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由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購買的房屋,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房屋歸誰
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律師王艷回答如下: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B. 以支持和反對的角度論述夫妻一方婚前簽定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貨款,婚後用夫
不需要對此論述,和辯論,
婚姻法對此有具體規定,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C. 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後男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辦理貸款,房產證上是男方姓名,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產權是跟婚前的約定有關。新婚姻法是這樣解釋的,如果婚前是男方買的房子,且房產證只有男的名字,那麼債務人就是男方,房產的所有權也只是男方。如果在婚後夫妻共同償還了部分債務,那麼在分割時,房產仍屬於男方,但女方享有償還貸款的部分利益及增值。
如果婚前兩人有約定,屬共同付首付且婚後共同償還債務,那麼房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D.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
原則上一人一半,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E. 新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歸首付款的一方所有,那如果一方交首付,另一方交貸款,怎麼辦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F.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婚後辦理房產證寫雙方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如果房產證上有夫妻雙方的名字,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至於離婚時,對於首付款可以雙方協商解決的,也或者把購買時的憑據保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