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房子貸款合同簽的兩個人名字,房子就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嗎
如果貸款合同簽的兩個人的名字,說明房子的貸款兩個人是要負連帶責任的,因此如果沒有其他的證據證明兩人有簽過房子歸其中一個人所有的協議,那房子就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
② 購房合同已簽一個人的名字,辦貸款時簽兩個人的名字,房產屬於共同財產么
簡單地說,房產的財產,房地產許可證或購買合同的名稱是寫的,誰是房子的個人財產。 共同貸款的償還是債務和債務關系的問題,財產所有權是兩回事。
另一方已經拿到結婚證書參與還款,貸款利息的一半以及自共同支付貸款以來物業增值部分的一半。雙方簽署的房地產協議無效。
只要房地產許可證不增加另一方的名稱,房地產持有人可以隨時終止協議並撤回對方股權。協議與公證不一樣。有法律效力。
第一條 當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申請。
當事人以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條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並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並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
第三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③ 婚前購房有貸款購房合同是兩個人的,還貸款是我一個人的,請問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因為購房合同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如果沒有明確寫明雙方份額,都會認定為共同共有。在已經明確房屋共同共有的情況下,一人還款還是兩人還款都不影響共同財產的認定。如果寫明雙方份額,例如70%、30% ,因為已經明確了份額,無論是一個人還款還是兩個人還款,都不影響份額的認定在購房合同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是否共同還款不影響份額的認定
④ 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但貸款合同是兩人,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的都算
⑤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貸款房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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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結婚後的房貸算兩人共同財產嗎
結婚後的房貸屬於共同債務,不動產一般屬於共同財產。
按法律規定,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⑦ 婚前買房,購房合同只簽了一個人,貸款合同簽了兩個人,這樣算不算一個人的婚前財產
如果你是通過那些中介機構辦理的現在應該從當地建委從新備案,這樣就可以算是你們的共有財產,就是從房產證首頁有兩個印花貼票
⑧ 買房子貸款合同簽的兩個人名字,房子就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嗎
買房子貸款合同簽的兩個人名字,房子你參與還款及付首付才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
⑨ 起還貸款,請問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按照此規定,首先是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法院判決歸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後還貸,是屬於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工資獎金還的話,該款屬於夫妻共同,如果離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39條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因此,如果有可能,在結婚前還完貸款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