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出資大部分房款,並用已婚女兒的名義貸款購房,怎樣才能變更成父母自己的名字
好復雜,現在的社會信任危機啊。
1.所作公證類型不對,做出資比例公證即可
2.現在社會保障制度逐漸健全,不用太過擔心,不過有個房產確實能安心點
3.等貸款還清可以添加
4.這個得咨詢律師
5.確實共同分配。立遺囑並公證,父母為唯一繼承人即可。
6.不收費的律師不是好律師,呵呵
⑵ 父母因年紀大了無法貸款買房借己婚女兒名義貸款買房,所有款項均由父母出的,離婚時女婿有權力分得房產嗎
雖然實際是父母出資購買,但是房產實際是登記在女兒的名下,在法律上,定義為女兒在婚後購置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房產。所以女婿會有分房產的權利。
⑶ 以未婚女兒的名義,父母首付貸款買房,還貸也是父母,如果女兒結婚時貸款沒還完的情況下,應怎麼辦
你想做什麼呢?如果想該戶就改成父母的,父母繼續還款,如果不改戶。女兒結婚之後,錢繼續還,那麼房產就成了你女兒夫妻倆的共同財產了、
我還是看不懂~到底你問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麼?你擔心什麼?……
⑷ 父母想以女兒名義貸款買房,房產證上登記母親和女兒名字,但女兒已經
你好親,不用那麼麻煩,婚前財產公正就好了,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⑸ 父母出的首付和還貸,戶主是女兒的名字,女兒結婚後怎麼證明與女婿無關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首先,如果房屋是婚前買的,並且婚後由父母繼續還貸,那麼房屋所有權就是屬於女兒的。證據方面,可以通過銀行打款記錄來證明。
其次,如果房屋是婚前付的首付,結婚後不是女方父母還貸,那麼婚後還貸部分,一般認為是夫妻共同還貸,男方對該房屋也享有一定權利,因為婚後還貸是以夫妻共有財產還貸的,不論是男方的收入還是女方的收入都是共有財產。
再次,如果房屋是婚後由女方父母出首付,而無論是女方父母還貸還是女方或男方還貸,該房屋都視為女方父母對男女雙方的共同贈與,男女雙方對該房屋各享有50%的權利。除非購買該房屋時,女方父母明確表示該房屋僅贈與自己的女兒而不贈與自己的女婿,並且房屋完全由女方父母還貸,這樣房屋才能完全歸屬於女方。就算女方父母明確表示了,但是如果女方父母不還貸,男方還是享有一定權利。
⑹ 父母想以女兒名義貸款買房,房產證上登記母親和女兒名字,但女兒已婚
簽訂購房協議時寫上母親和女兒的名字,在登記時夫妻雙方和出資父母一同到登記機構,兩對夫妻對財產寫個共同約定就可以了。
⑺ 父母首付以子女名義貸款父母還款這種情況房產權屬於誰的子女已婚
父母首付房款,貸款是以子女名義貸款,還款也是父母還的款。從法律角度上講雖然錢是父母出的,但是在房管部門和銀行留下的信息是子女的,那麼房產歸屬權應該在子女名下。
⑻ 父母以婚後女兒名字貸款買房,此房產權歸誰所有具體法律條文是哪條
具體法律條文我不清楚,但根據一些已知房產歸屬權判決案例,法院判定房產歸屬權時,在沒有其他證明的情況下,房產所有權是判給貸款名義人的。實際出資者如果主張房產所有權,必須向法院提供與房產相關的出資證據(如房產首付、月供、尾款等銀行憑據),所以實際出資者必須保存好相關銀行憑據,才能在法院主張自己的房產權利
⑼ 父母用女兒的名字貸款買房房產證是女兒名字首付款及還貸由父母承擔請問:如果女兒結婚後貸款繼續由父母還
住房登記在女方個人名下,又是婚前購買,住房就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產權歸女方個人。 但是婚後還貸,是以女方個人名義,那麼婚後還貸錢款男方有一半,以及婚後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男方也有一半。 女方父母出資,屬於父母對小夫妻債權,可以依法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