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結婚前男友的父母出錢買房,只付了首付,,而且寫的是男友的名字,月供是我們一起供的,那我們結婚了以後
應該是不屬於的吧,建議找專業法律人士咨詢一下!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② 結婚前男友貸款買房,婚後我要這么保障自己的權益
如果要結婚,要求房產加名或公證一起供房的
③ 結婚前用公積金給父母買房
這個算婚前財產吧但是你用公積金完全是你個人意願你媳婦不會干涉的你可以放心的
④ 結婚5年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子房貸是男方父母還的女方能分嗎
結婚五年了,需要房產證上是男方的名字,就可以定位是共同財產,應該共同來還貸款,男方的父母還與不還?這要看對方的心情,因為這是兩口子的共同財產,和男方父母已經沒有什麼關系了
⑤ 銀行貸款給父母買房,父母釋產的房子,離婚怎麼判
房子登記在父母名下的,算借款,從離婚分割財產裡面扣除。登記在男方名下的,算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分一半
⑥ 女朋友婚前想給父母買房,婚後繼續給父母還完房貸,我該怎麼看待
這個問題需要釐清幾個問題:
1、婚前為父母置業。這個屬於婚前財產。與你無關。這個屬於她的自由。
2、還貸存續時間。如果還貸在你們結婚之前完成,當然最好。如果在婚後她還在還貸,那婚後她的收入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與你有關,需要徵得你的同意。
3、家庭收支的合理安排。如果你們結婚了,大家要共同承擔家庭的開支。而不是你妻子不管家裡的支出,全部由你來出,這樣就不合理。當然這看你怎麼看了。
個人意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⑦ 女方沒結婚前貸款給父母買一套房,婚後用自己工資還貸,那還是父母的房子嗎
這一些都是屬於這一個女人自己的婚前財產來的,之後還的那一些工資是屬於婚內財產,其他的都是屬於他個人的
⑧ 婚前買房,有貸款,父母幫還。後面跟女朋友結婚了,屬於共有財產嗎
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你父母出錢了,你既然扯你們兩口子這么較真,那就要別怪法律、別人較真了,你父母把房子給你了嗎?如果沒有,那可不是你的財產,你也別說是你們兩口子的共同財產,還有你父母的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