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貸款擔保人的妻子,已經離婚了,法院講我們起訴怎麼辦
當然要承擔. 因為擔保關系一旦成立,是不考慮債務人與擔保人之間的關系的.因此,盡管你講到的貸款人與擔保人系夫妻關系後又離婚,但這對擔保關系的成立沒有任何影響. 至於妻子沒有經濟收入,那是一個能否執行到位的問題,與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是二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Ⅱ 我老公幫別人擔保貸款逾期,貸款人沒有能力償還,法院已經判決,擔保人和她的配偶能離婚嗎
離婚不離婚跟債務沒有關系,只和感情有關系。你想著離婚躲避債務,結果發現這根本不是需要配偶承擔的共同債務,是不是會覺得這婚白離了?一般來說,擔保債務只屬於擔保人個人,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Ⅲ 夫妻兩人都是正式老師,妻子銀行貸款讓丈夫擔保。一年後離婚了,兩年了妻子故意不還,銀行起訴兩個人。
不需要,你描述的這種情況要在貸款人(也就是妻子)無力償還銀行貸款時才會追究擔保人(也就是丈夫)的擔保責任,既然法院已經扣發妻子工資償還銀行,就不會再追究丈夫的擔保責任了,也就是說不全扣丈夫的工資償還銀行
Ⅳ 夫妻給別人擔保貸款,現在協議離婚擔保責任全部給女方,貸款還不上到
如果是以夫妻名義對外提供擔保,那麼所形成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對外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Ⅳ 我是貸款擔保人的妻子,已經離婚了,法院講我們起訴怎麼辦
既然與擔保人已經離婚,在經濟上也就已經沒有瓜葛,法院起訴也沒有道理。
Ⅵ 在夫妻關系期間有筆貸款,未還結束,後離婚,協議約定未還款項由男方承擔,房產歸女方所有。但男方沒有履
在夫妻關系期間有筆貸款,未還結束,後離婚,協議約定未還款項由男方承擔,房產歸女方所有。但男方沒有履
葉赫那拉解答;
一、《擔保法》第五十二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未全部償還貸款,屬於債權沒有解除,抵押權仍然存在。
二、《擔保法》第四十九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綜上所述,本案中,到期未償還貸款的,債權人可以依法申請變賣抵押物。
Ⅶ 夫妻雙方貸款未還,法院起訴男方和擔保人,而妻子現在沒關系了嗎
擔保貸款需要夫妻雙方都要親自到場且當面簽字才有效的。如果一方暫時到不了,需要去當地公證處做授權委託公證的,被委託方拿著公證書去銀行代簽也是可以的。『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按擔保方式不同分為: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1)、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2)、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3)、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按貸款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具體劃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應條款。
Ⅷ 一個人因貸款擔保被起訴夫妻還能辦離婚嗎
可以的,婚姻自由是婚姻法規定的,婚姻法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Ⅸ 夫妻在擔保期間可以離婚嗎
可以,但離婚後仍應對所擔保的債負有共同負責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