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審批通過後有效期是多久
房貸審批通過一般有效期為一個月,也有半個月的,需要跟貸款銀行工作人員確認。
房貸辦理流程:
借款人在辦理貸款前,請查明所購樓宇是否有銀行提供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然後,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將有關材料(繳納首期款證明、買賣合同、身份證、經濟收入來源證明等原件、復印件)提交貸款銀行;
開發商:作為借款保證人在貸款申請審批表「保證人意見」欄上簽字、蓋章;
貸款銀行:銀行工作人員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資料、文件進行審查,逐級審批;
貸款行領回辦妥手續的材料並根據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國土局產權登記和公證部門:辦理房產產權抵押登記手續;
通知開發商領回借款合同並由開發商出具付清房款證明給貸款機構;
通知借款人領回借款合同、借據、保險單;
貸款行銀行工作人員將貸款檔案歸檔。
⑵ 向銀行個人貸款合同簽字已備案生效能撒消貸款
如果銀行已經審核通過放款了是不能夠撤銷的,如果只是提交了資料還在審核中則可以與銀行聯系看是否能夠取消貸款。
銀行貸款程序:
1、貸款的申請。借款人向當地銀行提出借款申請。
2、信用等級評估。銀行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
3、貸款調查。銀行對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4、貸款審批。銀行按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
5、簽訂合同。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6、貸款發放。銀行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7、貸後檢查。銀行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8、貸款歸還。貸款到期,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要展期應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銀行提出貸款展期申請,是否展期由銀行決定。
⑶ 個人住房貸款今天才發的簡訊說我的貸款辦理成功了9月3號發放,可是今天是4號啊是這個月還還是下個月還
一般來說,按月還款的貸款,其還款日應該就是放款日當天,從放款月的次月開始還款就可以
所以你的情況,9月3號放款,10月3號開始第一次還款就可以,以後每個月也是3號還款
⑷ 個人住房貸款抵押合同什麼時候起生效
個人住房貸款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1、我國擔保法第41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42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31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3、《個人住房擔保貸款管理試行辦法》第18條: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⑸ 網上簽訂貸款合同生效嗎
不生效。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5)個人貸款成功生效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三十條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⑹ 貸款合同生效是什麼意思是指銀行放款了嗎
貸款合同生效,您可以看合同最後幾點,一般約定生效條件,如通過審核,或者雙方簽署合同即可。貸款合同生效,代表簽署合同幾方(如商品房按揭的購房者,銀行,開發商)要開始履行合同。
⑺ 個人徵信顯示貸款審批,是不是貸款成功了
是審批查詢,不代表貸款成功與否,有些貸款主管領導還應對信貸人員提出跟蹤調查和監測的要求。任何一筆貸款都須堅持執行「兩簽」或「三簽」的貸款審批原則。
即每筆貸款都必須由信貸員調查提出初審意見,信貸科長審查批准方可生效發放,對額度較大或按規定必須 「三簽」 的貸款,應經行長簽批發放。任何個人不得單獨簽批發貸款。
主管信貸業務的人員在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內,依據借款申請書和貸前調查意見,進行 「認定事實,掌握政策,確定貸款」 的過程。流動資金貸款實行三級審批制。主管領導人對貸款發放的結果負決策責任。認定事實,即審批人對企業和信貸員提供的貸款原因和用途進行復審,正確判定其性質。
掌握政策,以認定的事實為依據,根據國家和上級銀行確定的信貸政策,最終確定貸與不貸,貸多貸少的意見。確定貸款,主要是決定貸款數額,還款期限、利率和貸款方式。
⑻ 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在什麼情況下才算生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9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第210條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2)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路貸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3)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4)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5)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也就是說,只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就生效了。
⑼ 個人借款是否合同生效問題!
你好
當然可以!只要不是擔保與借款人合謀損害出借人的利益,此相關協商就有效!債權到期,債權人可以依法向借款人或擔保人主張權利!
至於借款人又把錢給了擔保人,其實就是另一個借款合同了,此是他們之間的內部協議與出借人無關,三方的權利義務分別按合同約定處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