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以個人的名義向銀行貸款利息能否入公司賬
不能
這是不可能的,除非你能修改銀行和你簽的借款合同。因為借款的利息計算要有借款合同為依據,沒有合同不行的
⑵ 股東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後把款項給公司用,利息由公司承擔,公司能否稅前扣除股東能否免稅
問題一:屬於統借統貸。
理由:統借統貸是指「集團公司統一融資,所屬企業申請使用」的資金管理模式,即集團公司統一向金融機構借款,所屬企業按一定的程序申請使用,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將利息支付給集團公司,由集團公司統一與金融機構結算的資金集中管控模式。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21條規定:「企業集團或其成員企業統一向金融機構借款分攤集團內部其他成員企業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從金融機構取得借款的證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業間合理地分攤利息費用,使用借款的企業分攤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稅前扣除。」該文件將統借方由集團企業擴大至其他成員企業。
問題二:符合條件的利息支出可以稅前扣除。股東從公司取得的利息大於其支付給銀行的部分須繳納個人所得稅、營業稅金及附加。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規定:企業向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符合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稅法第八條和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准予扣除。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第十條的規定,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繳納營業稅,在我國境內提供金融保險業務並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單位和個人均為金融保險業的納稅人,包括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及個人。有營業稅當然就涉及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等。
⑶ 個人貸款,銀行會打電話到公司核實嗎
核實收入證明要看具體單位,如優質客戶:公務員,教師,律師,醫生,會計師及世界五百強企業等,因為收入證明開具的較為規范,只要收入沒有高得離譜,一般不會核實。但是如實個體工商戶、商貿公司這種私營企業,公章隨便蓋的,基本都要核實,並且要與工資流水相印證。
⑷ 老闆個人以公司要進貨為名向銀行貸款,然後將貸來的款項轉入公司,打給了供貨單位,再從對方單位將錢取出
這是貸款新規規定的實貸實付,要求貸款的款項必須是實體經濟交易,並在貸款當日由銀行直接把款項打入交易對手的賬戶里。
為了貸款出來,找一個交易對手賬戶是肯定要的,但是起碼也要信的過的吧!錢財不會怎麼損失,畢竟供貨方的錢是從你們賬戶上轉過去的,這是事實!只是他們要是真的發貨了,那是溝通不好,那就只能認了,因為這是合法的。
⑸ 老闆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給公司用
在各個銀行里,均有一種業務,叫做個人的經營性貸款。
⑹ 個人向銀行貸款給公司用,利息怎麼辦
你還! 從公司的財物中講錢以你個個人名義還款啊!但是前提是你要自己做好這方面的相關工作才是可以的!比如說你和公司說好:你個人貸款用於公司,貸款利息一定是你公司的錢,要簽訂相關協議最好!
貸款的步驟/流程/手續是你提交個人貸款需求和大概資料給銀行或者貸款產品代理機構,然後銀行對貸款申請者的貸款申請進行初步審核,安排專人聯系貸款申請者,聯系後如果通過初審,然後再指導貸款申請者提供所需材料,然後再審核,最終達成貸款放款。
不同的申請人和貸款類型所需提供的貸款申請資料是不一樣的。常見的個人資料如:身份證明、工作證明、居住證明等;企業申請資料如:營業執照、財務報表、貸款卡等;抵押貸款如房產、汽車等財力證明;信用貸款如收入證明、銀行卡對帳單等。
⑺ 一個朋友從銀行貸款,然後他說貸款必須打到公司賬戶,然後借用我的公司賬戶.這種情況有法律依據么
他是要用你的營業執照 因為銀行硬項提出要用第三方的營業執照 風險是會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