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對象 > 夫妻離婚丈夫離婚之前的貸款

夫妻離婚丈夫離婚之前的貸款

發布時間:2021-07-30 20:17:51

❶ 離婚前貸款,離婚後,夫妻如何還款

1、如果房產歸b,當然由b繼續還貸,具體分紅你們現在可以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可以按出資比例評估分割。如果房產歸a,由a還貸,分紅參考上半部分的回答。
2、離婚後,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繼續還貸。具體分紅參考1的回答。
3、a的借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雙方要共同償還。離婚後,雙方也要共同償還,比如一人還一半。具體分紅也參考1的回答。
4、具體分紅也參考1的回答。
5、婚內購房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貸款屬於共同債務,離婚後由取得房產的一方繼續還貸。

綜上,分紅可由雙方約定分配方式。雙方沒有約定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評估分割,取得房屋的一方要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❷ 您好請問,離婚之前夫妻有貸款,現在離婚了 ,離婚協議書上債務男

離婚協議書,僅對協議雙方有約束力,不能對抗債權人,債權人可以向你二人主張債權,你承擔債務後,可以向男方追償

❸ 貸款夫妻離婚了,丈夫第二次貸款妻子有責任么

因為兩人已經解除婚姻關系,說明兩個人在法律上已經沒有牽連了。如果丈夫在離婚後再次貸款,那麼跟前妻就沒有任何責任了。

❹ 你好,如果夫妻雙方貸款,假設離婚怎麼辦之前貸款怎麼辦

如果夫妻雙方貸款,假設離婚貸款屬於共同債務,需共同償還。

1、婚姻法第41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3、婚姻法解釋(二)第25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4、婚姻法解釋(二)第25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❺ 你好,離婚之前前夫有貸款至今未還,離婚時說的債務各自承擔(是協議離的)請問這筆貸款和我有關嗎

問:你好,離婚之前前夫有貸款至今未還,離婚時說的債務各自承擔(是協議離的)請問這筆貸款和我有關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根據相關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註: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根據相關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註: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根據相關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註: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根據相關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註: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根據相關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註: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根據相關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註: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根據相關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註: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❻ 夫妻離婚,一方凈身出戶,夫妻之前的共同債務 銀行貸款由誰承擔

如果沒有雙方的書面協議,仍然是共同承擔。這與一方是否凈身出戶不發生沖突。

❼ 夫妻之間在離婚前貸款了離婚了以後這個錢男方不還有責任嘛

夫妻共同債務,肯定夫妻雙方責任,除非夫妻雙方離婚時劃分承擔責,否則有權向夫妻任何一方催要;

❽ 夫妻離婚前男方貸的款 女方一開始不知情 ,後來女方知道後離婚 ,離婚後還需要夫妻一起償還嗎

那要看貸款用於什麼地方了,是否用於家庭共同生活了,如果能夠證明是男方個人借款的話,是屬於他個人的 債務,女方不需承擔償還責任。

❾ 夫妻離婚後,丈夫離婚前債務,妻子需要承擔責任嗎

您好!需要確定幾個因素,看是否構成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那麼妻子也是需要承擔的,主要因素有四個:1.時間特徵;2.行為特徵;3.債務的性質;在效力上的特徵;具體的可參照下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離婚時,男女雙方需共同償還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一般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而舉債主要是為了維持生活的需要。那麼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包括哪些?

一、夫妻共同債務的特徵是什麼

1、時間特徵。夫妻共同債務一般發生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夫妻雙方結婚之日起至雙方離婚之日止的期間之內。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舉債是為了今後的婚姻生活所用,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行為特徵。夫妻共同債務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債務和經營性債務兩大類。生活性債務主要是夫妻雙方為了維持家庭生活的需要,具體內容包括共同生活、養育子女、贍養老人等;經營性債務是夫妻雙方從事的為了增值共同財產的經營性活動形成的債務。

3、債務的性質。由於夫妻財產關系除非有特別約外定,是一種共同共有關系,從而決定了夫妻共同債務為連帶債務,夫妻雙方任何一方都負有對共同債務的全部給付義務,夫妻一方給付後有向另一方追償的權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徵。夫妻共同債務是相對於夫妻雙方之外的債權人而言的,是一種外部責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對其全部共同債務的給付義務,而不區分夫妻雙方之間的債務責任。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包括哪些

1、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購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支付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婚前一方貸款購置的住房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物的,為購置財物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債務。

2、從事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

此處因從事生產、經營所負債務包括從事工商業或農村承包經營所負的債務,購買生產資料所負的債務,共同從事投資或者其他金融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在這些生產、經營活動中欠繳的稅款等。並不是只要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從事生產、經營所負債務都是夫妻共同債務,具體情況有以下兩種:第一種是夫妻雙方一起共同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第二種是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從事的經營活動所負債務,因其經營收入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或已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該債務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故不論債務最初由誰借的,以誰的名義借的,只要所生債務是因夫妻共同經營所致,則為夫妻共同債務。

3、因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系期間因醫療費用所負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主要看接受醫治的病人身份,具體包括:夫妻中任何一方;負有法定義務的人,如負有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人。

4、因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夫妻各自因為履行其應盡的撫養、贍養、扶養的法定義務,比如為必須予以撫養、贍養、扶養的親屬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等而負下債務,此種債務因屬於履行法定義務所形成,因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承擔。

5、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了自身更好的發展等原因參加教育、培訓需要支付費用負債的,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6、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在生活交往中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而負債的,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參加婚禮等隨份子就屬於常見的一種形式。

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之間不僅可以對財產分配做出約定來解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歸屬問題,還可以通過雙方約定劃分婚姻關系期間的債務,此時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的劃分優先適用約定。此時,只要是夫妻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在不侵害債權人的前提下均認定為共同債務。

網頁鏈接

❿ 離婚了,妻子還對之前雙方的貸款有償還義務嗎

如果該貸款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就該共同債務的承擔問題作出處理,但夫妻雙方的約定不能對抗銀行等貸款機構,雙方均有償還的義務

閱讀全文

與夫妻離婚丈夫離婚之前的貸款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北京住房公積金二套房可以貸款嗎 瀏覽:605
軍人個人小額消費貸款 瀏覽:454
用於貸款的空殼公司稅務如何規避 瀏覽:761
農行批復房屋貸款申請 瀏覽:603
網上如何查貸款信息 瀏覽:596
二手房過戶後貸款幾時到帳 瀏覽:461
手機貸款逾期怎麼還款 瀏覽:595
上海房貸組合貸款中 瀏覽:625
朋友拿我的手機號碼去貸款 瀏覽:146
貸款保證金和擔保費是一回事不 瀏覽:744
手機分期逾期有哪些網貸可以貸款 瀏覽:460
公司申請小額貼息貸款條件違規江西 瀏覽:847
淘寶小額分期貸款 瀏覽:576
夫妻按揭貸款可以用一個人的流水嗎 瀏覽:686
吉林邦信小額貸款 瀏覽:139
上海房產有貸款可以去名字 瀏覽:148
網上貸款什麼公司最好 瀏覽:855
銀行貸款到期續貸換擔保人 瀏覽:633
未交付的房子可以貸款嗎 瀏覽:863
辦理貸款資料代理 瀏覽: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