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房產證上有男方父母和夫妻本人共4人名字
換貸記錄去銀行列印,裝修發票保存
房產證上4人,女方的份額是房產證上按份共有中自己應分得的份額
Ⅱ 用子女的名義貸款買房,房產證能寫父母的名字嗎
房產證可以寫父母的名字,但也必須寫貸款人的名字。即出三本房產證,父母各一本,貸款人一本。
注意:
1、如果是以父母的名義買,直接辦子女的房產證是不可以的;
2、可以辦完父母名字的房產證後,父母再贈與給子女就可以了。
3、辦理贈與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贈與人身份證、戶口本注意:贈與人已婚的,夫妻雙方要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未婚的,要帶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
(2)、受贈人帶身份證、戶口本,受贈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理。
(3)、房屋產權證、土地證。
(4)、贈與合同。
(5)、贈與雙方本人到公證處。
按揭借款人(購房人)的權利義務主要還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享有佔有、使用擔保財產的權利。除非當事人另有特別明確的約定,借款人(購房人)是擔保財產的佔有、使用以及收益的權利人。同時,按揭借款人(購房人)負有妥善保管及維護保養的義務。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銀行在按揭貸款合同中會特別約定未經按揭貸款人(銀行)同意,按揭借款人(購房人)不得將擔保財產或者財產權利轉讓、出租、贈與、拋棄、重復設定擔保物權或者用以清償其他債務,並約定了相應了違約責任。
2、享有債務履行完畢後,贖回擔保財產或者財產的權利。一旦按揭借款人如約清償了其所負的債務,其即刻享有此項贖回權。
3、在按揭貸款合同存續期間,按揭借款人(購房人)享有查閱、復制按揭貸款人持有的相關權利憑證及文件的權利,但是此項權利的行使必須限於合理的范圍之內。如購房人為了辦理房產證及辦理抵押登記需要向按揭貸款人借出購房合同的原件及借款合同原件。
Ⅲ 買二手房以夫妻名義貸款房產證上可以加父母名字
如果已經購買,已經辦理了貸款,想加上你的爹媽名字在你們房產證上,
需要你還清貸款,無抵押,之後,辦理完畢你的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才可以辦理加名字手續,
如果是沒有買呢,也沒有辦理貸款。可以有你夫妻倆和你爹媽一起去辦理購房手續,簽署你們四人名義購房合同,就可以,以後辦理房產證,就是你們四位的名字
Ⅳ 子女名義貸款買房,想房產證上寫父母名字,如何辦理呢
購房合同或網簽合同、購房發票上加上父母的名字,在辦理不動產證時申請辦理共有權證,一人持房屋所有權證,另外兩人持房屋共有權證就可以,但要註明佔有份額。
Ⅳ 貸款買房,房產證能寫父母的名字嗎
貸款買房,房產證能寫父母的名字嗎l;沒有滿60歲,就可以寫父母親的名字的。。。
因為銀行是年滿60歲就不能辦理按揭貸款業務了,就需要將房產證拿到後再用贈與的方式過戶。
如果是沒有滿 60歲,就可用父母親的名字貸款購房,還貸的錢由你支付,便還是要用父母親的名義還貸。
(也可以將還貸的錢交父母親,由父母親去交貸款錢)
Ⅵ 1年後結婚,男朋友父母貸款買房,房產證寫的他父母的名字,月供四個人出,婚後財產怎麼分配。
可以加名,但是必須要把銀行的貸款還清後才能辦理。並且支付一定的費用。但是,我覺得比較困難。因為都沒有你老公的名字,所以你現在和你老公的父母要談加上你的名字,確實有點難度。。。。所以這種事情還是要自己處理好,不要影響關系,不然為了加名字,把關系弄僵了更不好開口了。。你說呢,
Ⅶ 婚後買房,女方父母付首付,房產證上有他們和夫妻四人名字;我貸款並還貸,如果要離婚我可以主張什麼
你好,房產證有四人名字,屬於四人共有財產,其中50%屬於你與妻子婚姻共有財產,50%屬於女方父母共有財產。如離婚你可對夫妻共有產權分割一半,即房屋產權的1/4屬於你的權益,因女方產權總份額佔3/4,因此房屋不動產歸女方,女方按房產1/4相應價值補償現金給你,具體補償金額協商確定
Ⅷ 我已婚'想貸款買房給自己父母'並想寫父母名字行嗎在對象不知道的這事
寫父母名字完全沒問題,但你不想讓老婆知道。
問題來了。。。。。
你是想貸款給你父母買房子,已婚向銀行貸款,必須有夫妻雙方的簽字。
即使你通過關系把貸款批下了,你老婆也不知道,等到若干年後你們感情不和離婚了,那套房子她還是能分的,因為那套房子是用你們婚後的共同資產買的,你每個月的按揭在法律上講你老婆也有份,(比如你每月按揭5000,法律上你和你老婆各自2500)。
其實你大可告訴你老婆,除非你還有兄弟姐妹。那你老婆肯定不幹,你們出錢買房,到最後這房子還不一定是你的。(除非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