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買房,用男方公積金貸款,婚後還是只用男方公積金還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單獨寫男方名,應該判為婚前財產。
⑵ 男方剛用個人公積金40萬跟父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女方要分隔一半財產嗎公積金貸款還沒批
男方剛用個人公積金40萬跟父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女方是否分割一半財產,取決於購買時是婚前還是婚後。
1、婚前購買,房產和貸款方都是男方,那整套房產歸男方所有,系婚前財產。
2、婚後購買,男方父母付的首付歸男方所有。按揭貸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有權分割按揭部分的一半。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⑶ 婚前或者婚後,用男方父親的公積金貸款買房,男方給首付,雙方共同還貸
你好,可以寫雙方的名字。如果寫雙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平分。
⑷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首付,女方住房公積金貸款女方每月對沖還貸,還未還清,房子寫雙方的名字
如果你夠狠完全可以不還他父母的錢,不過那樣真的太狠了,因為他們給你付首付肯定沒什麼字據之類的,你完全可以抵賴,只要沒有什麼證據法院只會說這個房子只屬於你夫妻二人,
⑸ 你好 2個人未婚 男方父母付首付款 而且男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房子可以只寫女方一個人的名字嗎
這個是用誰的公積金,就必須用誰的名字貸款,同時產權證上也必須用誰的名字。所以這種情況下,不能用女方的名字。
⑹ 婚後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由男方父母出資首付。 並還貸一部分。 我想問房子可以只寫出資父母子女名字
房產上的名字你們協商,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得財產分割的
⑺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付首付,男方公積金獨立貸款、還貸,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離婚了房屋怎麼算
只要你們不是個人財產制,婚後買房,男方不是全款買房登記他名下,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個人財產,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父母首付款150萬,對應房子的150萬元你可能是分不到的,但是對應的增值部分應該是可以分一半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男方公積金還貸部分和對應增值部分,就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你有權要求男方給予這部分的折價補償,房子畢竟是大事建議你找律師咨詢,希望對你有幫助!
⑻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首付,男方一個人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嗎首付部分沒有贈予協議,離婚怎麼分割
如果房產登記在男方名下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首付以為的部分視為夫妻共同還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8)男方父母首付和父母公積金貸款買房擴展閱讀
根據《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⑼ 我和男朋友准備結婚,准備婚前買房,男方父母出首付,我用公積金貸款,房產證能寫上我和未來婆婆名字嗎
房產證在結婚證日期前面的話,那婚後房產簽字的是誰,婚後房產權就是誰的。房產證上沒有你的名字,那麼,你就沒有房產使用權
⑽ 婚後,由男方父母出首付買的房子,並用男方公積金貸款,房產證上只寫了男方的名字。
婚姻法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