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都購房新政策2020
一、加強土地市場調控
(一)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優化供應結構,住宅用地佔經營性用地的比重不低於60%,供需緊張區域不低於70%,優先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
(二)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有效調控土地價格,引導市場主體理性拿地。
(三)全面清理已供未開發的土地情況並向社會公布,加大已供未開發土地的促建力度,嚴格落實閑置土地處置規定,堅決打擊捂地、捂盤行為。
二、落實金融審慎管理
(四)繼續執行好差別化信貸政策,嚴格審查購房首付資金來源,嚴防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等違規挪用於購房。
三、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五)大力實施租賃補貼擴面提標,將公交、環衛、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行業人員納入保障范圍,保障住有所居,實現應保盡保。
(六)進一步培育和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發展,通過新建、改建、盤活存量等方式切實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租購並舉解決新市民居住問題。
(七)加快推進城市有機更新,加大老舊小區改造力度,提升居住品質。
四、完善住房調控政策
(八)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加強購房資格審核,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
(九)提高公證搖號中棚改、無房居民家庭優先的比例,棚改優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無房居民家庭優先最低比例由棚改優先後剩餘房源的50%提高到60%。
(十)加強熱點樓盤銷售方案審核,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優先保障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
(十一)發揮稅收調節作用,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到5年。
五、加強市場監管監測
(十二)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對涉嫌存在捂盤惜售、價外加價、虛假廣告、捏造和散布不實言論、哄抬房價、違規挪用各類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各類貸款主體,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十三)完善房地產市場監測評價體系,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進一步提高監測評價的科學性和准確性。
六、強化輿論宣傳引導
(十四)建立常態化信息發布機制,准確解讀市場走勢和政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穩定市場預期。
(十五)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等市場主體發布信息的約束管控,規范房地產領域自媒體,嚴厲打擊各種炒作行為。
㈡ 成都最新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如您在四川省的中國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請您聯系當地中國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如有疑問,請繼續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歡迎下載中國銀行手機銀行或關注「中國銀行微銀行」辦理業務。
中國銀行在線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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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最新!成都房貸政策調整,對購房者有何幫助
我覺得可以幫助到那些真正需要房子的人,因為那些人才是房地產的真正消費者,而不是所謂的炒房客。
以前會有很多炒房客參與到房地產的市場當中,他們會利用一些杠桿的方式來購買多套房產,通過這樣的方式來獲取利益,但是隨著房地產價格的越來越高,很多地方已經開始實行有效的房地產管控措施,通過這樣的方法來穩定整個行情,現在對於那些投機主義者來說,他們已經沒有辦法通過正常的渠道來購買房子了,這對於廣大真正需要買房子的人來說是一件好事。
成都的房貸政策出現了調整。
這個調整的內容主要是針對沒有在成都買房子的人,對那些已經結清貸款或者在成都沒有住房的人來說,他們最低的首付款可以達到30%,如果是購買商住的房子,可能最低的首付比例達到50%。可以說這個比例已經非常不錯了,對那些真正需要買房子的人來說,確實可以幫助他們挑選到更加心儀的房子。
㈣ 2021房貸政策
2020年12月31日,央行和銀保監會聯手頒布了一條關於房貸的重磅政策。而且,自2021年1月1日起直接實行。這是自房地產領域「三條紅線」融資新規後的最重磅規定,且沒有給任何過渡期。
1、這個規定的全稱是《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主要目的是對銀行業房地產貸款進行集中管理。按這條新規,以後銀行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均有上限,不得突破。文件的附件中,給出了極其明確的比例限制。
根據《通知》,兩部門根據不同銀行的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成5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具體來看:
第一檔也就是中資大型銀行,包括工農中建交郵儲6家國有大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40%,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32.5%。
第二檔也就是中資中型銀行,包括12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以及資產規模較大的幾家城商行如上海銀行、北京銀行等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2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20%。
第三檔為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包括除了第二檔以外的城商行、民營銀行以及大中城市和城區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佔比上限分別為22.5%和17.5%。
第四檔為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的佔比上限分別為17.5%和12.5%;
第五檔為村鎮銀行,兩項貸款的佔比上限為12.5%和7.5%。
(4)2020年成都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政策擴展閱讀:
1、銀行系統中的貸款比例作出限制的原因
央行公告中提出「為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抵禦房地產市場波動的能力,防範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金融風險」。2020年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的講話,也曾提到了中國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的依賴和集中度。
按郭主席的說法:中國房地產相關貸款,占銀行業貸款的39%。而且這些僅僅只是銀行體系內的貸款,那些房企自行發行的債券,融資的股權,已經信託等影子銀行的資金,均不在這39%裡面。
還有很多人,直接用經營性貸款去全款買房,這其實也算房價,只不過在表內看起來像發給工廠企業的經營性貸款而已。加上這些七七八八的表外貸款,房地產貸款會佔到我國金融體系的40~50%左右。這是一個非常恐怖的比例,真正的半壁江山。過去世界上總共產生了130多次金融危機,其中100多次和房地產有關。
最近的一次,2008年的美國金融危機,起因是房地產。日本金融崩潰,起因也是房地產。所以郭主席將房地產定義為我國金融風險最大的「灰犀牛」。先搞了一個房企融資的「三條紅線」,如今又開始限制整個銀行體系的貸款上限。半壁江山實在太高了,哪怕是39%也很高。
所以現在規矩改了,直接通過放貸上限來壓制全體金融系統。和現狀比,壓的不多,因為房地產貸款佔中國金融體系的比例實在是太大了,大到不能動,不敢動。但這是首次以行政令的形式頒布貸款佔比紅線,給各銀行都戴了一個緊箍咒。防範銀行過多的貸款投向房地產領域,或出現一些不符合貸款要求的做法,比如近兩年很火熱的首付貸。
2、LPR影響
LPR是由我國18家報價銀行綜合考慮資金成本、貸款市場供求、信用溢價所報出來的結果。18家銀行報價去掉最高和最低,其他數據平均構成LPR數據。
按照新規定:「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這意味著從2021年1月開始,住房貸款利率更多地將由市場機制決定,和2020年、2019年的利率形成機制有了不同。
自2021年開始,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如果轉為固定利率,未來貸款利率就固定不變了;如果轉換為LPR,貸款利率會隨著市場利率變化。根據新通告,今後貸款浮動利率將參照LPR,其定價模式為:房貸利率=LPR+固定點差(固定點差可能為負數)。
12月21日,最新數據顯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維持3.85;五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維持4.65%。由於2020年12月的LPR相比2019年12月的LPR下降15個基點,若購房者的房貸利率轉換日定在每年的1月1日,則從2021年1月月開始,房貸利率將降息15個基點,個人住房貸款者月供還款將減少。根據「房貸利率=LPR+固定點差」的計價模式。
舉例來說:假設一個人在2019年10月8日之前,向銀行按揭了30年期的100萬房貸,利率為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1倍,那麼實際利率為5.39%(4.9%×1.1)。
但如果轉換為浮動利率,其固定點差(0.59%)=原合同當前的執行利率水平(5.39%)-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4.8%)。
換言之,在往後的日子裡,他的的房貸利率定價公式為:房貸利率=LPR+0.59%;在2020年,利率保持5.39%不變;但從2021年開始,即可享受利率下行的優勢。現在,2020年12月五年期以上LPR降低至4.65%。那麼2021年的利率就為5.24%,相比轉為固定利率下降0.15個百分點。
在利率下降的情況下,如果這個人選擇等額本息還款,他每月會比之前少還多少錢呢?如果實際利率為5.39%(4.9%×1.1),他過去每月需要還銀行貸款5609.07元。2021年的利率變為5.24%,相比固定利率下降0.15個百分點之後,他每月需要還款5515.84元。每月減少還款93.23元。
當然,個人如果選擇轉換為固定利率,那麼2019年1月1日-2049年12月21日間利率均為5.39%,每月還款就是固定不變的。和世界許多國家相比,我國當前利率較高,迴旋餘地較大。從長期來看,LPR進一步下降的可能性較大,如果這樣,那麼房貸利率還有望再降低,貸款購房者未來還有希望再減少利率支出。
通知給銀行設定了關於房貸規模的「兩道紅杠」:第一道紅杠,是「房地產貸款佔比」,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第二道紅杠,是「個人住房貸款佔比」,是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
央行通知給出了「房地產貸款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計算公式:值得一提的是,這兩道紅杠以後,對普通購房者而言:意味著以往「小銀行」通過更「靈活」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拓展該部分業務的空間將受到限制,個人住房貸款的利率、資格等方面的管理將更加嚴格。
我們個人住房貸款,一般每月還貸額度最好不超過家庭收入的30%,這被視為一個家庭財產的「安全線」,如此能保證個人月還款後的正常家庭生活開支;7大國有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佔比」最高,達到總貸款的32.5%。說明央行也把國有銀行「總貸款的30%」附近,視為一個國家「住房金融」的安全線。
㈤ 成都2021購房貸款新政策會影響之前的貸款審核嗎
成都的最新貸款政策:
(一)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記錄的(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住房貸款,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已結清住房貸款記錄的,或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但無住房貸款記錄的,或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但住房貸款已結清的,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為4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為50%。
(三)區域適用范圍,包括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包括高新區南部園區、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等12個區域。
(四)除上述調整外,其他事項繼續按原有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相關規定執行。
所以:
名下無房,無貸款記錄,無論是普通住房還非普通住房均首付最低30%;
名下無房有貸款記錄(即早期有貸款購房,現在貸款已經結清,並且房屋已經轉讓),普通住房首付最低40%,非普通住房最低50%;
名下有一套房,無貸款記錄,普通住房首付最低40%,非普通住房最低50%;
名下有一套房,有貸款記錄(即有貸款已經結清),普通住房首付最低40%,非普通住房最低50%;
名下有一套房,貸款未結清,高新南區、天府新區最低首付最低70%,其他區域首付最低60%;
名下有兩套房,無論貸款是否結清,均不放貸。
㈥ 個人在成都辦理住房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在成都買房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 成都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已擁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購買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暫停購買第3套住房。
2) 外地戶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區無住房的,可憑該市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該市主城區購買1套住房,暫停購買第2套住房。
3) 不能提供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外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成都市主城區購買住房。
4) 所以針對限購政策,購房者夫妻部不具備購買第三套房的資格,而購房者父母不能提供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也不具備買房資格,所以買不到房也就不存在貸款問題。
㈦ 2020年成都企業貸款有哪些貼息政策
今年成都企業貸款貼息政策非常的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