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共同借貸要是還不上,妻子要不要付法律責任
如果是婚姻內,貸款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當然要雙方簽字了。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即使是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處理的基本原則都是將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能夠有證據證明夫妻兩人沒有借貸的合意,或者借款沒有用做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債務就可以認定為借款人的個人債務。
夫妻共同生活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唯一法定標准,而由於日常生活的需要,夫妻之間是有家事代理權的。夫妻共同債務其實是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負債務的范圍內,如果有證據證明錢款的使用超出了這個范圍,妻子就不需對債務負責。
(1)夫妻一起貸款為什麼只起訴妻子擴展閱讀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B. 由於貸款逾期未還被起訴(包括妻子),本人出庭作證借貸與自己妻子無關是否有效,妻子是否不受影
由於貸款逾期未還被起訴,本人出庭作證借貸與自己妻子無關,因為夫妻都是共同財產。妻子肯定受影響的。現在只有想辦法還款,沒有其他辦法。
C. 夫妻共同貸款還不被起訴老婆逃跑還會追查她嗎
在古代,男人幾乎都是一家之主,女人會把男人看成天,一切都以男人為重。甚至還因為害怕被他們休了,要經常討好他們。所以,那時候男尊女卑是大多夫妻相處之道。
到現在,一直倡導男人平等,女人也成了半邊天。以前那些男尊女卑的情況,也越來越少。甚至有些家庭,女人才是一家之主。但是夫妻關系卻並沒有像想像中那樣和諧,反而發生矛盾的情況越來越多。
其實,夫妻也有相處之道,只要做到這七不要,就一定能白頭走到老!
不要對外人講伴侶壞話,因為家醜不可外揚!
《霍亂時期的愛情》中寫道:我們最常見的美德之一就是家醜不可外揚。由此見得,家醜不可外揚這件事已經作為一個人是否具有美德的評判之一。
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但不是所有的事都可以大肆對外宣揚。特別是涉及夫妻之間矛盾的事,我們更是不可以見人就說。也許我們是想得到他人的同情和理解,但是我們更多得到的只會是讓別人看笑話。
不要在老人面前爭吵,因為還要孝順父母!
作為老人,最希望的就是自己的子女好。不管照顧他們的時候用不用心,都不希望子女的家庭老是出現矛盾。夫妻之間老是在父母面前爭吵的話,不僅會讓老人感到擔心,還會讓他們自己感到難受。
不要在子女面前爭吵,因為還要關愛孩子!
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師,更是孩子效仿的對象。所以,家庭氛圍對孩子的影響是很大的。夫妻之間如果因為關系不好,經常出現爭吵,特別是在孩子面前,不僅會給孩子心裡留下陰影,還很容易導致孩子成為自閉或者是暴力型的人。所以,夫妻不要輕易在孩子面前吵架。
不要總是過於斤斤計較,因為包容之心很重要!
夫妻之間太斤斤計較的話,就會讓彼此之間感情不容易靠近或是顯得冷淡。既然成為了夫妻,在很多事情上,都必須共同承擔。如果一味地讓一個人負責,等到這個人被壓垮的那一天,就是夫妻感情結束的那一天。伴侶出現錯誤的時候,如果不是原則性問題,就不要太較真,不然只會傷感情。
不要總顯耀自己的能耐,因為彼此欣賞很重要!
夫妻不是競爭關系,不需要在對方面前表現出自己過於優秀。一旦這個度把握不好,就會讓對方認為你看不起他的感覺。時間長了,這段感情遲早也會發生危險。夫妻關系之所以能夠長久,大多都是給予互相欣賞的結果。沒有了互相欣賞,感情也會隨之化為泡影。
不要總是給對方臉色看,因為相互理解很重要!
生活中,確實會有很多人把自己的壞脾氣發泄給最親近的人。這種事,在夫妻之間尤為明顯。不管是經常拿伴侶跟其他人比較也好,還是對他們進行埋怨也罷,其實都是一種自損的行為。對誰都不會有任何好處,只會傷害彼此。
不要把難題都拋給對方,因為和諧之家很重要!
夫妻組成一個共同的家庭,家庭中發生的大事小事,都是夫妻共同的事,都推卸不了責任。遇到難題,大家一塊商量。如果都不管不顧,問題不但解決不了,還讓事情越來越嚴重。家庭如果要和諧,夫妻之間和諧才是關鍵。
夫妻之間沒有對錯,出現任何問題,只要共同解決就好。如果想共同走到白頭的話,就要記住這七不要,很有用!
D. 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可否只起訴夫妻一方
可以只起訴夫妻一方,對於夫妻共同債務,在執行程序中能追加其配偶為被執行人。
1、認定為共同債務的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將夫妻一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對外所負債務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這一規定適用的前提條件是當事人雙方均無法證明該筆債務是否用於債務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產。根據材料,公司為夫妻公司,夫妻二人的公司股東,該筆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生產,屬於共同債務。
2、追加配偶為被執行人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4)夫妻一起貸款為什麼只起訴妻子擴展閱讀:
案例:
夫妻共同債務咋認定共同生活是實質標准
【案情】王某、董某婚後經常爭吵,選擇離婚,後考慮到孩子成長,兩人復婚並約定,經濟收入及債務各自獨立。復婚後夫妻關系仍然不和,在孩子中考後的第二天協議離婚。在第二段婚姻存續期間,王某與陳某合夥經營鐵礦,並欠後者承包金等款項。
陳某認為,涉案債務發生在兩人婚姻存續期間,董某應承擔連帶責任。法院審理後認為,涉案債務不具有夫妻共同生活的特性,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董某不承擔連帶責任。
【說法】本案爭議焦點是涉案債務是否構成夫妻共同債務,即董某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如果債權人主張的債務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內,可基本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
審理法院認為,婚姻關系存續期只是一個簡單的外在判斷形式。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夫妻共同債務應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夫妻共同生活是構成夫妻共同債務的實質性要素。
同時,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如果個人婚前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生活的,配偶應承擔連帶責任。由此可見,夫妻共同生活應當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實質標准。本案中,董某與王某的夫妻關系長期存在較嚴重問題,並且約定收入及債務各自獨立。
綜合來看,二人缺乏正常夫妻之間應有的相互扶持與依靠,對家庭生活缺乏共同經營的意向與努力。因此,陳某所稱二人為逃避債務離婚不能成立,涉案債務並不具有夫妻共同生活的實質,不能構成夫妻共同債務。
E. 夫妻雙方貸款未還,法院起訴男方和擔保人,而妻子現在沒關系了嗎
擔保貸款需要夫妻雙方都要親自到場且當面簽字才有效的。如果一方暫時到不了,需要去當地公證處做授權委託公證的,被委託方拿著公證書去銀行代簽也是可以的。『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按擔保方式不同分為: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1)、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2)、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3)、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按貸款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具體劃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應條款。
F. 因民間借貸起訴借款人一人,當時他老婆名下有房產,我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當時就只起訴了借款人一人,起
債務人配偶名下的房產,如果是婚姻存續期限購置的房產,屬於共同財產,可以申法院執行債務人和其配偶的房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十四條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並及時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並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於協議分割後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訴訟期間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G. 民間借款兩夫妻共同償還,法律為什麼判決我一個人償還
1、丈夫欠貸款未償還的,銀行不能凍結妻子的存款,法院可以凍結妻子的存款。
2、丈夫欠貸款未還的,銀行可以到法院起訴丈夫。經法院判決後仍不償還的,法院強制執行時,可以凍結丈夫的存款,也可以凍結妻子的存款。
3、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的債務,一般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二人均負有償還義務。所以,法院可以凍結妻子的存款。
4、當然,如果妻子能夠證明銀行與丈夫約定該貸款是個人債務;或者妻子與丈夫約定婚姻期間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且銀行也知道該約定的,該貸款屬於丈夫的個人債務,妻子可以申請法院解除對本人存款的凍結。
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H. 信用社夫妻共同貸款余期被起訴老婆離家出走跑路躲著也會被執行嗎
1. 只要法院已經做出了判決,只要判決已經生效,即使你老婆躲著,法院也一樣可以執行。
2.夫妻共同貸款,應該是夫妻共同債務,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3.強制執行時,你們夫妻名下的銀行存款法院可以直接劃扣;打工的工資也可以直接扣,你們夫妻名下的房子、車輛等可以強制拍賣。
4.如果跑路躲著不出庭,躲不過官司,而且對你們更不利,不出庭法院會缺席判決,你們就失去了辯駁的機會。
I. 妻子起訴離婚夫妻共同貸款她比需分單一半吧
妻子起訴離婚,如果夫妻共同貸款是屬於在婚內發生的借貸行為,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雙方離婚了,那麼這筆債務應該由夫妻兩人共同承擔百分之五十,法院會按照這個標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