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買房做按揭必須夫妻雙方一起辦手續嗎
婚後買房做按揭夫妻雙方是要一起辦手續才可以的,需要夫妻雙方出示資料才能進行。
辦理按揭的申請流程:
選擇房產;
確認開發商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辦理按揭貸款申請;
簽訂購房合同。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
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簽訂樓宇按揭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
開立專門還款賬戶;
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定期還款。
辦理按揭需要的資料:
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借款人夫妻雙方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婚姻狀況證明;
購房協議書正本;
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收入證明;
銀行流水;
學歷證明;
銀行存單;
其他財力證明;
開發商的收款帳號;
銀行規定的其他材料。
Ⅱ 婚後如何單獨貸款買房
1、婚後獨自買房,用個人婚前產業的情況,房產不歸於夫妻一起產業。婚前的個人存款屬婚前個人產業,用該存款購房僅僅個人產業的方式發生了改動,不會改動個人產業的底子性質,該房子仍應屬個人產業。
2、《婚姻法司法解說一》第19條規則,夫妻一方悉數的產業,不因婚姻關系的連續而轉化為夫妻一起產業,但當事人還有約好的在外。
3、《婚姻法解說二》第11條規則,一方以個人產業出資獲得的收益屬夫妻一起產業。但假如用個人產業所購房子不論是出資仍是寓居,該房子自身僅僅一種產業方式的改變,並不能視為收益,不會轉化為夫妻一起產業。
已婚狀態單獨按揭買房的流程是什麼
1、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2、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影響到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
3、如果是婚後購房,使用一方的個人財產,要證明今後屬於一方財產,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協議,證明是一方個人出資,而不是使用夫妻共同財產,並在辦理公證和房產證登記時註明,這樣就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了。
4、如果是父母出資,可以由父母寫一份贈與書,然後註明是贈與你一方而不是雙方的,然後進行公證,這樣也屬於你一方個人財產了。
買房按揭需求什麼手續
1、到銀行填寫《個人房子貸款申請表》,開發商一般都會與一家或幾家銀行簽定合作協議,因而到與開發商有協議的銀行處理按揭貸款協議,這樣手續會便利些。帶齊首付款收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身份證、本市戶口簿(非本市戶口供給一年以上暫住證明)、收入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銀行填寫《個人房子貸款申請表》。
2、銀行檢查按揭貸款申請,信貸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檢查和逐級批閱,假如以為契合銀行的貸款條件,會告訴申請人簽定《個人房子按揭貸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越30年。到房管局處理《房子他項權利證》,用以證明此房產上有銀行的典當權。到公證部分處理產權典當公證。到穩妥公司處理房子穩妥。
3、貸款人必須按貸款合同約好的還款方案、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不然銀行能夠依法回收房子。貸款本息結清後,刊出典當掛號,購房者就成為房子的真實擁有人了。
Ⅲ 婚後買房要夫妻二人同時簽字嗎辦理按揭也需要夫妻同時辦理嗎謝謝!
一、夫妻雙方必須要同時到場。
如果要辦這種夫妻共同共有的必須兩個人都來這是第一點要注意的。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二、要帶齊證件。
夫妻雙方一定要把結婚證戶口本都帶上這樣才能完成登記。除了辦理產權證的過程中需要夫妻共一起到場之外,在共同申請房貸時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三、提前定好份額。
目前有少數夫妻財產實行AA制,而在共同買房時依然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另外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也是要注意一下的。
如果是由於之前不了解政策將共有房子登記在了一方名下這也是可以增加共有人的,增加共有人也是需要夫妻雙方先到公證處辦理一個贈予公證由單獨擁有的一方贈出一部分份額來然後辦理手續就可以了
買房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夫妻共同買房時要注意哪些?在此需要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資一方為表誠意,在房產證上就寫對方一個人的名字,這意味著自己完全放棄了房屋的權。
Ⅳ 婚後買房需要什麼證件
一、全款買房需要准備的材料
1、已婚:夫妻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
二、貸款買房需要准備的材料
1、已婚:夫妻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工資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銀行不同,需求不同)。
三、公積金買房需要准備的材料
個人申請公積金住房貸款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申請人戶口本(含首頁,戶主頁)復印件;
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申請人收入證明原件;
申請人公積金交存證明原件;
購房合同和購房首付款發票原件。已經結婚的還需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和結婚證復印件;
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Ⅳ 夫妻婚後買房共同所有和單獨所有辦貸款時要的手續一樣嗎
那是不會一樣的,婚後你們應該是共同所有,但是你只辦在一個人的名下,也是同樣是夫妻共同財產,所有的貸款手續是不一樣的,而且你一個人必須要有償還能力才可能給你貸款,個人觀點供參考。
Ⅵ 婚後貸款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雙方需要親自到場進行簽約
夫妻在婚後共同購買房子,那麼在房產交易中的買賣合同的簽訂、房貸的申請以及辦理過戶手續都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到現場進行辦理的,不能只來一人。因為,夫妻在共同購買房子時,會涉及到房產的共有如何分割,兩個人貸款的資質如何等問題,那麼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就必須要雙方共同來辦理。
二、主貸人、次貸人的選擇要合理
夫妻如果進行貸款購房的話,主貸人和次貸人一定要確定好。因為我國信貸政策會有變化,那麼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的時候應該結合實際情況,不是簡單的根據收入高低來制定。通常我們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三、提前定好房產份額
夫妻共同購買,那麼就會涉及到一個各自所佔份額多少的一個問題。為了避免日後的糾紛,夫妻在買房前應該提前確定好房產分配的份額,這樣能夠在日後婚姻出現問題時按照定好的房產份額進行分割。
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四、准夫妻買房注意事項
由於房子經常是在各位準夫妻決定結婚前進行購買的,那麼准夫妻買房一定要注意以下內容:
准夫妻購買的房子不能作為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那麼如果在婚前共同買房的話,房產證上會登記為兩個人的姓名,而且如果出資佔比不同的話,房產證上也會有相應的證明。因此,婚前購買的房子一定要根據雙方的出資多少,制定一個合理的分配比例,這樣才能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Ⅶ 夫妻婚後貸款買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結婚後貸款買房注意事項
共同財產: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
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
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准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4、所佔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但目前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
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Ⅷ 婚後貸款買房可一個人貸款買房需什麼條件
現在新的婚姻法對結婚雙方的婚前婚後財產進行了明確劃分,有很多人為了均衡都會選擇是先結婚後買房,但是由於新婚姻法的發布,這些明確的關系劃分矛盾造成了很多家庭的不和諧,不過涉及到財產方面還是要多長個心眼,那麼婚後貸款買房可以一個人貸款嗎,婚後貸款買房如何一個人貸款呢?
婚後貸款買房可以一個人貸款嗎?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子,但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該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就算是一個人貸款買房的沒有經過明確的約定同樣會使胃是婚後共同房產,如果以後進行劃分還是要共同劃分的。
2、這樣一來婚後想要自己貸款買房屬於個人財產的那麼就要夫妻雙方進行約定財產的歸屬,在將來不會因此財產發生糾紛,有必要的可以寫一份協議進行公證。
3、另外還可以在婚後委託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那也就是說,可以讓父母出資買房,且由他們明確表示該房屋只贈個人一方,採用公證的方式明確贈與。
婚後貸款買房如何一個人貸款?
據了解,根據《婚姻法》有關條款規定,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產權證雖只是一方名字,但該房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婚後想要個人貸款買飯最重要的就是進行產權的明確劃分,買房過程比較復雜,涉及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2、登記屬於個人財產的需要雙方協議約定,可以交由專業的律師起草一份協議然後辦理公證,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3、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可以教育父母代辦貸款買房事項,也就是說以父母出資的名義進行房屋的購買,這種情況下也可以視為個人財產。
以上就是關於婚後貸款買房是否可以一個人貸款以及如何一個人貸款的介紹了,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建議大家提前准備好,公證協議的時候一定要雙方到場才會正規有效,另外也要保留好所有的還款憑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0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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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婚後按揭買房需要什麼手續如果只寫女方一人名字的情況下。
按揭買房指的是用所購住房為抵押的買房方式。
辦理條件:
(1)借款人所需條件:
1.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2)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3)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手續程序
首先,請到銀行了解相關情況。並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1)選擇房產
(2)貸款申請
(3)簽訂購房合同
(4)簽訂樓宇按揭合同
(5)辦理抵押登記、保險
(6)開立專門還款賬戶
財產分割:
1、男女婚後以一方或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
2、如果男女雙方婚後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一方償還貸款,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無論是登記於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上述情形房產分割的處理,雙方婚後取得房屋產權的,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