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擔保人到期後不繼續擔保
法律分析:如果擔保的擔保期限屆滿,而擔保人拒絕再次保證,那麼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主合同依舊有效,擔保人不影響主合同的效力。另外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一般保證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連帶保證責任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因此,貸款到期不意味著保證期屆滿,如果未約定保證期限,則是您貸款到期後6個月,如有約定按照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五條 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