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律問題: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貸是由我父母及我共同還貸
婚前買的房子首付部分所佔房子的比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及債務都屬於共同財產,也就是雖然房貸是丈夫一直在還,那也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償還。至於父母幫忙償還部分,如果沒有向父母打借條,只能認為是無償援助。這種方式下,丈夫可以通過向父母打借條,那麼父母幫忙還的房貸就會成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離婚,女方要求分割房屋,那麼她也有承擔債務的義務。
② 婚前買房,婚後還清貸款。離婚這個房子是屬於誰的
樓上所引婚姻法內容已經作廢,已經被新婚姻法所取代。新婚姻法中已經不存在經過幾年婚前財產轉換為共同財產的情況
1、女方交的首付,產權證也是女方的,所以該房屋屬女方的婚前財產,但結婚後償還的按揭款及房屋增值部分,屬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2、計算方法比較復雜,而且各個法院的判決並不相同。
3、先算原始價值。首付部分歸女方,婚後共同償貸部分平均分割。(即使是一方以個人收入償貸的,也平均分,因為在沒有夫妻財產協議的情況下,婚後收入本身就是共同財產)
4、再計算升值價值。女方首付部分產生的增值歸女方,婚後共同償貸部分的升值平均分割。
5、對於升值部分的分割,各個法院並不統一,有這么分割的:
因女方是產權人,升值部分全部歸女方所有。這種分發對你有利,盡量爭取。
6、房子要進行評估,再進行分割,要房子的,給另一方錢(可以理解為把另一方所有的部分買過來)。如果都主張要房子不要錢,把房子判給你的幾率很大。
③ 婚前買房,婚後父母幫還貸,離婚怎麼分
嗯,父母還貸的話,肯定有轉賬記錄,然後呢,只要能把記錄證明了,然後可以把這個房子誰支付了多少,然後作為債權關系,把這個錢還給人家,然後再把這個房子設下的東西再平分
④ 婚前父母買房婚後父母還貸貸款名是我離婚後房產如何分配
你既然有貸款,肯定是證件齊全的,只是你自己沒弄清楚罷了。
去銀行要一下房產證的復印件,看辦證日期和你們的結婚證日期哪個在前,房產證在前的話就是婚前財產,首付及婚前還貸部分就是你的。
婚後還貸如果有直接證據證明是你父母還的款,比如是從你父母的銀行帳戶直接轉到還貸帳戶的證明,那麼婚後還貸部分也是你的,就是說這個房子她分不走。
但如果你沒有婚後你父母還貸的證明,比如是給你的現金,你去還的貸款,那麼她有權利分走婚後的一半。
至於小孩,你們的情況還挺復雜的,還是請專業律師的,他會幫你收集到有利的證據。
如果你自己去做的話,你可以去買個DV拍攝她的糜爛生活,證明她沒能力撫養小孩就行了,如果你有固定的工作,她沒有,那就更好了。
⑤ 婚前買房,婚後完全父母還房貸
婚前買房,婚後父母還房貸,這要看你的家庭情況了,如果你父母有錢的話,你的錢不夠,你父母可以替你還房貸的,如果你父母沒有錢,逼著你父母還房貸,這就不對了,自己努努力,還盡量自己還讓父母少承擔一點,畢竟年齡大了,讓他們晚年有個好的生活
⑥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父母出資還清貸款,現在要離婚,對方要分一半房產
是看房產證登記人是誰,以及你此時是否已婚,如果登記人是你一人,而且是已婚狀況,賣掉住房,需要你和配偶兩人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房產證,才可以辦理過戶簽字手續。
還是那句回答,只要你現在是已婚情況,賣掉住房,需要你配偶簽字才可以。
你這房子主要看登記人是否只有你一人姓名,以及簽署購房合同是否領取結婚證之前,以及你爹媽手裡是否有還款憑據!
如果登記人是你倆夫妻,那沒辦法,住房權益你倆共有,一人一半,但是需要一起償還你爹媽出資的債權,
如果登記人是你一人,購房合同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前,那麼,住房屬於你婚前個人財產,歸你一人所有,和你配偶無關,你爹媽出資屬於對你債權,可以依法主張,對方說的沒錯,婚後還貸以及婚後增值,屬於共有,你來一人一半,但是婚後還貸是你爹媽出資,屬於對你倆債權,男方想要增值部分的一半,需要償還你爹媽在你婚後一半的還貸數額。
⑦ 婚前買房,婚後父母幫還貸,離婚怎麼分
父母要用以自己名字開立的銀行卡來付月供,即以轉賬的方式交每個月的房貸,這樣就可以證明是父母在交房貸。
主要看房產證的名字。婚後還貸部分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看證據了。
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這房產是父母的,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會分割房產。
如果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則要看購房時間,是婚前還是婚後,婚前購房,房產證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則是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不參與分割。婚前購房,寫的夫妻雙方的名字,則是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買房,寫的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均分。
如果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則要看購房時間,是婚前還是婚後,婚前購房,房產證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則是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不參與分割。
(7)婚前買房婚後父母還清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認定為房屋登記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就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無需再有其他書面約定。而實踐中還存在著,一方婚前所購個人房屋結婚時尚存在銀行貸款,主貸人的父母在婚後幫助還貸的情況。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指出: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是贈與雙方的。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說,婚前買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資買房,也沒有明確表示房屋是贈與夫妻二人,那麼房子是沒有女方份額的。但是,如果是婚後男方父母全資買房,沒有明確表示是贈予男方一人的話,房子是贈予夫妻二人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財產分割。
⑧ 婚前買房婚後父母還完房貸離婚房子怎麼分割
如果有證據證明房子錢是父母出的,那麼離婚的時候,房子不應作為婚內財產分割的。
⑨ 婚前按揭買房婚後父母還貸,還貸部分是否是婚前財產
婚前按揭買房婚後父母還貸,還貸部分應該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