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後買房子父母出首付,我們按揭,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 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換位思考一下,父母出的錢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這一家子過股份制日子嗎?這日子沒法過。
❷ 婚後買房,由我父母出的首付,如果離婚按新婚姻法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你出7萬 他出2萬?
生孩子你父母出錢?
他跟你家人關系都不好,還吵架
你老公是不是忒操蛋了點
倒插門? 沒錢還敢結婚買房生孩子。這種男人,太不負責任了
LZ 他輕易就得到你,所以不會珍惜你的
個人看法,樓主勿怪!
❸ 婚後父母出的首付買的房子算共同財產么
你這個問題沒有那麼簡單,首付可以認定為男方父母出資,但是婚後還款不能簡單地認定只有你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在法律實踐中,無論是以誰的名義還款,都視為夫妻共同承擔了債務,就打個比方來說:一位在家帶孩子的婦女,假如離婚後你不能說他沒有掙過錢,就不能平分財產吧,她也在家庭中做了貢獻的。你要說女方如何摳門,如何不花自己的工資,家裡只有你一個人在經營等等問題,即使你說的對,法律也不能詳細到去認定這些事情。若你們婚內有約定,那就按約定來辦,沒有約定,只能按共同分擔了債務來認定,你需要給對方支付所還款項的一半。
❹ 婚後買房首付款由男方父母出資,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如果房子只有男方名字,離婚房子歸男方所有,男方補償女方婚後一共還貸的一半跟房子升值的部分,同時女方也要補償男方女方另外房產婚後還貸總數的一半,跟房子的升值部分
❺ 婚後買房首付是我父母出的如何寫證明
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證明:
如果父母出全資購買不動產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認定是只對自己子女的單方贈與,無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一方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的一方。
在銀行提款時的票據,向開發商買房時也會有相關憑證,兩種行為時間間隔短,數目一致,這樣就能證明清楚房款的來源。
(5)婚後貸款買房首付父母出的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2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
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以上就是華律網小編整理的關於父母出資買房的證明的相關內容了。
通過上述資料相信大家對此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就不屬於夫妻雙方的財產。如果您還不清楚或者有其他的法律問題需要咨詢請致電華律網,在線專業律師為您服務。
❻ 婚後買房,名字夫妻,首付父母出的,貸款父母每月轉賬到我賬戶還的,法律上對方能有分嗎專業的來
這個應該沒有吧,沒有對方沒有權利分吧,因為你買首付你父母出的每月的按揭也是你父母給出的,他怎麼有權利分類沒權利分那個沒權利分房產的干什麼都沒出一分錢都沒出?怎麼會分呢?是吧沒有權利奮斗。
❼ 我父母在我婚後用我的名字貸款買房,首付和還款都是由我父母出,請問屬於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嗎
法政牛津所北京分所李國舫律師答:該問題應從兩個方面考慮:如果男女雙方有明確的書面約定,約定婚前財產為共同所有的,那麼,根據婚姻法的約定財產制,婚前由一方貸款所購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男女雙方沒有上述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那麼根據婚姻法法定共有財產制,該貸款房子應該屬於貸款購房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應該對婚前共同還貸方所出資部分予以補償,同時對婚後共同還貸部分進行平均分割。
❽ 婚後買房,首付是女方父母出的,房子貸款由男女雙方還,房子寫的男方名字
可以寫可以不寫,首付部分是女方父母給的,就屬於女方的,共同還貸部分有屬於男方的一半,要是出現了不想看到的情況,就是賠償男方還貸的那部分價值!
❾ 婚後買房子父母出首付,父母還貸款,離婚怎麼分
如果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中其中一個不屬於共同財產,離婚了屬於被贈與的一方所有;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則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協議處理或者有法院判決。
依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9)婚後貸款買房首付父母出的擴展閱讀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