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用未成年子女的名字貸款產生信用不良記錄可以起訴嗎
一、你父親當初辦理貸款時涉嫌欺詐。
二、信用社當初有審查不嚴的過錯。
三、可以假想:你父親借貸後,沒有正常還款。信用社起訴後,法院強制執行,依法拍賣後收回貸款。
不知道你憑什麼去要回房子?難道信用社的貸款是不需要還的?當初你只有7、8歲,你父親是你的法定監護人,根據法律規定你父親有權以你的名義,代理你的民事行為,如果你認為有人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這個人也是你父親,你可以起訴父親,濫用代理權,造成了你的損害,要求其賠償你的所有損失。
四、你當然也可以跟信用社進行溝通。
前提是,承認你父親當初有錯,同時也指出信用社有審查不嚴的責任,要求信用社及時消除你的不良信用記錄。如果協商不成的,你可以將你父親與信用社一並告上法庭,我相信你父親也能理解你的行為的。你放心,你父親以前的民事官司已經了結,不會對你父親有什麼不良影響的。
⑵ 父母想買房子但年齡可能不允許貸款了,想用子女的名字貸款,並由父母還款,請問子女結婚後房產怎麼算
屬於子女婚前財產,原則是房產證寫的誰的名字,房產就是誰的,享有權益的所有權。子女未婚,那麼該房產落名字是子女名字,就屬於子女婚前個人財產,子女父母又有證據表明是父母再還貸款,所以這個房子和子女配偶無關。
至於還貸,只需父母保留好每次還貸轉賬記錄,即可證明不是夫妻還貸。
另外,可以在前貸款合同時把父母作為共同還款人加在貸款合同內。如果子女離婚了,配偶可以主張一定的賠償金,還款是有銀行資金流水證明以及銀行轉賬憑據的,上面有時間金額以及錢是哪裡來的轉到哪裡去,這個可以證明子女配偶沒有參與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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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買房需慎之又慎
本案中的李大爺之所以頻頻陷入被動局面,主要是由於其在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貸款時沒有簽署相應的書面憑證所致。
近些年,隨著房價的節節攀升,很少有人能夠通過自身的財力支付全部房款,尤其是老年人,在貸款買房時,由於年齡等限制,單獨以自己名義申請貸款通常很難獲得銀行的審批,借他人名義聯名貸款逐漸成為了普遍現象。
為了防止今後發生糾紛,建議購房者在借他人名義聯名貸款或向他人借取現金時,務必簽署書面聯名貸款協議或借款協議,寫明聯名貸款或借款的性質,證明與房屋產權歸屬無任何關系,並妥善保管相關協議。
另外,本案還是一起典型的因借名買房產生的糾紛。所謂「借名買房」是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即借名人)借用他人(即出名人)名義購房,並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的行為。近年來,受購房資格、貸款條件、購房政策等因素的影響,借名買房的現象日益增多。
借名買房經常發生在親屬與熟人之間,基於信任雙方往往沒有就借名買房事宜簽訂書面的合同,為日後糾紛的產生埋下了巨大的法律風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當事人在訴訟中要推翻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的記載,證據的證明標准要求極高,借名買房存在很大的風險,處理不當極有可能導致房財兩空。
曹慶國律師建議借名買房務必慎之又慎,確有必要借名買房的,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慎重選擇出名人,並簽訂書面的借名買房合同,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的承擔。
二、明確借名買房的房產性質,是否屬於能夠借名購買的房產,以免因房產性質違反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造成合同無法履行。
三、借名人應當謹慎處理購房出資事宜,避免現金支付,盡量以銀行轉賬方式付款,留存好相關的付款憑證。
⑶ 用孩子的名義買房,貸款由父母還,父母住房,怎麼證明房產是父母的
可以做公證。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以乙方名義購房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基於客觀真實的情況共同作出以下約定:某年某月某日,甲方以乙方名義購買集資房 一套,乙方同意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購買以上房屋。
2、甲方以乙方名義所購房屋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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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用孩子的名義買房的方式:
1、父母申請貸款,以孩子房產做抵押
如果說孩子還是未成年,那麼父母是不能用孩子的名義去貸款買房的,需要等到孩子成年,父母就可以用抵押的方式,用自己的名義去做抵押貸款幫助孩子買房。只是這種方式的貸款成本比較高,但優點是操作性強。
2、與孩子聯合購買,貸款還完後可以除名
如果孩子剛剛成年,還沒有自己的收入,這個時候父母可以嘗試和孩子一起聯名購買,等到貸款還完,就可以進行除名。這一種做法,比較適用,只是很費時間,也會產生較高的稅費。
⑷ 我可以用父母名字來買,孩子作為主要貸款人嗎
你得考慮孩子是否成年,還有孩子以後也會單獨生活的,男孩也要買房子的,女孩就不用了。這個你得想好了,你是獨生子女嗎,沒有其他兄弟姐妹嗎,如果只有你一個孩子好說,否則以後很麻煩。
⑸ 父母用女兒的名字貸款 房子是給兒子的 對女兒有什麼影響
給兒子買房,用兒子名字貸款就可以了,這是重男輕女么?對女兒不公平
⑹ 子女自己填父母的名字貸款,父母不知道,父母用還款嗎
一般情況下,申請貸款,都會要求填寫擔保人或者緊急聯系人,一般只有填父母親。只要子女還在還款的過程中按時還款不要惡意逾期,就不會打電話給到父母要求父母還款的。除非惡意逾期不還款,換了聯系方式聯系不上的時候,會經常打電話騷擾父母的 。
⑺ 父母拿孩子名字的房子抵押貸款投資,是對還是錯
這個孩子目前只有21歲,在上大學,鑒於孩子的年齡,估計買房的錢不是孩子自已賺的。房子名下的房子不是孩子自已買的,就有可能是父母買給她的,可以看作是父母贈與孩子了,目前所有權屬於孩子。
但父母與孩子之間並不一定有贈與的約定,父母買房記在孩子名下,估計是為了省一筆今後孩子繼承的稅費而已,這種做法很普遍,特別是對成年孩子來說。
目前父母做生意用房子抵押貸款,談不上父母有什麼過錯,因為本來就是父母的東西,作為孩子來講,也不應該有什麼不理解,就當父母沒有給你就是了,作為孩子,今後的房子和車子,等等等等,都應立足於自已去打拚去獲取,不能只看著父母這一點東西,否則就沒有出息。試想,如果你投了一個窮光蛋父母怎麼辦,不是一切只能靠自已嗎?!
⑻ 父親用自己兒子的名字貸款,承擔什麼法律任
父債子償的情況:
1.在兒子沒有繼承父親的遺產的情形下不承擔父親的債務責任。
2.在兒子繼承父親的遺產後在繼承的遺產的限度內負有償債責任
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
⑼ 父母以孩子的名字買房 父母還款 會查孩子徵信嗎
一般未成年人是不查徵信的,如是未成年人,就不需要查,如已到成年人年齡就要查徵信,這時貸款的必須條件。
⑽ 是兒子名字貸款,父母來還這筆房貸,有權擁嗎
如果用兒子的名字貸款,父母來還這筆房貸,父母也是可以有產權的,只要在房產證上面加上父母的名字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