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非要夫妻兩個人做貸款人的擔保人呢有什麼弊端
您的問題內容可以解釋的更詳細點嗎?依據您的提問我覺得內容應該是貸款人的貸款用途是使用於夫妻亮人之間,所以要求夫妻亮人共同擔保,這樣夫妻兩人就擔任了共同償還貸款的義務。要求夫妻兩人為莫貸款做擔保,起因是處於貸款人無法或違約償還貸款的適合,夫妻亮人就要多此筆貸款負責。 希望能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果沒有請原諒我打擾了您。祝您生活愉快!
⑵ 夫妻買房貸款 怎麼確定誰是「主貸款人」到底寫那個好
「偉嘉安捷貸款專家」為您解答:
夫妻共同買房,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里,一般會把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作為「共同貸款人」,那麼到底夫妻二人誰來做主貸人最為合適呢?有什麼樣的規定和標准嗎?
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是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所有者之一。但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在確定誰做「主貸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應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便於貸到更高的額度;
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一般選擇較年輕一方,使得貸款年限更久。
此外,還要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
對於某些地區來說,非本地居民如無法提供當地納稅或者社保固定年限的證明,會在首付比例上、利率水平上有區別對待,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這個因素也要考慮進去。
特別提醒:
貸款徵信重點查主貸人,如果主貸人徵信有問題,銀行可能不會放款。最後,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為多少,需提前商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⑶ 婚內夫妻之間借款是否有效,婚內夫妻之間借
一、婚內夫妻之間借款是否有效
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因此,夫妻之間借款有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借款協議訂立的時間是:婚姻存續期間。
(二)借款的目的是用於借款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於個人事務。
(三)是以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出借的。
(四)離婚時,這筆借款的處理按照借款協議中約定的方式進行處理。
二、婚內夫妻之間借款如何處理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婚內夫妻之間借款有按民間借貸處理,還是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這樣的爭論,在法院審理中會考慮以下方面確定:
(一)是否實際發生了借款的事實,如僅書寫了借條而無實際借款行為,則借款關系不存在。此種情況常發生在夫妻間玩笑時所寫,此種借條本身不具備法律效力。
(二)實行夫妻分別財產制的婚內借款。夫妻雙方可以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屬與支配,該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因此,對於實行分別財產制的夫妻婚內借款,借款人需要全額償還借款本息。
(三)實行夫妻共同財產制的婚內借款。因借款來源系夫妻的共同財產,在無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應按照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在離婚時由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的50%。
(四)婚內的借款屬於貸款人婚前個人財產。因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其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故借款人應全額償還借款本息。
摘自網路。僅供參考!
⑷ 以夫妻雙方的名義購房,妻子是主要貸款人,貸款會有影響嗎
貸款沒有影響的。
具體銀行貸款如下:
一、 個人住房貸款.包括:
(一)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
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是銀行信貸資金所發放的自營貸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商業性貸款。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積金所發放的委託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凡符合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同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同時還可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借款人以所購本市城鎮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可同時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這種貸款方式簡稱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
三、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
個人貸款對象及條件
一貸款對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及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公民;
2、交齊首期購房款(不低於購房總額的30%);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購房產作為借款抵押。
二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合法的戶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證或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或合法居留證、護照,在本市購買銀行指定發展商的商品房;
2、在銀行開立存款專戶,存款余額不少於擬購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和其他證明文件;
4、同意以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物業作抵押;
5、願意履行貸款合同的全部條款;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需出具及提供的資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認購書原件及復印件;
3、首期房款的繳納原件及復印件;
4、月供款能力證明,包括:個人及家庭收入證明,存單(存摺或其他有價證券)等。
個人貸款程序
1、簽定認購書:客戶與已和銀行簽約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認購書,並向房地產開發公司交納首期購房款;
2、辦理申請:客戶到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包括交驗個人資料、交納各項費用、填寫法律文件;
3、貨款審查: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之後由銀行進行審批;若審查不合格,退回客戶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其他法律手續:律師事務所代辦保險、公證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備案;
5、貸款的發放:銀行將貸款款項劃至發展商帳戶,並通知客戶開始供樓。
⑸ 夫妻貸款是兩個人的貸款記錄嗎
各銀行規定不一樣,比如一些國有銀行規定,若夫妻一方兩年內連續三次逾期還款,或累計6次逾期還款,銀行都會拒發貸款。
股份制銀行規定,調查貸款人徵信記錄以家庭為單位,夫妻任何一方有過6次以上逾期還款記錄,另一方信用記錄良好,貸款買房也會被拒。
⑹ 兩夫妻貸款錢卻被一個人用了還錢是誰的責任
如果是用在夫妻共同的消費上了算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只被其中一個人揮霍了算那一個人的債務,不過這是結婚狀態下的,如果是離婚狀態,如果遇到了無賴律師,糊塗法官,為省麻煩,直接按夫妻共同債務了;如果是房屋抵押貸款,誰是房主放貸方向誰索要,這與夫妻共同債務的事無關,之後再算夫妻之間的債務。
⑺ 夫妻一方私自用對方身份證貸款,另一方可以拒絕還貸嗎
一般情況下你應當承擔還款義務。如果經過債權人同意,可以變更貸款人。
正常的商業銀行貸款一般需要貸款人現場簽字確認等環節,僅憑身份信息無法獲得貸款。根據你提供的信息,你丈夫是用你的身份信息在網上貸款,應該屬於網上小額貸款公司。雖然你丈夫是冒用你的名義進行貸款,但一般情況下,你可能仍需要承擔還款義務。第一,由於是網上貸款,雖然你聲稱你丈夫冒用您信息貸款,可以據此向法院起訴主張貸款合同無效,但由於網上貸款提交了你的身份信息甚至手機號、財產狀況等私人信息,實際上較難證明實際貸款人不是你。第二,即使實際貸款人是你丈夫,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從夫妻共同債務角度出發,你也很難證明該筆貸款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當然,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丈夫確實有冒用您身份信息行為貸款、債權人未盡到審慎審查義務、該筆貸款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等等,可以不承擔還款義務。此外,如果經過債權人和你丈夫同意,也可以將貸款人變更為你丈夫,並明確你不用承擔還款義務。
⑻ 夫妻之間一個人貸款被另一個用了怎麼追回
沒辦法追回,因為你們是夫妻關系。而且用掉的是你另一半,也就是成年人。沒有威逼利誘恐嚇自願花掉的錢,如果不是產品的問題,都不給予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