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後由男方父母支付的房貸,如何簽訂有協議,以便將來萬一離婚房產完全屬於男方
直接辦成男方的,因為房子是婚前購買,屬於婚前財產,不用寫協議就是男方單獨所有,就是離婚了也和女方沒關系。
『貳』 婚後,女方父母出資首付購房,然後每個月由女方父母給女方現金幫忙還貸!應該如何證明是父母幫忙還貸款
你沒任何證明,又是你父母給的現金,你父母如沒什麼說明。這實際上應該算是你父母婚後資助你兩的了,對方律師說是共有財產也沒錯,所以這只能是一筆糊塗賬了,如男方律師一定要說是共有財產,你也可以要求男方出示證據表明這是共有財產
『叄』 婚後買房,父母也出資一起首付和還貸款!如離婚!怎樣可以保護父母權益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男方父母需要對男方寫贈與協議,沒有贈與協議不能視為贈與,只有轉賬憑條應當作為債務處理,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對父母承擔還款義務。這一點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也有規定。 在首付款是贈與的情況下,房產是男方個人財產,離婚時女方不能要求分割產權,只能就實際參與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要求男方給予補償。 在首付款是借款的情況下,房產是婚後取得,雖然只登記在男方個人名下,但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女方有權要求分割一半產權。 男方父母和男方之間簽訂協議,約定這筆款項是贈與男方個人的,三個人簽字後將協議公證即可。
『肆』 婚後父母出資還貸,怎樣證明婚後父母還貸部
建議不要讓父母直接拿現金,用轉賬即安全方便,轉賬記錄就是最好的證據。
『伍』 婚後父母出資貸款買房事宜
還沒結婚就考慮離婚,這個確實長遠,但凡不是什麼壞事,婚前最好做財產公證,如果沒有財產公證,遇到以後離婚,雙方都只能拿證據說話,如果雙方都無證據,房產將證上人的名字各分的50%
『陸』 如何認定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償還購房貸款行為之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第1款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
從審判實踐來看,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的情形主要分為兩種:(1)父母全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2)子女以自己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由父母繳納部分出資款。
其中第(1)種情形屬於典型的贈與行為,根據上述第7條之規定,該不動產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第(2)種情形,也可規避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財產的判定。
『柒』 2015新婚姻法 婚後父母出資付首付買房女方個人用公積金還貸,離婚後房子怎麼算
婚後一方父母出首付,這里的出資指的就是部分出資,父母也沒有明確的書面證明出資是只贈與一方,一般會被認定為對夫妻二人的贈與。婚後公積金屬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7)婚後父母出資還貸款如何約定擴展閱讀:
離婚房產分割規定:
(一)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分割: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 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三)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購買房屋,離婚房產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房產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此時,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六)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房產分割: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捌』 婚後父母出資還貸,怎樣證明婚後父母還貸部
一:還貸證據可從知情證人、轉賬記錄、債權方的證實等著手收集
二:婚後父母出資幫助還貸的,該出資應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或債務。如果一方主張該出資是對自己的贈與,需要有充分證據證明是贈與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