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貸款婚後妻子有義務一起償還嗎
婚前貸款。
婚後妻子
有義務一起償還嗎?
一般情況下婚前貸款
和婚前財產是一樣的。
丈夫的婚前貸款
與妻子完全無關。
妻子並沒有共同償還的義務。
但是特殊情況
下婚前貸款
也有雙方一起償還的義務。
比如對方有證據,
證明婚前貸款
只是為了另一方。
比如貸款用於另一方治病。
因此只要有充分的證據。
法院也是會支持
共同償還的請求的。
㈡ 婚後一方貸款算不算共同貸款
一般情況下,婚姻存續期間以一方個人名義貸款的,也推定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均有義務償還;離婚時可以雙方協議約定如何承擔(但該約定僅在夫妻之間有效,無法以此對抗債權人),協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判決。
《婚姻法》相關規定: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解釋2》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㈢ 老公欠的貸款老婆不知情,老婆需要承擔還款義務嗎
大多數的夫妻在結婚之後所掙下來的財產也就屬於共同的財產,這只是在兩人互相信任的同時。而有一些人可能就特別的自私,瞞著老婆在外面欠下很多貸款,另一方都是不知情的。這種情況很多人都會有疑問,這屬不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其實老公欠的貸款如果老婆是不知情的,老婆還要承擔這種義務,確實是對女方很不公平。
根據現實社會綜合情況來看,想要維持好一個家庭的和睦財務問題,確實是最大的保障也是維持婚姻最好的一種方式。因為在婚姻的生活中,兩個人想要共同的去維持,在這個過程中就會產生很多的矛盾。夫妻二人一定將個人的財物都處理好,這樣生活才會更有意義,畢竟家庭美好對感情也比較和諧,婚姻也比較有意義。
㈣ 婚前財產婚後貸款老公要一起承擔責任嗎
1、婚前貸款,婚後老公無義務一起承擔責任。
2、婚前財產所產生的貸款債務,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不負有償還義務。當然,夫妻另一方自願代為償還的除外。
婚姻法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㈤ 請問夫妻婚後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還有還款義務嗎
您好,若之前你們是共同貸款即房產證上是雙方共同名字,且辦理貸款時候,也是共同貸款,離婚後仍需要雙方共同還貸。若只有男方一方貸款名字,則女方可以自願選擇是否共同還款。
㈥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需要共同還款嗎
需不需要共同還款,先認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而共同債務以借款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來判斷。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應當立足於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這一本質,從債務目的及用途著手分析認定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6)婚後貸款夫妻義務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㈦ 婚前一方借的錢,婚後夫妻另一方有義務償還嗎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第18條規定「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根據黃松有主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理解與適用》一書,司法實踐中,婚前個人債務向婚後共同債務轉化的有以下幾種類型:
1.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婚後共同債務;
2.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
3.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時,該房屋供夫妻婚後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不能將一方婚前的全部債務轉移給債務人的配偶,加重夫妻雙方中另一方的責任。例如,一方婚前投資經營所負的債務、一方婚前因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一方婚前因從事違法行為受到國家機關處罰時所負的債務等,只要一方婚前債務與夫妻婚後共同生活無關,就不能要求債務人的配偶對該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㈧ 女方婚前房貸婚後男方有還貸款的義務嗎
現在的法律,婚前財產都是個人財產,不算公共財產。債務也一樣
對方沒有幫你還貨的義務。
如果結婚共同還貸,名義上那以後的增值部分,有一半就得歸男方所有。但是取證不易
萬一離婚,因為男方沒有幫你還貸的證據,那他將一無所有。相信男方也會考慮這風險。
另外,還有一種說法,以後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房子就歸誰。男方沒有名字,都不算他的,那他也會考慮要不要承擔房貸,畢竟這是小數目
如果,你明確說明並公證,說這房子是婚後的共同財產,那夫妻雙方就是同等義務
㈨ 婚後的銀行貸款夫妻雙方都得還嗎
你好:1、五萬元對方有義務證明是夫妻共同債務,否則女方沒有承擔義務。
2、借你娘家的四萬元需要你娘家提出證據證明是他借的或你們夫妻借的。
3、轎車如果是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相應的貸款也應當由夫妻共同承擔。
4、三歲的孩子要依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來確定撫養權的歸屬,主要看雙方的工作穩定性、收入高低,父母幫助照顧小孩的可能性大小等情況來具體分析。
5、另外,離婚案件還涉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承擔、子女撫養權、撫養費的承擔、婚姻過錯賠償等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