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雙方婚後買房時一方自動放棄產權,房產證一人名字,將來還能加另一方名字嗎
可以。分為無貸款和有貸款兩種情況。
一、無貸款:
1.帶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二、有貸款: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2.帶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3.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1)申請貸款買房時夫妻一方放棄擴展閱讀:
一、申請共有不動產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向全體共有人合並發放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共有人申請分別持證的,可以為共有人分別發放不動產權屬證書。
共有不動產權屬證書應當註明共有情況,並列明全體共有人。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1.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
2.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積等狀況變更的;
3.不動產權利期限、來源等狀況發生變化的;
4.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並不動產的;
5.抵押擔保的范圍、主債權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化的;
6.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化的;
7.地役權的利用目的、方法等發生變化的;
8.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動產權利轉移的變更情形。
網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網路-物權法
網路-房產證
『貳』 辦理買房按揭貸款夫妻一方因故不能到場該怎麼辦
最好是雙方都到場
按揭貸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1、實地看房;
信貸員、居間機構、評估員、買賣雙方到申請按揭貸款的房屋現場對房屋現場勘察。
2、產權驗證;
產權人及共有權人(賣方)帶著身份證原件及房產證原件,到房管局交驗身份證原件及房本原件,進行驗證,並辦理相關手續。
3、簽署合同;
銀行認真核對校驗客戶的資料原件,鑒別所有簽字人員的真實性,監督客戶簽字,收取房產證原件及訂金(具體數額由買賣雙方確定),復印資料,提醒雙方在該行辦理帳戶。
4、填寫合同;
銀行整理資料根據客戶提供的相關資料,填寫合同。
5、繳費義務;
銀行收取費用預審通過後,通知客戶交費;
6、產權過戶;
買賣雙方在房管局的幫助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7、貸款人准備相關材料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
8、銀行放款。
『叄』 夫妻貸款買房,一方公平放棄產權,可以公正嗎
你這種情況,可以按照贈予辦理。辦理房屋贈與手續,具體的手續如下:一、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二、房屋贈與的當事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三、辦理公證。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 四、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契稅收據等。
『肆』 夫妻按揭房後,一方放棄產權,還有責任還款嗎
1、放棄產權跟房貸還清與否是沒有關系的,放棄房子的產權需要公證,也可委託律師做見證。
2、房貸,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伍』 貸款買房辦產權證時為什麼一方得放棄產權才能辦了
其實你這很簡單,你們沒結婚貸款時只是用了你老公的名字貸款,所以你們現在這房子屬於婚前財產,理論上和你沒關系,8年後可以算共同財產,當然婚後共同還貸法院是認的,別外如果你這房首付你出了錢,可以做個婚前財產公證。證明房子有你的份也行。不要太認真理論上中介說的沒什麼大錯。
『陸』 夫妻買房,一方還房貸並主動放棄產權可以嗎
夫妻買房一方還房貸,但另一方必須是貸款方的擔保人,銀行才能批貸款。夫妻雙方不管哪一方放棄產權。房產都是夫妻雙方共有的
『柒』 夫妻共同貸款購房一方放棄產權離婚時協議里沒有寫貸款歸一方歸還。現買房公積金公積金不可攤還怎麼辦
1、離婚時財產按協議約定內容來處理,未約定的內容雙方可補充,如果無法補充或無法協商, 則可訴訟解決。
2、原則上未約定的財產及債務的分擔可由雙方共同承擔。
3、公證費的處理,是按當地司法局規定的標准收取,可向當地司法局物價局咨詢。
『捌』 婚後買房,是貸款買的,一方可以放棄產權嗎
可以簽訂財產協議,協議進行公證即可。
中國公證機關辦理下列公證行為:
①證明合同(契約)、委託、遺囑等法律行為。
②證明法律行為以外的法律文書: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書均可公證證明,書面形式的法律行為也是法律文書。
③證明法律事實:凡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均可公證證明。法律事實分行為和事件兩類:行為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公證證明法律事實主要是證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實的發生與人們意志無關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後果的事件,如死亡。
④證明非爭議性事實:某些事實並不一定發生法律後果,但為避免日後可能發生爭議,亦得公證證明。如證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證明親屬關系。
⑤對於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認為無疑義的,在該文書上證明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⑥證據保全:在當事人提起訴訟之前,出現了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當事人為准備將來進行訴訟的需要,可以申請公證處採取措施,保全證據。
⑦保管遺囑、保管文件。
⑧辦理與公證行為有關的輔助性工作,代當事人起草申請公證的文書。
⑨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和國際慣例辦理其他公證行為。
『玖』 結婚後代貸款買房寫一方名字,辦房本時另一方需填放棄嗎
我仔細的閱讀了你提出的問題,我的觀點與建議如下:
首先,婚後購買房產,如果是只由買房的一方負擔貸款費用,與另一方達成共識並寫下書面協議,然後,到公證處作了公證:另一方同意放棄在房產證上填寫自己的名字,房產歸還房貸的一方所有,這才合情合理,避免以後產生不必要的爭端與煩惱。
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放棄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姓名,並認為,你的工資雖然還了貸款,但是,他的收入用於負擔了家用,而且你購買房產在你們結婚以後,所以,他認為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不願意放棄,那麼,你還得多做他的工作。
所以,他願不願意放棄,取決於他的態度,因此,你們必須好好溝通,然後再決定是否貸款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