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個人借款給公司要繳納增值稅嗎
如果是無償提供借款,根據《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的文件精神:
①借款屬於「金融服務」稅目中的貸款服務;
②《試點實施辦法》中的主體:只適用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不包括其他個人。
因此,個人無償提供借款給公司,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如果是有償提供借款,公司支付利息。需要按照「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可以到稅務局代開發票,繳納稅款。
B. 個人的款項借給公司使用,公司需支付利息給個人,個人需要到地稅代開費用票,需要交納什麼稅
1、營業稅
關於非金融機構將資金提供給對方,並收取資金佔用費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規定,《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包括自有資金貸款和轉貸,屬於「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徵收范圍。根據這.法規,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5%的營業稅。
個人將資金借與企業使用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的批復》中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同時,《營業稅暫行條例》對納稅人的界定也包括個人。因此,個人收取資金佔用費也應當適用於國稅函發[1995]156號文件的規定,對個人取得利息收入按照「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5%的營業稅。
2、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五)項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佔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均屬於企業取得的收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稅前扣除問題,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允許扣除。由於本條只列舉了企業向金融企業和非金融企業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沒有列舉向個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如何處理,因此,向個人借款支付的利息無論財務上如何處理,在稅收方面是不允許在稅前扣除的。
個人取得貸款利息則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全額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3、印花稅
依據《印花稅暫行條例》附件對征稅范圍的列舉,以及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 (國稅發[1991]155號)對「其他金融組織」的解釋,對借款合同而言,只有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應當繳納印花稅,對既不是銀行又不是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企業向借款人的借款,無論是否簽訂借款合同(或協議),或者出具其他憑據,均無須按「借款合同」稅目繳納印花稅。
C. 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代扣代繳發票怎麼開
稅務分析:非金融企業向個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收入,屬於債權性股息所得,個人在按「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的同時,還應當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0%。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在向個人支付應稅款項時,應當依照稅法規定代扣稅款,按時繳庫,並專項記載備查。前款所說的支付,包括現金支付、匯撥支付、轉賬支付和以有價證券、實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因此,企業向個人支付借款利息時,應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D. 幫公司辦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有什麼風險
沒有風險的。
為有效解決上述問題,稅務部門相繼採取了一系列舉措。在辦理流程方面,稅務總局下發《關於強化國稅、地稅聯合辦稅進一步改進服務的通知》,明確辦稅服務場所要提供pos機刷卡等多種現場繳稅方式,明確國稅局代開增值稅發票環節要代征地稅局相關稅費,避免了納稅人國稅、地稅、銀行多次跑。
在資料報送方面,本《公告》取消代開普通發票所需付款方相關書面確認證明等相關資料,釐清征納雙方的權責關系,由納稅人通過聲明證明其開票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簡化了相關資料填報。
(4)個人貸款給企業代開增值稅票擴展閱讀:
代開增值稅發票的相關要求規定:
1、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2、各省稅務機關應在本公告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更為細化、更有明確指向和可操作的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辦理流程公告,切實將簡化優化辦稅流程落到實處。
E. 以個人名義可以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增值稅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納稅人是指:1、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小規模企業;2、已辦理稅務登記並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個體經營者;3、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因此,個人不能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F. 個人跟一家公司合作,對方要求開具增值稅發票,我就找了其他公司代開發票,那請問對方付款怎麼辦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就是虛開呀,建議學習《刑法》第二百零五條,否則自己違法還不知道怎麼回事。 做生意要從長計議,建議你自己注冊一個公司,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就可以合法為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了。
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G. 個人可不可以去稅務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在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可向國稅機關申請代開;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業務,可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2、未辦證的自然人不得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下列情況除外:
(1)銷售或者出租其取得不動產,可以再繳納稅款的同時,向地稅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接受稅務機關委託代征稅款的保險企業,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支付傭金費用後,可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遊等行業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H. 個人供貨,請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合法嗎
個人供貨,請企業代 開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違法的。說嚴重點,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