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的。並且婚後購買的房子只要夫妻兩個人沒有特別的約定,均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即使寫在房產證上寫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Ⅱ 結婚後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
可以。婚後買房子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財產。
《民法典》(2021.1.1生效)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Ⅲ 婚後假如貸款買房,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的,不過婚後購置的房產無論是寫個人的名字或者夫妻的名字都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Ⅳ 已婚人買房房產證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婚後購房產權證只有一方名字仍屬夫妻共有財產,你若認為該房為你的個人財產,需要與你的愛人以書面的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4)已婚買房貸款可以只寫一個人名字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解釋(三)
第十六條 在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房屋的歸屬,若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房屋歸產權登記權人所有,尚未歸還的貸款屬於房屋登記人的個人債務;對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對應財產增值部分,應當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做出相應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