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名義在銀行借的貸款妻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可以不用還嗎並未作為家庭開支
我本來想說,如果本人是完全不知情的話,那麼夫妻不知情的一方且未開銷其貸款費用是可以拒絕償還另一方在外的貸款的,但是你描述的說什麼 「但是簽了字」這個很重要,如果你本人都簽字了,那麼不好意思,你需要承擔,因為你已經是成年人了,簽字即代表已經具備法律效應,而至於內容你說你不知道這個法律是不會認可的,唯一的可能就是建議你去咨詢律師或者自己有證據證明你是被丈夫欺騙簽下的字,否則你必定要承擔共同簽字貸款的債務。
2. 丈夫以妻子名義借的貸款,妻子不知情,也不知錢的去向,請問妻子該怎麼做才能免債
主要還是看債務的去向,比如說用於非法用途的話,妻子是可以免除債務的。而前提是要起訴離婚才行。
3. 銀行不查手續就以夫妻名義貸款銀行有責任嗎
肯定是有責任的。必要的戶口本和結婚證是要看的。
4. 如果是以夫妻名義貸款,債務可否由一人承擔
如果是以夫妻名義貸款,債務可由一人承擔,因為夫妻所有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5. 夫妻的名義貸款,女方沒有用這貸款,男方不幸去世,女方沒有償還能力怎麼辦
夫妻貸款,一方去世,肯定要另一方還貸的。到期沒有還,肯定會被拉進黑名單的。貸款只要用於家庭,就是一方簽名,也屬於夫妻共同的債務,另一方同樣有到期償還債務的義務。到期未還,同樣另一方也會拉進黑名單的。供參考。
6. 以夫妻名義貸的款他不還了違法嗎
是的,如果當事人與自己名義去貸款,但是又沒有還款,是受到法律約束的,如果達到刑事起訴會判刑。
7. 貸款以夫妻名義貸款,還款後,如果夫妻一方一方想要再貸款,需要夫妻一起同意么
一般來說在婚後的任何貸款,不論是房屋商業貸款或者是經商使用的商業貸款,都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及債務,那麼所有權和債務都會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如果還需要再進行正規的貸款,首先放貸銀行或者是金融組織肯定會對夫妻進行徵信查詢,在查詢之後肯定會需要夫妻雙方共同來進行面簽工作的。所以基本上只要是正規貸款,肯定會在面簽時徵求夫妻雙方的同意的
8. 夫妻一方簽字貸款,我怎麼樣不用承擔債務
只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先不管是不是一方簽名和協商一致對外借款,只在下列情況下一方承擔。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的共同債務,一般情況下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即使夫妻離婚後對債務的償還有約定比例,但是對債權人而言,他有權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歸還債務。但是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債權人只能找債務人的夫妻一方歸還,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擔債務:
1、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
比如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借款協議中明確約定由債務人一人單獨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視為債權人放棄要求債務人和其配偶共同償還的權利。但是如果書面協議中的債務人的署名只有債務人一人,而協議中並沒有明確約定債務人一人單獨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還是由債務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擔債務。
2、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
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人的這種明知應當是由債務人夫婦來舉證。
3、婚前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這筆債務是用於該夫妻的婚後生活的,比如證明借款用於夫妻共有房屋的購買、婚房的裝修、婚禮的開支、夫妻共用的家用電器及貴重物品的購買、用於債務方配偶的疾病治療、債務人夫妻婚後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除了上述兩種情況外,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在非債務的夫妻一方在對外承擔了配偶的債務後,如果屬於如下情況的,可以在已經離婚的等情況下要求配偶歸還,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內部如何進行債務分擔。
4、非債務方的夫或妻在夫妻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或者在夫妻財產協議中約定由各方承擔各自的債務。因此,盡管是一方簽名,只要是借款用於共同生活之用,都是要承擔連帶責任即共同償還。
9. 夫妻二人關系破裂,妻子已欺騙的方法以夫妻名義貸款,請問這合法嗎,丈夫有還款義務嗎
分析一件事情的對與錯,主要是讓他這件事情會不會完成實質性的危害,他沒通過你以你倆的名義貸款,如果換不上,銀行會不會起訴他?你會不會同時受到連帶責任呢?當然會。可是就算他帶了,最後打官司你不會受懲處的,因為你不知情。就怕你離婚的丈夫一口咬死你知道,這就不好說了,可是最後還有一點要注意,你有沒有給他委託他代表你去簽這個字的證據,二,銀行審核沒有見你面兒撥款給她。你也是沒有責任的。所以只要你不同意,他是辦不下來的,叫他去折騰吧。累了他就不玩了。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