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的區別
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意思不同:
個人商用房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購置新建自營性商業用房和自用辦公用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必須提供擔保。
2、對象不同:
個人住房貸款的對象是個人住房貸款用於支持個人在中國大陸境內城鎮購買、建造、大修住房。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國大陸境內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外國人。
個人住房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國大陸境內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外國人。
3、用途不同:
個人商用房貸款的用途是支持個人在中國大陸境內城鎮購買商業用房住房。
個人住房貸款的用途是作為設計適宜的貸款方案、優惠的貸款利率、評估擔保服務。如許多投資擔保公司,在貸後管理和貸款風險化解方面的規范和高效運營,獲得了銀行充分信任,一些合作銀行把貸後催收、貸款資產處置外包給擔保公司,雙方都取得了比較好的合作效果。
『貳』 個人買房貸款需要有條件限制嗎
申請一手個人住房貸款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2. 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3. 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 具有所購住房的商品房銷(預)售合同或意向書;
5. 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
6. 在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7. 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8.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叄』 個人住房貸款和房地產信貸一樣嗎
不一樣,前者是個人貸款,後者是企業貸款。利率和法律權利與義務都不一樣。
『肆』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有什麼限制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伍』 多家銀行停止辦理按揭貸款,目前有沒有辦法解決呢
製造焦慮,盡最大的力度拖住樓市,禁止樓市出現全國范圍的大漲大跌,變相引導客戶購買新房(行業人士表示:貸款可正常申請,但要排隊放款,等銀行配額,二手房時間後期可能高達一年之久),鎖死二手房(前一陣二手房交易太多,套現太多會出現系統性金融風險)。
當然,肯定不是降房價,因為這是在壓制供應,需求一直在,不能釋放,這樣會造就二級分化,最終受到傷害的肯定剛需客戶,中國不缺土地,加大土地供應就可以有效遏制房價。
銀行
首先是開發商:開發商日子肯定不好過,現在就看開發商的能力了,大的地產並且沒有超限的,可以動用關系最優先拿到銀行配額,相對來說房價也會高,因為我們項目可以買房就能貸款,那些拿不到銀行配額的就很難受,一般處理辦法就是讓顧客去想別的辦法借貸過橋。
『陸』 銀行為何強調房地產開發貸款與個人住房貸款的配比
銀行業非常重視對房地產開發和個人按揭貸款當中的風險,對於房地產開發貸款實行綜合的授信,要求對於開發商貸款項目的資本金要及時足額到位。同時對於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第二套以上帶有投資和投機性的,即為了出售和價值增值而購房的行為,實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柒』 個人住房貸款與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區別
個人住房貸款實際上就是以所購房產為抵押的按揭貸款,同時適用於商品房和二手房,包括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或者組合貸款。
如果你有住房公積金,但申請貸款的額度又比較大,可以考慮申請組合貸款。
『捌』 為什麼銀行要限制貸款流行房地產行業,與什麼規定有關
俗話說得好:「有錢好辦事,沒錢寸步難行」。雖然聽著有點粗俗,但從古到今,這句話都得到了絕大多數的認同。沒錢很難成事,特別是想做大事,錢是非常必要的。
這也是央行放出大招的意圖,通過限制個人房貸佔比,限制房企融資渠道,把資本逐漸從房地產市場中轉移出來,才能抑制住房地產市場的火熱勢頭。
房地產融資「三條紅線」針對的是房企的貸款需求,而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余額貸款佔比的「雙限」針對的則是金融體系的貸款供給。
一邊限制房企融資,一邊壓縮貸款供給。在未來比較長一段時間,很多開發商或將陷入融資難和為了降負債不得不降價促銷的兩難境地,而對個人住房貸款的限制,會讓高杠桿炒房行為變得越來越難,「房住不炒」將不再是「口號」,而在大部分城市房產已經過剩的情況下,或將引發新一輪的「促銷潮」,房地產的冬天似乎真的要來了。
『玖』 居民無需過度擔心購房貸款受限
2020年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並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中資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其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應滿足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不得高於其確定的相應上限。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倪鵬飛表示,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總體平穩,市場主體預期趨於穩定,為經濟高質量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但房地產市場穩定的基礎仍有待夯實。同時,盡管我國房地產金融管理取得了明顯成效,資金過度流向房地產明顯改觀,但銀行業房地產貸款敞口仍然較大,其資產質量易受房地產價格波動沖擊,是需要密切關注的潛在風險點,商業銀行對房地產信貸的偏好也仍較強,需要通過制度設計予以約束。
具體來看,《通知》明確對7家中資大型銀行、17家中資中型銀行、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縣域農合機構、村鎮銀行共5檔機構分類分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認為,從國際上看,房地產貸款佔比過高或在一定時期佔比上升過快,既不利於房地產市場自身發展,也會給金融體系造成風險。目前,我國房地產長效機制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房地產貸款余額(含個人住房貸款)占各項貸款余額的比重在29%左右,但部分銀行機構佔比過高,遠超出平均水平。為了進一步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特別是加大對製造業、科技創新、綠色金融、小微企業等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不僅及時也非常必要,有利於優化信貸結構,有利於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有利於金融體系安全平穩運行。
備受關注的是,通知在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上限的同時,還單獨設置了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上限。為何要設置這一上限?這對個人住房貸款將有何影響?
設置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上限與近年來個人住房貸款增長較快相關。我國居民部門杠桿率近年來上升較快,主要集中在個人住房貸款。這提高了我國居民部門脆弱性,也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更高質量消費潛力的充分釋放。
業內專家認為,專門設置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上限要求,是為了約束銀行房地產貸款佔全部貸款的比重,而非額度或絕對值,對個人住房貸款需求影響不大。大部分商業銀行尚未觸及上限,居民無需過度擔心買房申請貸款受到影響,存量住房貸款也不會因為該政策而被銀行提前收回。
「作為一項長效機制,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機制旨在防止房地產貸款在銀行體系全部貸款中的比重偏離合理水平,防範風險敞口過於集中,並不是禁止相關業務開展。」業內專家表示,制度設計也已充分評估銀行調整壓力,除採取分省分類施策、差別化過渡期等多種機制安排外,還將指導超出上限的銀行按年度合理分布業務調整數量,有序做好調整工作,避免出現「斷貸、抽貸」。總體來看,不會對房地產市場產生短期沖擊,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記者 陳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