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婚內借銀行貸款,離婚後怎麼分配
需要看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雙方共同承擔還款義務。夫妻共同債務包括: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B. 男方在外面欠債十幾萬和銀行貸款五萬。女方起訴離婚貸款法院會怎麼判
您好,負債問題的關鍵在於欠債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只要一方證明該債務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用於在外包二奶),即可認定為非夫妻共同債務,這樣您就可以不承擔該筆債務。歡迎追問,謝謝採納!
C. 請問離婚了,但是銀行貸款五萬,我們協議離婚的,貸款前夫還,請問以後會不會牽扯到我
都已經有協議了。前夫負責還貸。5萬又不多。一般不會牽扯到你的。如果是由你的銀行卡負責還貸。如果前夫不給還。可能還會有小小的麻煩問題。
D. 我和我老婆打算離婚,我們結婚一年半,房子是爸媽的,結婚花了7萬多,以夫妻名義向銀行貸款5萬元,後因
有啊。這是你們夫妻共同產生的債務。
E. 離婚前夫妻共同在銀行貸款5萬,如果現在離婚,女方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該債務由男方一人來還,但該約定並不能對抗銀行,也就是說,如果男方不能按時還貸款,銀行是可以起訴夫妻二人,要求二人共同償還該債務的。
F. 夫妻關系內有銀行貸款,離婚後怎麼還
夫妻共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1、離婚時雙方具有共同財產的 , 對於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清償債務後剩下的部分 , 由雙方分割。在此情形下 , 夫妻共同債務因清償而消滅。
2、雙方共同財產不足清償 , 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 ,或離婚時尚未到期的共同債務,一方或雙方不願意提前清償 , 則由雙方協議確定各自所應承擔共同債務的份額。在此情形下 , 雙方的債務清償協議除非經債權人同意並免除其連帶責任,僅具有對內的效力 ,不過是雙方約定各自分擔的債務份額 , 並不因此而產生對外的效力。
3、雙方協議不成時 , 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 、經濟能力及照顧女方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 , 判決雙方按一定比例承擔債務或者讓具有較強經濟能力的一方單獨承擔債務。在此情形下 , 法院判決確定的是雙方各自分擔的債務的份額 , 也僅具有對內效力 , 並不能因此而認為法院的判決具有將連帶債務變更為按份債務的確定力。
4、離婚後 , 一方因清償超過自己分擔部分的給付額 , 致另一方同免對債權人的清償責任 , 有權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其各自分擔的部分。此即連帶債務人間的求償權。
G. 我一個人拿結婚證去貸了5萬塊錢的款現在離婚我老公有責任還這個貸款嗎
如果能證明是夫妻共同債務,你丈夫就要承擔。
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你這筆錢是他讓你借的,也是用於家庭日常生活,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他有義務償還。
H. 夫妻離婚銀行貸款怎麼辦
1、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都應該一起納入分配。
2、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二人關系存在期間的話,若是夫妻之間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可以到銀行辦理轉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