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在銀行貸款還不上子女需要還么
父母欠銀行貸款不能歸還,屬於個人行為,對其子女沒有影響。但欠債人子女在繼承遺產時,必須先償清債務,才能繼承遺產。
《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貸款的錢不還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2. 子女欠貸,無力償還,父母有義務替其還款嗎
從法律角度看,是沒有的,父母把孩子撫養滿18周歲就完成了義務,所以任務單位不能扣除父母的錢抵債,但從情感方面父母看不子女受苦,一般有能力都會替子女還債。
3. 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買房,交首付 並還貸。如何體現贈予關系
房產登記對方名下,而且又不願意放棄,就無法提現是對你個人贈予
婚後父母購買,只登記你名下,屬於對你個人贈予
可以你們寫借條給父母,父母出資和還款都屬於你們借款,萬一離婚,借款各還一半
如果能簽訂夫妻財產協議,寫明房產屬你個人財產也可以
或者是房東登記父母名下,只是借你們住,這樣所有權歸屬將來沒爭議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4. 父母買房,子女可以替還貸款嗎
子女可以做為共同還款人。借款人也就是債務人,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債務人,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
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5. 父母給孩子買房貸款,戶主是孩子的名,貸款怎樣轉給父母由父母償還
如果貸款已經下來了,只要把卡號給父母每個月按期還款就行了!
如果貸款沒有下來的,那麼產證上可能就要加上父母的名字銀行才會放款的,如果他們沒有共有權,你個人沒有還款能力,銀行無法發放貸款。
6. 父母退休能和孩子共同還貸款嗎
父母對孩子沒有這個責任,作為成年的孩子,只有贍養父母的責任,除非父母有能力願意幫你,但作為孩子,必須要感恩於父母,要知道,責任是做人的尊嚴。
7. 父母的房產房貸還沒有還清如何才能轉給子女
必須貸款還清後才能進行過戶。
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子女一般是不可以遷移戶口的父母戶口上的。
可以在貸款還清辦理過戶後再遷移戶口。
8. 離婚房子還有貸款,可以把房子過戶到孩子一個人名下嗎
有貸款的前提的,是不能轉讓給小孩的。可以還清貸款之後再過戶
9. 現在父母可以給子女還房貸么
國內國外的情況有所不同,本來青年18以後有完全的行事責任,再國外,很多情況是成年以後自己負責生活脫離家庭,中國情況不同,很多家長在培養孩子這方面表現出溺愛,很多事都會為孩子首先做好,甚至孩子成年以後的吃穿住行,其實這對孩子的培養是不利的,對於它個人的獨立和進步是不利的!大人為孩子房貸,可以是可以,但是個人覺得,如果可以,盡量不要大人房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