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後一方貸款給父母買房,離婚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房產在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名下就屬於共同財產。雙方平均分配
㈡ 婚後貸款買房,一方父母未經另一方同意出資還貸,房屬於誰的
房產證上寫的是誰,就屬於誰。
貸款買房的需要提供的資料是: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㈢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當然,是夫妻共有財產啊,跟誰花錢沒關系,跟寫誰的名字有關系,跟寫了名字的配偶有關系。
關鍵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權證明後,你老婆能不吵著跟你離婚嗎?
她會說: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著她,當她是賊。
㈣ 夫妻一方能單獨貸款給父母買房嗎
可以,但是配偶也要簽名的
㈤ 婚後用男方父母名義買房,貸款是我和我老公,產權怎麼定
若你父母就一個孩的話
產權怎麼定終極還是你們的
否則應該公證處公證一下
㈥ 婚後能一方貸款買房嗎
可以的,但是婚後想要個人貸款買房最重要的就是進行產權的明確劃分,買房過程比較復雜,涉及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根據《婚姻法》有關條款規定,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產權證雖只是一方名字,但該房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需要注意: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子,但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該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就算是一個人貸款買房的沒有經過明確的約定同樣即是婚後共同房產,如果以後進行劃分還是要共同劃分的。
2、這樣一來婚後想要自己貸款買房屬於個人財產,那麼就要夫妻雙方進行約定財產的歸屬,在將來不會因此財產發生糾紛,有必要的可以寫一份協議進行公證。
3、另外還可以在婚後委託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那也就是說,可以讓父母出資買房,且由他們明確表示該房屋只贈個人一方,最好採用公證的方式明確贈與。
㈦ 請問 婚後一方父母貸款買房 一方父母首付50%,夫妻2人共同還貸 還貸其間如有離婚事件
這個可以參照最新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主要看你的房子是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是出資方父母登記在其子女名下,那麼房屋的產權屬於登記方,對於共同還貸的另一方則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包括實際還房貸的金額和自然增值的部分)。如果是登記在兩人名下,則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