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買房但有一方無收入,可以辦理按揭嗎
按揭貸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實地看房:信貸員、居間機構、評估員、買賣雙方到申請按揭貸款的房屋現場對房屋現場勘察;
產權驗證;產權人及共有權人(賣方)帶著身份證原件及房產證原件,到房管局交驗身份證原件及房本
原件,進行驗證,並辦理相關手續;
簽署合同:銀行認真核對校驗客戶的資料原件,鑒別所有簽字人員的真實性,監督客戶簽字,收取房產
證原件及訂金(具體數額由買賣雙方確定),復印資料,提醒雙方在該行辦理帳戶;
填寫合同:銀行整理資料根據客戶提供的相關資料,填寫合同;
繳費義務:銀行收取費用預審通過後,通知客戶交費;
產權過戶:買賣雙方在房管局的幫助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貸款人准備相關材料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
銀行放款。
Ⅱ 夫妻一方名下有房無貸款,另一方買房算二套嗎
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Ⅲ 婚前夫妻一方已有房,無貸款,婚後另一方能以這套房名義提取公積金嗎
不可以,公積金是主要用於購買房子用,你這套已經全款付清,又沒有貸款,所以取不出公積金。況且這房子不是你名下的。
Ⅳ 夫妻雙方一方貸款,如果沒有另一方簽字,可以帶出來么
在建立借貸合同關系時,如果銀行讓夫妻雙方共共同簽字,即是為了鎖定或固定債務人的責任,保障貸出資金的回收安全系數。但即使不讓雙方簽字,其中一方簽字,另一方一般也要承擔債務的償返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Ⅳ 夫妻一方有一個人無貸款記錄,若要離婚多長時間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Ⅵ 如果夫妻一人婚前名下有房,冇貸款,另一方無房無貸款,結婚後想買房,算第一套房嗎
算2套。
現在只要一結婚,拿了本本。夫妻雙方財產就是共有的,除非婚前做公證,且年年要做,因為公證有限期只有一年。
你們可以先去辦理離婚手續,去買房。買完再復婚(一般不是很建議你們這樣做)
把房子轉到父母那是不可以的!~~
Ⅶ 夫妻一方名下無房無貸款記錄,另外一方婚前名下就有一套房但無貸款記錄,現將此房過戶後,可以首付3成嗎
目前杭州是認房認貸的,若您將房產過戶,那麼您家庭名下即無房無貸款記錄,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三成。具體也要看查檔情況以及銀行執行情況。
Ⅷ 夫妻一方沒有同意貸無息貸款反而利一方騙貸無息貸款如何處理
你得把事情說清楚,一般情況下無息貸款都是扶貧貸款,你要是騙貸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Ⅸ 蘇州本地夫妻一方有兩套拆遷房,未貸款,如果再貸款買房是不是屬於首套呢
銀行是屬於首套,房產則不是。
其實應該是按照利率的但是現在政策貌似是不管那麼多按房子算。最好還是去公積金或者銀行咨詢下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