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後父母給首付,自己還貸款,離婚怎麼分
應該是平分哦。
法律上好像,只要房產證是兩個人名字就得平分哦。
當然首付的錢,肯定可以要回來的,首付之後的,就得平分
B. 我想離婚,但房子是貸款,首付是他父母拿的,但是在我倆登記後。如果離婚後房產怎麼分配
請問您多大了,為什麼非要離婚呢?夫妻還是原配的好,不管你們生活多少年了,可是你已經把她改造成你喜歡的那種生活模式的人了,假如你有孩子那會給孩子造成多大的負擔和心理傷害啊!現在好多心理時常的人都是從小沒有得到父愛或者母愛。你們可以好好的談談有什麼事情坐下來心平氣和的解決沒有必要說離啊!難道你們沒有一絲一毫的感情嗎?離婚的寂寞你懂嗎?珍惜緣分快樂生活......
房產證拿下了嗎?如果沒有那麼合同是誰簽的字啊!還有付款收據是誰簽的字啊,如果是你親自簽的那沒辦法,如果是你家裡代簽你的名字那就好說了,前幾天看了一則新的法律關於夫妻房產的,就是在結婚後父母贈予兒女的在離婚後法院支持將房子會判給首付方。
C. 如果男方父母付了首付,貸款由男方父母還 房產證上只寫了男方的名字 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你木有掏一分錢啊。。。。。首付時結婚木有。財產公證木有。等各種你都木有說清楚。。。
分為婚前跟婚後財產。
婚前。跟你沒有半毛錢關系。
婚後。跟你有一定關系。但不會是對半分。如果協商不成訴訟至法院估計你也不會判太多。
D. 房貸首付都是父母的離婚怎麼辦
那應該問一下父母這個情況
E. 結婚的房子是男方父母付首付貸款購買,男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上是男方和女方名字,離婚後,怎麼處理
該房屋既然是婚後購買,並且在房產證上寫了男女雙方的名字,就視為該房屋為男方父母贈予夫妻雙方的房產,如果離婚以後可以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F. 首付和貸款都是父母付的,離婚怎麼判
如果是單方父母買的,則屬於單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雙方出資買的,按出資比例共有。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周詳的法律意見。
G. 婚後買房寫父母名字離婚怎麼判
婚後所購買的房產也是屬於自己的夫妻財產,哪怕寫的是父母的名字,只要證明,購買的金錢是夫妻所出的,就可以要回來。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首先,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明確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購買價是50萬元,首付10萬元,貸款40萬元,現值60萬元,未還貸款30萬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萬元的現值減去30萬元貸款後的30萬元,每人可分得15萬元。也就是說,由分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15萬元,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個人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那麼該房屋是婚前個人財產。
H. 婚後一方父母付首付,寫兩人名字,離婚後如何分割
如果有保留父母付首付的證據,比如轉賬記錄等,那麼首付的份額是歸付款的一方。剩餘的月供按倆人的共同部分計算。算出比例,或房產或現金分給一方應該的部分就行。不好計算的話可以請律師幫助。
I. 房貸首付都是父母的離婚怎麼辦
根據房屋產權證書登記的名字不同,離婚分離時有不同的處理規定:
1、寫「夫妻」的名字
如果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如果購房後「准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麼「准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視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准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如雙方沒有結婚,父母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2、寫父母的名字
如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如果結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可要求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3、寫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這種做法也較為普遍,往往是因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來還貸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這婚房應算是男方家的財產。
若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而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這部分財產並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如果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主張房屋產權,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亦是如此。
4、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獨自承擔所有房款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婚後因父母的介入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很多戀人選擇了這種方案。這種情況需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原產權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於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於產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
J. 父母付的首付,按揭也是父母,房產證上是兒子媳婦的名字,現在離婚房
是夫妻二人名下房產,肯定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進行分割。
即使是父母首付,按揭也是父母提供。認定為該房產是父母出資對兒子和兒媳的贈與。離婚應當進行分割,但考慮出資人是男方父母,一般判給男方所有,而男方則要補償女方一半價值左右的現金或等值財產,也有可能少於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