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人員可以進行民間借貸活動嗎
事業單位人員可以進行民間借貸活動。
1、在民間借貸中,公務員可以作擔保。
2、在民事法律關系中,公務員也是普通公民,公務員具有穩定的收入,可以作為擔保人提供擔保。
3、《擔保法》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第八條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第九條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4、公務員為他人借款擔保是個人行為,不代表國家機關或單位,由個人承擔責任。
5、公務員擔保應當承擔償債責任。不明真相的群眾往往會將公務員與黨和政府行為掛鉤,如因債務糾紛影響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和形象,甚至產生違法犯罪行為,將會受到嚴厲追責。擔保人在無力償還借款的情況下,易發生貪污、挪用公款用於還債或其它違法犯罪問題。因此有的地方政府出台禁止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與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相關規定。
② 政府工作人員能不能為經營性貸款擔保
《擔保法》規定: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擔保法解釋: 第三條 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反法律規定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③ 是否有嚴禁黨政幹部或國家公職人員為企業或個人承擔信用擔保的規定
公務員以個人身份為企業或個人承擔信用擔保,並無嚴禁規定。
④ 黨員幹部參與民間借貸
黨員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參與民間借貸、投資理財等行為應貫徹「六個嚴禁」。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及實施辦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規定,黨員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參與民間借貸、投資理財等行為應貫徹「六個嚴禁」:
一、嚴禁組織、從事、參與非法集資、民間違規借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活動;
二、嚴禁為非法集資、民間違規借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活動提供方便、擔保和保護,或者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縱容、包庇這些活動;
三、嚴禁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向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無償或明顯低於正常利息借款;
四、嚴禁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出借資金給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收取高額利息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五、嚴禁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以委託他人投資證券、期貨或者以其他委託理財的名義,未實際出資而獲取「收益」,或者雖然實際出資,但獲取「收益」明顯高於出資應得收益。
六、嚴禁以配偶或子女及其配偶名義參與上述活動。
⑤ 公職人員能擔保貸款嗎
是可以的,但你得小心一下,你要擔保的人是否靠譜,是否有還款來源。如果被擔保人錢不還了,是需要你還得
⑥ 領導幹部個人對外擔保需要報告嗎
領導幹部個人對外擔保是領導幹部的個人行為,是不需要進行報告的。除非涉及到單位進行擔保必須得對上級部門進行報告!
⑦ 銀行是否同意領導幹部用信譽為企業保貸款,擔保是否有效
一般為個人擔保可以,為企業擔保不可以
⑧ 紀檢監察幹部可以為人擔保貸款嗎
只要他本人同意,其它人是沒有辦法干涉的。
這種都屬於民事的,只要這個人願意擔保,不管是什麼身份,是都沒有問題的。
⑨ 一個公務員可以擔保幾個人貸款
公務員擔保貸款人的人數方面,政策和銀行對此都沒有具體限制。因為具體情況主要取決於借款人資質擔保人資產情況。
以公務員作為擔保進行貸款,需要滿足一些條件要求:
1、借貸人須是中國大陸居民;
2、借貸人有穩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3、借貸人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4、借貸人無不良信用記錄等;
滿足這些貸款的條件就可以向銀行申請擔保貸款。
(9)領導幹部能否為個人貸款擔保擴展閱讀:
公務員擔保貸款需要的手續:
1、公務員工作證明;
2、公務員及借款人個人徵信記錄;
3、公務員及借款人身份證、結婚證;
4、借款申請;
5、固定資產所有證復印件(不一定要抵押,但一定要備案);
6、簽擔保借款協議;
7、公正上述協議;
8、放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貸款擔保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務員信用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