,一方面想多找一個人為這筆貸款做擔保以降低風險,另一方面是為了預防你丈夫把資產轉到你名下,將來對他追債的時候會對執行造成困難。如果你拒絕的話,銀行可能會找理由提前收回貸款。
C. 房子是婚前財產離婚時在銀行貸款時簽字了怎麼辦
如果有婚前財產協議的,則在離婚時,應該根據雙方的財產協議中的約定來確定財產歸誰所有。
如果仍欠有房貸的,則在離婚後,應該由房屋的產權所有人來負責償還。但是,對於貸款銀行而言,如果貸款銀行不知道雙方的協議約定,且該貸款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的,則在離婚後,雙方對銀行仍應共同承擔償還貸款的法律義務。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D. 老公欠銀行的錢,我的婚前財產會被凍結
你老公欠銀行的錢,你的婚前財產不會被凍結,但你如果婚前沒有做財產公證,那在婚後你的財產可能會被作為共同財產用於償還共同債務
E. 已經公證為婚前財產的房屋,在其貸款時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房屋在丈夫的名字
以房屋抵押貸款時,按物權法規定以登記為准確認權利人,又有婚前財產公證,理論上不需要配偶簽字,有的地方的銀行如上海的銀行即是如此處理。
但有的銀行過於審慎,寧有不缺,還會要求配偶在抵押合同上簽字。
F. 夫妻婚前一方貸款購買的房子怎樣處理算共同財產
一般來說,除非婚前買的房屋房產證上有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則屬於共同財產,否則屬於購買方的個人財產。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房產證的,就是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的這和第一種情況本質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不同。這種情況下,也是婚前財產,屬於一方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果涉及共同還貸: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G. 老公欠銀行貸款還不起,會執行妻子婚前財產嗎
不會
如果你有婚前證明可以證明這是你的婚前財產就不會執行你的。
H. 我欠銀行貸款,現在無能力償還,會不會拍賣我老婆的婚前財產
如果能證明是你老婆的婚前財產,法院當然無權拍賣!
一、個人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
二、最好是你們夫妻倆就共同財產、個人婚前財產搞一個協議,進行一下明確。
1、本來只要你們夫妻倆約定了,這個就是合法有效的;
2、但你現在面臨著訴訟的問題,因此,最好是進行公證。
經過公證後的協議,法律效力最高,如果法院執行你老婆的財產,你老婆可以憑公證書提出執行異議!當然公證是要收費的,標准一般是按千分之三收取。
三、如何對婚內夫妻財產協議進行公證?
1、應當提交哪些的證明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護照等);
(2)財產的產權證明;
(3)結婚證。
(4)婚內財產協議書草稿。
2、辦理婚內財產協議公證需要注意的問題:
(1)當事人在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中,應對各方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在婚後的使用、維修、保養、處分以及財產孳息歸屬作出明確約定;
(2)當事人在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中,應對各方婚前(或婚後)債務的清償作出明確約定;
(3)夫妻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書的內容應符合法律,符合社會公共利益,不違背社會公德。
I. 老公是婚前欠的銀行貸款,為什麼婚後銀行還要我去簽字
女性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一定要給自己長一個心眼,因為在結婚之前你老公在銀行欠的貸款,你婚後去簽字的話就很有可能成為了你老公的貸款擔保人,如果說你這個字一簽的話就很有可能把你老公婚前的債務,變成了你的債務了。
所以你在這個時候一定要保持大腦的清醒,不要被輕易蒙蔽。如果說你老公這一份婚前貸款是他個人貸款個人使用的話,那麼你後期一定不要自己幫他簽字,如果說這份貸款是你老公個人的名義貸款,但是是你兩個人共同使用了的話,那麼你續簽字也是天經地義的,因為這份欠款也是你們兩個人共同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