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屋貸款,「父貸子還」問題
1不管誰跟誰一起還貸,你就往還貸那張卡上存錢,他不會管你是誰存的,用誰的名義做,只是說這個房子的所有人就是誰,2用孩子的名義貸款,父母簽署共同借款協議,等於你父母為你擔保,不管哪種情況,當事人出事,貸款由財產所有人繼續償還,一般是直系親屬,也可以把房子賣掉,直接還清貸款。也就是說比如你父母的名義貸款,如果有意外,財產你繼承,那麼貸款由你繼續還。然後財產會過戶到你名下
② 婚前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是我的名字,房子有貸款。但是一直由父母還房貸。請問這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屬於。
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三》規定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2)房子的貸款父母來還擴展閱讀:
相關案例:
阿珍與阿軍於2007年間經人介紹認識,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雙方未生育子女。
2014年12月24日阿軍向梅江區法院起訴,請求離婚。
在庭審中,阿珍同意離婚,雙方確認無夫妻共同債權債務,但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和分割問題上產生分歧。
據阿軍說,如今居住的房子是因征地拆遷,阿軍用征地拆遷補償款於2005年6月購買的。婚後,阿珍要求在房產證上添加她的名字,如不添加,阿珍就要離婚。阿軍為了息事寧人,維護一個來之不易組建起來的家庭,違心與阿珍到住建局辦理了加名手續。
阿軍認為,在2010年9月房產證登記增加阿珍名字的行為是一種無效的行為。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阿軍還提供了住建局存檔的權屬人為「阿軍」個人的房產證和添加阿珍簽名的申請書。
對此說法,阿珍卻有不同意見。她表示與阿軍結婚後,全心全意照顧家庭,還做工幫補家用,並幫阿軍歸還了其個人債務,所以是阿軍自願把套房增加了自己的名字,自己依法享有房屋的一半所有權。
梅江區法院審理後作出了准予原告阿軍與被告阿珍離婚,住房歸原告阿軍所有,並由原告阿軍支付房屋價值折款21.5萬元給被告阿珍的一審判決。
判決後,阿軍不服向梅州中院提起上訴。
今年5月25日梅州中院受理後,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並維持了一審判決。
法官說法
不動產物權變更依法登記,有法律效力
二審經辦法官表示,在該案中,雖然該套房在雙方結婚前的產權登記為阿軍個人所有,但在結婚後雙方向房管部門申請加名,套房的產權變更登記為阿軍、阿珍共同擁有。
依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
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阿軍自願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
③ 法律問題: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貸是由我父母及我共同還貸
婚前買的房子首付部分所佔房子的比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及債務都屬於共同財產,也就是雖然房貸是丈夫一直在還,那也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償還。至於父母幫忙償還部分,如果沒有向父母打借條,只能認為是無償援助。這種方式下,丈夫可以通過向父母打借條,那麼父母幫忙還的房貸就會成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離婚,女方要求分割房屋,那麼她也有承擔債務的義務。
④ 房子按揭開始是父母還貸款,最後無力償還了該咋辦
①直接把房子賣掉
從以上 分析來看,處理「斷 i供」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找到買主,然後用買主交來的購房款,還清銀行貸款,再辦理過戶。但這種做法需要買主將全部房價款交給業主先還銀行貸款。如果業主在還清貸款後不配合買主辦理過戶,買主是要承擔很大風險的,實踐中通過這種方式來交易成功的不多。
從目前泉州市場的具體情況來看,很多人都把房子作為二手房交給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尋找買主,然後簽訂一個買賣合同,並進行公證。
②轉按揭降低損失
一直以來,轉按揭的處理被各界視為解決無力還款的最好方法。當購房者無法再償還銀行貸款時,將自己的房子賣給有能力還款的買家,並對餘下部分貸款通過銀行辦理轉按揭。通過轉按揭,由買主和貸款銀行建立新的借貸關系,避免了一次性將全部房價款交給業主償還貸款的風險。這樣,業主的經濟損失將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也可以避免買主的風險。但,目前泉州的房貸銀行並未開展轉按揭業務。
③調整貸款年限
當購房者的還貸能力出現問題時,購房者可以要求銀行調整貸款年限。比如,購房者當時申請的還款期限是十年,這時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延長至二十年歸還;同樣的,如果購房人當初申請的還款期限是二十年,而後自己的還貸能力增強,即可要求銀行縮短還貸時間。不過,不論是縮短或延長貸款年限,購房者只能要求銀行變更一次。
⑤ 我想用父母的房子做貸款,我來還款,可以么
你先把你父母的房子過一下戶 變成你的名 再去做貸款不就方便多了嗎 上邊的政策下不下的來還難說呢 現在是層層扣明白不? 房子變成你的名子以後不就是以你自己的房子代款嗎 但實際上房子還給你父母住不就完了么 等到代款還完以後 你再把房子過回去 是不! 工行以可貨的 有的中介也可以代辦的!
⑥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當然,是夫妻共有財產啊,跟誰花錢沒關系,跟寫誰的名字有關系,跟寫了名字的配偶有關系。
關鍵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權證明後,你老婆能不吵著跟你離婚嗎?
她會說: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著她,當她是賊。
⑦ 父母貸款買房,我可以來還嗎
當然可以!
現在房屋還沒有全國聯網,你父母在外省的房屋信息,河南鄭州是查詢不到的,所以你母親在鄭州買房暫時是可以按一套房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