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關系存在期間男方在外面借錢賭博欠下的債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嗎
婚姻法規定,夫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所負的債務為共同債務。共同債務的定義是:任何一方因家庭生活所需而產生的債務為共同債務,必須雙方共同承擔(自願一方承擔的除外);所以,承擔債務,不以你知道不知道為條件,你不知道的,但是只要對方能證明是用於共同生活的,比如自己看病、為孩子生活的支出等等。但是,如果用於一方揮霍(比如嫖妓,花天酒地)或非法活動的,另一方可以拒絕承擔。你說的20萬用於賭博的債務,只要有證據證明的,你不僅不用承擔,而且債權人不能主張權利。因為法律不保護非法活動!
如果訴訟,在訴訟中即便確認是合法的共同債務,債權人也不可以隨意要求拍賣房子,必須有證據證明產權人是債務人的 。而你們的房子現在沒有產權證,買房手續又是你公公的,所以對方無法證明產權歸屬,所以,本案中,不可以拍賣。
❷ 夫妻一方貸款用於賭博要共同償還嗎,求專業律師
你的問題很復雜,我從以下幾個方面給你解答:
1、首先,需要明確一下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從這個意義上講,你老公的賭債不是夫妻共同債務,你沒有義務代為償還。
2、要想不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必須有充足的證據證明,銀行的貸款不太好說,因為你老公在貸款時銀行的貸款種類你沒有說明,而且不知道你是否作為了共同借款人或者擔保人。另外,也不完全像銀行說的那樣,不是所有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的債務都是共同債務,銀行主張是共同債務的,需承擔舉證責任,同樣的,你也可以舉證證明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3、保險起見,你最好把你名下的資產保護好,具體怎麼做我在這就不教你了。
4、最壞的結果就是法院認定你老公的全部債務為共同債務,要求你償還。
5、你老公被判刑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信用記錄肯定不行了,可能被記入黑名單。
6、如果你擔保了,上述部分答案不成立。
❸ 女方個人申請了小額貸款給男方還賭債,現在貸款還不起,夫妻要離婚,還款該由誰負責
由雙方共同負責
❹ 如果女子自己欠貸用於賭博離婚了男方應承擔什麼
男子絕對不會
承擔她的賭債的
就是在法律上
也不會讓男子承擔的
如果是女子做生意賠了
男子可以承擔責任
❺ 夫妻之間男方在女方不知情情況下賭博,欠下八十萬債務,女方用承擔任何責任嗎
1、夫妻之間男方在女方不知情情況下賭博,欠下八十萬債務,賭資賭債不受法律保護,女方不用承擔責任。
2、如果不能顯示賭資賭債,夫妻雙方應當債務。
3、如果女方起訴離婚,只要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就可以判決離婚,女方有男方賭博的證據,勝訴的可能性很大。
4、如果離婚訴訟,女方想獲得八歲男孩的撫養權,只要有你的條件比男方對孩子學習、生活有利的證據,法院就可以將孩子判給女方。
❻ 婚姻期間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欠下賭債夫妻共同還款,雙方離婚時女方能討回在婚姻期間為男方還的賭債
您好: 1、「男方在離婚前,做工程被人詐騙巨款,款項是被人分批騙取的」 在可能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該合同,讓詐騙人返還工程款;或者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2、「這些款項是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從雙方親友中借取的,且巨款沒有用於家庭開支,直接被騙取。女方不完全知道工程的具體情況,但完全不知道男方借款之事。」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的相關規定:只有在女方證明男方與親友「明確約定該幾筆債務屬於男方的個人債務」或者「在男女雙方有婚姻存續期間財產歸個人所有的約定的情況下,女方證明親友知道該約定的」。那麼該幾筆債務才屬於男方的個人債務,否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3、「這種情況下離婚,女方是否應承擔債務,或應如何承擔債務?」 如果女方沒法證明上述情況,那麼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5條的相關規定:男女雙方對該幾筆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親友可以要求男方或女方一方承擔全部還款責任,而在男女雙方內部,男方和女方各分擔債務的一半,在一方償還超出自己應當承擔的份額時,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❼ 夫妻雙方貸款,已共同簽字,但男方把貸款全部賭輸完,男方每日每夜賭博,賭輸了威脅女方拿錢,女方做油漆
離婚講究婚後財產共同分享,貸款是夫妻平分的,這對女方不利;但女方可以通過法律離婚要求男方承擔不受法律保護的賭債。
❽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女方向親戚朋友借款加上房屋抵押的貸款被男方用作賭博,請問者債務怎麼算 是夫妻共同
賭債不受法律保護,更談不上共同債務
❾ 在離婚期間,以前女方借款賭博的錢應不應該男方去還
女方因賭博所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男方不需要償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7、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應是合法行為導致的正當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包括:
1、撫養子女、贍養老人所負的債務;
2、購置日常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或雙方或子女或老人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
4、夫妻雙方共同從事個體經營,對他人所負的債務;
5、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的債務;
6、夫妻雙方或一方因繼承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因繼承所分得債務也屬共同債務。
因此,違法行為產生的債務並不在夫妻共同債務之列。因違法行為而產生的債務也應是個人債務,與夫妻另一方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