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貸和租房可以同時抵個稅嗎
房貸和租房不可以同時抵扣個稅,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五條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提交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報送稅務機關,納稅人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1)個人所得稅既貸款又租房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為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Ⅱ 個稅app抵房貸和租房
不可以的,朋友試過了 都不行
Ⅲ 在同一城市既有房貸又有房租個稅抵扣可以二選一嗎
住房貸款與住房租金不得同時享受,只能二選一。選擇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就不能再扣除住房租金;反之亦然。
Ⅳ 個稅抵扣,有首套房貸,同時在異地工作租房,房貸抵扣可以不連續嗎,隔開到不同年份嗎
第一年房貸抵扣,第二年房租抵扣,第三年繼續房貸抵扣。從2019年1月1日施行的個稅抵扣政策中可以了解,首套房的房貸可以抵扣1000元每月,租房可以抵扣1500元每月,這兩項不可以疊加。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
第十七條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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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條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條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條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
Ⅳ 個人所得稅租房和房貸哪個好
目前政策沒有明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是包含在5000以內,還是額外扣除!如果可以在5000免稅額以上,抵扣貸款利息:那麼對於購房者來說,將是非常大的刺激。顯然這種可能性不大,最大的可能是部分抵扣。
房貸利息抵扣個稅
關於房貸利息抵扣個稅的部分,細則暫未出台,我們暫估首套房貸利息才能享受扣除。
假設,鄭州某一個普通家庭,購買首套房,丈夫和妻子分別各收入10000元。首付50w元,貸款100w元,購買了一套總價150w的房子。
住房按揭貸款150w元,基準利率4.9%,30年等額本息,則每個月需要支付的房貸利息為2530元。
調整後個稅:
(10000-10000*20%-5000)*3%-0=90元
再減去房貸利息部分:
[10000-10000*20%-5000-2530÷2(房貸利息的一半)]*3%-0=52.05元
最終月均可減少納稅:345-52.05=292.95元
家庭月均共可減少納稅:292.95*2= 585.9元
家庭年均可減少納稅:585.9X12=7030.8
Ⅵ 如果既有貸款,又有租房,按照什麼標准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Ⅶ 最新的個稅抵扣,如果我有房貸又租了房,我可以不選擇房貸抵扣,而去選擇住房抵扣么因為租房抵扣更多
所謂房貸利息抵稅,一般是指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將房貸產生的利息作為稅前減除項扣除,對扣除後的收入部分扣以個人所得稅。
假設購房者a在一線城市購買總價250萬元的普通住宅,首付50萬元,剩餘200萬商業貸款貸20年,月均還款額將達13927.74元,其中5594.40元是利息支出。購房者a的稅前月收入是2萬元,按照現在的個稅政策來算,扣除四金、稅基等應納稅2459.02元,但是如果按揭貸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稅前抵扣,那麼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購房者a的應納稅額為1097.42元,減少1361.6元,相當於節省了利息支出的24%。相比於購買普通住宅的購房者,這條政策對於購買高檔住宅且工資水平較高的人群減負效果更佳明顯。
Ⅷ 個人所得稅 購房貸款和 租房在是否可以同時申報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
第二十條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十七條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
購房貸款利息每月的最高扣除標准為1000元,而租金扣除標準是800~1500元,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