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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貸款分割

發布時間:2021-08-04 14:02:24

㈠ 向父母借款3.6萬買房,離婚時父母有權分割嗎

沒有權利分割,但也有例外
房產分隔嚴格意義上是按照房產證上的名字確定歸屬的。
但是也有特殊的說明,就是在買房之前做權屬約定的,可以按照相關約定進行分隔

㈡ 婚後一方父母付首付,以夫妻名義按揭,貸款也是一方父母還,房產分割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律師解讀:新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有兩層意思,其中第一層意思是婚後父母出資購房是否屬於個人財產的問題,第二層意思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房如何分割的問題。律師認為要想使婚後父母出資購房「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其一,婚後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關於房產的出資款上不能摻雜夫妻共同財產或對方父母的出資,否則就是共同出資了。在購房出資的問題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過一分錢,也應認定為共同出資,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僅僅是雙方出資多少的問題。當然,「婚後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的事實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如果證據不充分無法認定,那麼夫妻一方主張婚後由其父母全額出資購房的事實就不能成立,房產就會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二,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起始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人名下後來又把對方的名字也追加進去了,總之,只要房產證上有夫妻兩人的名字,或乾脆只有對方一人的名字而沒有出資人子女的名字,那麼該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不是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

㈢ 貸款以及財產分割

信用社工作人員對貸款是要負責任制的,所以比較審慎,故其行為可以理解。
農村房屋在處置時較難,故雖然有房產抵押,信用社工作人員還是會比較審慎。
把戶口暫時拆開,上一個哥哥的戶口上去,按照法律規定,將來繼承財產時不會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除非你的公公對此有什麼看法,將來繼承財產時專門作出不利於你們的安排。
你公公的信用度不好,即使將戶口暫時拆開,也不能就保證能夠貸到款。所以採取這種辦法,最好事前先向信用社問清楚。
個人認為最好和信用社經辦人員好好溝通一下,如能找到當地有威信的人陪同更好,如鎮、村幹部。可以問問信用社意見,除房屋抵押之外,再找當地有威信的人作保證,如鎮、村幹部及有實力的人,看行不行。

㈣ 婚後父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怎樣進行財產分割

A的父母在A與B婚後給買的一處房產,應為A與B的共同財產。除非是A父母有明確表示贈於一方的,應視為個人財產。為此B有權要求分割此房。A獨自償還的一部分貸款費用,應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因此就沒有誰還誰沒還的說法。剩餘沒還的應為A與B各付百分之50.所有財產分割應為各百分之50.有雙方協議的,應為協議為准。參考資料請看;http://www.19floor.com/viewthread.php?tid=381663。

㈤ 如果女方父母把婚後每月貸款支付了,離婚還雙方分割嗎

一般來說,如果對方付的貸款

你付的首付

那麼可以按照比例,按照市場價分割

當然,如果完全是一方承擔的

就沒有必要分割了

顯得太過小氣了

㈥ 婚後由一方父母為子女借資付首付,夫妻共同償還貸款,離婚後房產怎麼分割(含增值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㈦ 房子是我的名字,但是由父母還貸款,如果離婚,房子要分割嗎

房子如果是婚前買的,就是你的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後買的,就是共同財產,離婚時要分割的。不知道你跟你父母簽訂了什麼協議,是借款協議還是贈與協議,如果是借款協議,上面沒有你老婆的名字,一般法院很難採信。如果是贈與協議,而且上面明確是對你一個人的贈與,那麼父母的那部分錢,是你的個人財產。

㈧ 按揭父母幫忙還的一部分房貸妻子有權分割么

1、她無權分割你父母還貸及增值部分,但她有權分割你還貸及增值部分;
2、如果加上名字,原則上她有一半的產權

㈨ 婚後買房,房產證登記在父母名下,貸款人是父母而還款人是丈夫怎麼分割

第一,根據房屋產權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產權人以房管系統登記備案的信息為准,結合你們的實際情況,可以明確:產權人為你的父母。
第二,實際還款人的還款行為不能作為爭取房屋產權的依據。只能作為債務關系。

所以,房子是「父母」的!與其他人都沒有關系。「丈夫」作為實際還款人,可以向產權人「父母」追溯債務,但是必須提供借款憑證。否則產權人可以認為該還款行為屬於「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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