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一方瞞著對方貸款怎麼辦
婚後債務,基本是屬於夫妻共同承擔的。即使離婚,債務也會一起平攤,除非你能舉證出夫妻債務,沒有用於你們的共同生活,並請法院裁決劃清債務關系,這種情況通常也需要你的丈夫,配合的情況下,才可以和他畫清界線,與你沒關系。
⑵ 夫妻一方貸款在另一方不清醒的情況下簽訂了擔保合同應如何解決
擔保無效,去銀行並出示不清醒證據撤銷貸款,一切責任由貸款方承擔。必要時可以去起訴貸款方。
⑶ 婚姻中如何避免一方的貸款不用另一方償還
貸款未經另一方同意,且未用於家庭。
⑷ 夫妻一方簽字貸款,我怎麼樣不用承擔債務
只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先不管是不是一方簽名和協商一致對外借款,只在下列情況下一方承擔。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的共同債務,一般情況下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即使夫妻離婚後對債務的償還有約定比例,但是對債權人而言,他有權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歸還債務。但是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債權人只能找債務人的夫妻一方歸還,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擔債務:
1、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
比如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借款協議中明確約定由債務人一人單獨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視為債權人放棄要求債務人和其配偶共同償還的權利。但是如果書面協議中的債務人的署名只有債務人一人,而協議中並沒有明確約定債務人一人單獨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還是由債務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擔債務。
2、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
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人的這種明知應當是由債務人夫婦來舉證。
3、婚前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這筆債務是用於該夫妻的婚後生活的,比如證明借款用於夫妻共有房屋的購買、婚房的裝修、婚禮的開支、夫妻共用的家用電器及貴重物品的購買、用於債務方配偶的疾病治療、債務人夫妻婚後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除了上述兩種情況外,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在非債務的夫妻一方在對外承擔了配偶的債務後,如果屬於如下情況的,可以在已經離婚的等情況下要求配偶歸還,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內部如何進行債務分擔。
4、非債務方的夫或妻在夫妻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或者在夫妻財產協議中約定由各方承擔各自的債務。因此,盡管是一方簽名,只要是借款用於共同生活之用,都是要承擔連帶責任即共同償還。
⑸ 要走怎樣的法律途徑來保護我離婚期間,丈夫惡意在外借款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一、丈夫惡意借款,看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和該債務有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徵求意見稿)規定,「離婚時,夫妻一方主張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的,舉債一方應證明所負債務基於夫妻合意或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經營」。如舉債一方無法舉證所負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經營,在未有證據顯示另一方知情的情況下,讓另一方承擔共同清償責任,難免嚴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也與現行法律相沖突。
因此,要斷定是否夫妻共同債務主要看兩個方面,一是夫妻是否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如果一方所借債務不符合這兩個條件,則不應被視為共同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比如為必須予以撫養、贍養、扶養的親屬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等而負下債務,此種債務因屬於履行法定義務所形成,因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承擔。)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⑹ 夫妻一方瞞著對方貸款怎麼辦
這是最氣人的,不能還,雙方連帶責任
⑺ 夫妻一方信用不良能貸款嗎
夫妻雙方一方信用不良,貸款時,主貸人就不要寫他。
你購房簽約的時候,讓開發商把主貸人的姓名,在網簽的時候寫在第一個就好了。
⑻ 夫妻一方信用不良無法辦理貸款怎麼處理呢
已婚人士貸款買房,夫妻任何一方信用記錄不良,銀行都會拒絕放貸。
以夫妻一方名義貸款買房,即使貸款人徵信記錄良好,若其配偶多次逾期還款,銀行也會懷疑家庭還款能力及信用程度,在放貸時更加謹慎。若夫妻一方兩年內連續三次逾期還款,或累計六次逾期還款,銀行都會拒發貸款。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產生的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夫妻雙方在法律上是一個經濟實體,商業銀行在考察個人信用狀況以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時,
要同時考察貸款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因此,一個家庭良好的信用,也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維護。
如果有徵信不良的記錄,需要還清之前欠款,繳納滯納罰金,辦理完畢手續,維持五年的良好徵信記錄,之後銀行系統會自動清理不良記錄,此時,才可以辦理家庭貸款申請。
(8)如何避免夫妻一方惡意貸款擴展閱讀:
在每一筆貸款或者每一張信用卡發放之後,各商業銀行每個月都要按照央行規定的格式,把借款人的還款記錄提交給徵信系統,並在這個基礎上形成個人信用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對採集到的所有還款信息都進行了存檔,國務院法制辦2011年7月份公布的《徵信管理條例(第二次徵求意見稿)》就規定:徵信機構對採集的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5年,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計算;
超過5年的,徵信機構應予刪除。一些更新機制顯示如果客戶從現在開始他每個月都按時還款的話,那麼經過一段時間以後,銀行就會對他的信用狀況做出重新的一個評價,關鍵還是要積極的去維護自己的信用記錄。
⑼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惡意借貸自行消費
夫或妻一方的借款只有用於共同生活才是夫妻共同債務,主張共同債務的一方負責舉證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證據不足,則不是共同債務。分居期間,明顯不存在共同生活,因此不是共同債務。 1、《婚姻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