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種貸款不用夫妻雙方簽字
只要貸款人是已經結婚的人士,那麼金融機構在審核、發放貸款時,是肯定、必須的需要貸款人提供配偶的資料一起審核,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材料,會直接影響該項貸款的審批的。所以 只要是要和合法的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又已經結婚,那就不用多想了!一起去辦理申請並簽字吧!
夫妻本一體,無論誰貸款,在我看來,雙方都有責任幫另一半還錢,這一點指結婚的夫妻,其次主要看貸款用途,用於家庭,用於正事,夫妻都有責任共同還款,如果非要計較個因果得失,那就比較沒意思了。
說了這兩點,再說坦率一點,只要不是用來賭博,買毒品什麼的,不管出於什麼原因,貸款這事,夫妻都有責任一起還款,畢竟一家人總要相互扶持,如果真不想幫忙,也沒人會說啥,只是那樣的話,夫妻之間也就名存實亡了。
(1)哪些貸款夫妻不負責任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准確地把握和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已於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31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其中,對夫妻共同債務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1]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 妻子在什麼情況下不用承擔丈夫的銀行貸款
1、婚前如果有婚前財產登記的話,屬於婚前你自己的那部分財產不會用來償還債務的。
2、如果在簽訂貸款合同上只是男方簽字,女方並未知情的情況下,女方不用負任何責任。
3、此情況一般參考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
4、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哪些貸款夫妻不負責任擴展閱讀:
一、夫妻共同債務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3. 夫妻一方簽字貸款,我怎麼樣不用承擔債務
只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先不管是不是一方簽名和協商一致對外借款,只在下列情況下一方承擔。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的共同債務,一般情況下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即使夫妻離婚後對債務的償還有約定比例,但是對債權人而言,他有權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歸還債務。但是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債權人只能找債務人的夫妻一方歸還,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擔債務:
1、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
比如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借款協議中明確約定由債務人一人單獨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視為債權人放棄要求債務人和其配偶共同償還的權利。但是如果書面協議中的債務人的署名只有債務人一人,而協議中並沒有明確約定債務人一人單獨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還是由債務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擔債務。
2、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
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人的這種明知應當是由債務人夫婦來舉證。
3、婚前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這筆債務是用於該夫妻的婚後生活的,比如證明借款用於夫妻共有房屋的購買、婚房的裝修、婚禮的開支、夫妻共用的家用電器及貴重物品的購買、用於債務方配偶的疾病治療、債務人夫妻婚後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除了上述兩種情況外,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在非債務的夫妻一方在對外承擔了配偶的債務後,如果屬於如下情況的,可以在已經離婚的等情況下要求配偶歸還,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內部如何進行債務分擔。
4、非債務方的夫或妻在夫妻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或者在夫妻財產協議中約定由各方承擔各自的債務。因此,盡管是一方簽名,只要是借款用於共同生活之用,都是要承擔連帶責任即共同償還。
4. 夫妻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在離婚另一方是否可以不承擔責任
這個問題得分兩個方面說,第一,從你們夫妻關系內部來說,如果它沒有用於家庭的共同生活,和你們的共同經營,等等,可以不承擔責任,也應該不承擔責任。第二,從外部關系說,你對外是一個整體,是一個家庭,那麼債權人有權請求你們來償還這筆債務,那從這個意義上說,那你承擔的就是兩個人的連帶責任。我不知道,你聽清沒有?當然,如果你們離婚成為了既定事實,又對你們之間的財產包括債務進行了分割。因為第三人主張權利,你承擔了不該承擔的債務,那麼你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依據這些事,向你的前配偶主張權利,挽回你的損失。本意見僅根據提問者的描述作出,最終意見應以有關事實經具體核實後再行確定,本回答不作為最終的律師法律意見。
個人貸款指婚前或者婚後以個人名義進行的貸款夫妻貸款與個人貸款最大的區別就是償還責任的問題,個人貸款的話有可能會個人承擔償還任務!
6. 銀行貸款夫妻擔保責任
字都簽過了,想免責的話就從他們的貸款手續是否合法看看,要不就不承認當時是自己去簽的字(此法基本無用的)。要不就是從不知道錢用到哪了抗辯,不過不夠充分的。跑路肯定是沒錢了,那就還免什麼責呢,法院執行也要給他們留地方住,留點生活費的。
7. 「彩禮貸」看似解決了個人「結不起婚」的痛點,但反映了哪些現象
在2021年,國家對於相關的財力做出了一些明確的表示,但其實很多人都知道這也是沒有什麼用的,雖然法律這么規定,但是很多地方仍然會收取高價的彩禮,就在近期九江甚至出現了一個彩禮貸款,不得不說人們的創造力真的是非常的強,居然能夠創造出這樣的貸款但是這樣的貸款真的好嗎恰恰相反,因為它揭示了很多痛點,同時可能讓婚姻不再那麼純粹。
不得不說,我真的認為彩禮貸款真的不應該存在,有的網友甚至調侃說,以後還可以有嫁妝貸款,這樣夫妻雙方結婚之後就可以一起還貸款,聽起來是不是非常的好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