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積金貸款能裝修父親的房子嗎
1,以裝修的名義是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的,以大修自建房的名義是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
2,公積金貸款是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建立住房公積金制2年以上並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為購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即可享受公積金貸款。
3,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
借款人及其家屬親屬繳存的公積金總額至少達到新購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
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
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
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其他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② 父母的房子可以公積金提取裝修嗎
裝修父母的房子,如果是你與父母一同居住和生活,也沒有其它房產;是可以提取你的公積金裝修的。。。 如果是你與父母沒有居住在一起,或者沒有在一生活,或者你自己另外有房產,哪就就不能使用你的公積金了。因為你有自己的房產,並且沒有生活在一起,所以是不能提取你的公積金為父母裝修房子。 因為公積金是可以進行裝修,大修及購房的。 只要符合提取要求,就可申請公積金~
③ 住房公積金可以裝修貸款么
④ 父母要裝修房子,可以用我的公積金嗎
如果子女將自己的公積金提取出鏈胡來了,然後用於父母的房子裝修,這個是可以的,畢竟棚缺攔公積金中心也不會去查用戶提取資金之後的用扮嘩途。而父母貸款買房,子女的公積金貸款,那麼父母要作為主貸人,子女作為次貸人才可以完成,而且子女必須要沒有結婚。
⑤ 我想通過農業銀行用公積金貸款幫父母裝修房子,請問如何辦理手續
1、申請。到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審批表,按表填寫並准備相關材料,確定貸款金額。
2、審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提交上來的申請進行審批。
3、簽訂貸款合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後,通知借款人與農業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4、擔保。確定擔保物、擔保人等。
6、銀行放款。
7、按月還款。
⑥ 父母的房子可以申請公積金裝修貸款嗎
一、父母的房子可以申請公積金裝修貸款嗎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子可以申請公積金裝修貸款,具體情況可以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詢問。
法律依據:《住房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二、裝修可以貸款嗎?
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是指以家庭住房裝修為目的,以借款人或第三人具有所有權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權利作為抵押物或質物,或由第三人為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申請條件
貸款的對象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貸款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年滿18周歲,具有當地常住戶口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有正當職業和穩定收入。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資產作抵(質)押擔保,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第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已與裝飾公司簽訂相關的裝修合同或協議;對新購住宅裝修的應提供房屋買賣契約(正本)、購房收據或發票等資料;原有住宅再次裝修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材料;經辦行規定的其它條件。辦理流程
申請:借款人持以下證明文件到貸款經辦網點填寫申請表:有效身份證件;婚姻狀況證明;質押、抵押證明文件,以保證人提供擔保的,須有擔保證明文件。審貸:銀行對借款人擔保、信用等情況進行調查,按程序進行審批,並將審批結果通知借款人。簽約:借款人的申請獲得批准後,辦理以下手續: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相應的擔保合同;辦理公證、保險、抵(質)押登記等手續。貸款發放:銀行在借款人辦妥相關手續後,將貸款發放至借款人個人賬戶並根據借款人的委託將貸款劃付相關的收款方賬戶。
三、銀行可以辦裝修貸款嗎,怎麼申請啊?
不抵押房子的話,你可以去銀行申請個人信用貸款,用於是裝修,目前合肥有光大銀行可以辦理,要求月收入在2k以上,信用良好,提供銀行流水記錄,能貸到你月收入的4-8倍。如果你條件不足,可以抵押房產獲得裝修資金,鑒於你的房產還在按揭,可以考慮先幫你墊還剩下的10萬,再做抵押貸款。
⑦ 父母房子裝修,可以用子女的公積金貸款嗎
父母的房子裝修是不能使用子女的公積金的。
公積金指的是公司公積金和住房公積金。公司公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根據公積金提留是否為法律上的強制規定,可以將公積金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此外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2016年4月15日,住建部出新政: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一律不得高於12%,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父母房子裝修,是不能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的,房屋裝修不屬於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范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7)公積金貸款給父母裝修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