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結婚前用公積金給父母買房
這個算婚前財產吧但是你用公積金完全是你個人意願你媳婦不會干涉的你可以放心的
2. 我婚前用公積金貸款給父母買了房,現在早已還清,現在婚後想買自已的婚房,算第二套房嗎
那完了,你們2個在買房就屬於第3套房了。因為房子不是以貸款為根據的,而是以房產為根據的,可以給你出個主意。你和你老公都把房子過戶給各自父母,房產證上是他們的名字,而你和你老公戶口要從各自家遷出來。就行了。
3. 求助:女朋友用公積金貸款買我父母的房子……
道理上的行得通的!只要你們幾個當事人都同意,操作時注意一些就行!
4. 婚前父母出資買房,用我的公積金貸款,如果結婚以後房子怎麼算房子寫父母名字和寫我自己名字有什麼區別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指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說,如果男方父母為購置房屋出了全資,也沒有明確表示房屋是贈與夫妻二人,那麼房子是贈予男方一人,楊女士沒有份。但是,如果是婚後男方父母全資買房,沒有明確表示是贈予男方一人的話,房子是贈予夫妻二人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啥叫共同財產: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5. 女方婚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用於父母居住,婚後想用男方的公積金買套房自己居住,能辦公積金貸款嗎
如果房產是你愛人名下的話,那麼,恭喜你!
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相關規定,提取公積金還款的參還人必須是主貸人的配偶和直系血親。所以,就算房產證上沒有配偶的名字,只要對方願意,是可以用他(她)的公積金共同還貸的。並且我們這里是規定只能用於沖不貸款而不能提取現金的。
6. 婚前對方父母按揭買房給我們作為結婚用,准備提取公積金付首付,剩下的貸款對方父母用公積金還,請問。。
別看樓上胡扯。。。。。。。他父母的公積金買的 必須有他父母的名字!不然根本取不出公積金!!!
但後期可以把你2口的名字加上去《前提是他父母同意》
公積金必須再買房後才可以申請提取 所以不可以支首付!!
你們自己賺錢錢買 房產證 只有你夫妻的名字才是你們真正的共同財產!!
7. 婚前買房,男友父母的公積金貸款,名字是他父母的。
沒
8. 男女方結婚前與父母共有房子,結婚後買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
公積金貸款條件條件如下: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基本條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貸款對象、貸款用途、住房貸款基本條件。
借款人在申請個人二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所購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房屋所有權證》;
2、所購房屋評估報告書;
3、賣房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
4、購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