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假按揭貸款有什麼特徵
一、開發商不具備按揭合作主體資格,或者未與銀行簽訂按揭貸款業務合作協議,未有任何承諾,不承擔任何義務,與某些不法之徒相互勾結,以虛假銷售方式套取銀行按揭貸款;
二、以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名義套取企業生產經營用途的貸款;
三、以個人住房貸款方式參與不具有真實、合法交易基礎的銀行債權置換或企業重組;
四、銀行信貸人員與企業串謀,所定售的房價水分大,向虛擬借款人或不具備真實購房行為的借款人發放高成數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五、所有借款人均為虛假購房,有些身份和住址不明,有些為外來民工,或由開發商一手包辦,或由包工頭一手包辦;
六、開發商與購房人串通規避零首付的政策限制,將實際售房價提高一定比例後規定在售房合同中,再向購房人出具收到首付款的收據。
雙方按照售房合同規定的虛假售價,依銀行要求的按揭成數辦理貸款手續。採取這種假按揭的方式,購房人事實上未向開發商支付一分錢的首付款,而銀行卻要向購房人提供售房總價100%的借款。
(1)個人住房假按揭貸款案例擴展閱讀
造成危害:
1、假按揭將影響政府對房地產市場的決策。假按揭所產生成交量放大、房產投資增多、房產信貸大幅增加、房地產市場虛假繁榮等表象都會影響決策層對房地產市場的判斷,從而影響政府在出台相關政策時出現偏差或變得沒有針對性。
2、假按揭將滋生職務侵佔、行賄、受賄等違法犯罪行為。因假按揭能給開發商、房產銷售者、銀行信貸經辦人帶來直接的利益,故假按揭將滋生職務侵佔、行賄、受賄等違法犯罪行為。
3、假按揭將導致企業聲譽受到嚴重影響。假按揭一旦被揭露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聲譽會受到沉重的打擊,其美譽度將會受到嚴重影響,並將對其後期的經營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
4、假按揭較為嚴重地破壞了金融秩序,並將誘導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3條的規定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行為人採用虛構貸款理由、虛假證明文件等手段,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占為己有的行為。
⑵ 假按揭表現形式具體來說都有哪些種
假按揭的表現形式:
(1)開發商不具備按揭合作主體資格,或者未與銀行簽訂按揭貸款業務合作協議,僅以虛假銷售方式套取銀行按揭貸款;
(2)以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名義套取企業生產經營用途的貸款;
(3)以個人住房貸款方式參與不具有真實、合法交易基礎的銀行債權置換或企業重組;
(4)銀行信貸人員向虛擬借款人或不具備真實購房行為的借款人發放高額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5)所有借款人均為虛假購房,由開發商或包工頭負責辦理;
(6)開發商與購房人串通規避零首付的政策限制,將實際售房價提高一定比例後規定在售房合同中,再向購房人出具收到首付款的收據,雙方按照售房合同規定的虛假售價,依銀行要求的按揭成數辦理貸款手續。採取這種假按揭的方式,購房人事實上未向開發商支付一分錢的首付款,而銀行卻要向購房人提供售房總價100%的借款。
⑶ 開發商辦假按揭騙且貸款要負刑事責任嗎
假按揭是指開發商為資金套現,將手中的存量住房以虛構的買房人(內部職工或開發商親屬或素不相識的人)的名字購買,從銀行套取購房貸款。程序一般如下:開發商通過給身份證持有人一定數額的報酬,有償使用對方身份證,並由身份證持有人在按揭貸款合同上簽字,簽字完成,銀行即根據合同向開發商放款,開發商提前收回投資。開發商和身份證持有人之間還會有一個協議,包含開發商承諾不需要身份證持有人承擔任何債務以及保密條款等內容。
舉個例子:案情介紹:
原告:A 銀行
被告:王某
被告:B房產公司
2000年12月,王某及B房產公司與A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約定王某購買B房產公司開發建造的某小區房屋,由王某向A銀行借款110萬元,期限18年,並以王某所購房屋作抵押,由B房產公司提供階段性擔保。貸款發放後,王某僅按合同約定履行了一次還款義務,隨後停止還款。
2003年9月,B房產公司騙貸案爆發,法院認定B房產公司指使職工或親朋(包括本案王某等)向A銀行辦理虛假按揭貸款,共計騙取銀行資金705萬元,判處B房產公司犯合同詐騙罪,追繳違法所得返還受害人,並處罰金100萬元。
2003年12月,A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B房產公司對刑事判決中追繳不足的部分及本金110萬元的利息損失部分進行賠償,並要求王某對上述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及判決: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B房產公司為獲取銀行資金,指使王某向銀行辦理虛假的按揭貸款。其以欺詐手段與原告A銀行訂立的《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系擾亂國家金融秩序和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應認定無效。由於合同無效系被告B房產公司和王某共同故意實施欺詐行為所致,故兩被告應共同承擔無效合同責任。被告B房產公司因該無效行為取得原告的貸款,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被告王某作為有行為能力的公民,在明知的情況下,幫助被告B房產公司以非正當手段騙取原告貸款,致使合同無效,由此造成原告經濟損失的,依法亦應承擔連帶責任。被告李某,在本案虛假按揭貸款中,經查證未幫助被告B房產公司進行騙貸,故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故法院判決B房產公司賠償原告貸款本金及利息,被告王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案件評析
本案中,依據我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無效。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第59條還規定: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上述法律條款清楚地界定了無效合同成立的條件,合同無效後相關財產的處置分配,就造成合同無效的相關責任方應承擔責任的比例。
本案中,B房產公司為獲取資金,採用不正當手段,指使公司內部員工,虛構房屋買賣事實,騙取A銀行資金,明顯違反《合同法》規定, 過錯明顯。而王某在庭審中辨稱其為B房產公司員工,至A銀行辦理貸款是受單位委派,是職務行為,且單位也給其書面承諾,本案貸款本息應由單位歸還,與其無關。而A銀行則認為王某作為有行為能力的公民,在明知為假按揭的情況下,仍以個人名義幫助B房產公司實施騙貸,系共同騙貸,而非職務代理行為,給A銀行造成損失的,同樣應擔責。A銀行的觀點最終被法院採納,王某因此被判承擔本案的連帶賠償責任。
案件啟示
為緩解資金緊張矛盾,房產公司銷售過程中動員和鼓勵單位員工以虛假房屋買賣方式,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套取資金。而銀行在審核貸款申請時,一些開發商利用員工的親屬申請貸款,行為方式更加隱蔽,銀行往往難以發現。
在假按揭案中,一旦法院認定其為假按揭,法院往往判決借款合同無效,抵押擔保合同無效,由實際用款人房產公司返還貸款,而對名義借款人,法院往往會認同其是職務代理行為,或是從社會穩定等多種因素出發,豁免其責。本案在訴訟過程中,A銀行依據《合同法》相關條款,從B房產公司和王某對A銀行的各自過錯損害角度進行申訴,最終取得成功,為銀行同類型案件維權創新了思路。因此在出現假按揭時,需仔細分析形成的過程,進行辯護,以期提升保護債權的能力。
⑷ 什麼是個人住房假按揭貸款,假按揭貸款的主體
假按揭主要特徵
(一)一手房假按揭主要特徵
1、借款人特徵:工作單位為擬購買房產的開發商、開發商母(子)公司、銷售代理商、承建商、材料供應商或其他關聯企業;收入證明上的聯系人、聯系電話為開發商或銷售代理公司工作人員、聯系電話;收入很高但不能提供證明材料,或其收入明顯高於所從事職業的平均收入水平,或對所從事的職業不熟悉;無正當理由不能提供身份證件等重要資料的原件,或提供的資料明顯虛假;簽名虛假或多處簽名不一致。
2、所購房產特徵:事實上不存在該房產;房價明顯高於周邊相同或相近檔次樓盤;精裝修樓盤裝修部分價款明顯高於市場裝修價格水平;開發商營銷策略或優惠措施沒有大的改變,滯銷樓盤或尾盤突然熱銷。
3、購房行為特徵:一人購買多套房產,或同一單位多人購買同一樓盤;《商品房買賣合同》多項重要內容空白;借款人不知曉購房事實,或對所購買房產的位置、小區名稱、樓號、層數、朝向、房號、戶型、面積、價格、入住時間等基本情況不熟悉、不關心;開發商委託銀行代收首付款的,借款人不能提供進賬單或進賬單顯示首付款由開發商通過轉賬或現金方式代繳;由開發商自行收取首付款的,開發商出具了借款人已繳納首付款的收據或發票,但賬務上沒有收到款項的反映。
4、貸款行為特徵:借款人不出面,由開發商或中介機構代辦所有貸款手續;多個借款人集中在同一天或相近幾天內辦理貸款,貸款金額、期限相近,貸款成數達到或接近最高成數;借款人對貸款利率、月還款額等要素不關心,對借款合同內容無所謂或不知情;借款人選擇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方式。
5、開發商行為特徵:不願存入按揭貸款保證金;不願接受資金監管;房屋竣工後,遲遲不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抵押登記手續;將大量按揭貸款挪作他用,項目工程進度緩慢或形成爛尾。
6、貸款償還特徵:貸款償還日前由開發商通過轉賬方式往借款人還款賬戶內存入與月還款數相同或相近金額的款項,或以現金方式存入,但多個借款人存款憑條上的簽名為同一人筆跡;同一樓盤多個借款人同時違約,違約期數相同或相近,且非因借款人與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或貸款銀行產生糾紛所致。
7、其他特徵:達到入住條件後,借款人所購房產一直處於空置狀態;所購房產的使用人不是借款人且與借款人不存在租賃關系。
(二)二手房假按揭主要特徵
1、借款人特徵:為所購房產交易中介的內部員工,或與售房人為直系親屬;無正當理由不能提供身份證件等重要資料的原件,或提供的資料明顯虛假;簽名虛假或多處簽名不一致。
2、所購房產特徵:事實上該房產不存在;售房人不能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產權證明的原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借款人就已是所購房產的所有權人;借款人擬購房產建成時間較早,成新度較低,正常市場上難以成交;評估價格明顯偏高。
3、購房行為特徵:借款人不知曉購房事實,或對所購買房產的位置、小區名稱、樓號、層數、朝向、房號、戶型、面積、價格等基本情況不熟悉、不關心;購房合同多項重要內容空白;借款人未按規定將首付款交到指定賬戶,而是由售房人直接收取但難以證明借款人已支付首付款。
4、貸款行為特徵:借款人不出面,所有貸款手續委託房地產交易中介、某一機構或某個人代辦;借款人一次或分次以現金方式提取貸款或以轉賬方式將貸款轉入另外一個與購房行為不相關的賬戶。
四、假按揭防範要點
(一)樹立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規定。假按揭的產生,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商業銀行經辦行和經辦人員有章不循、違規操作所致。因此防範假按揭首先是牢固樹立依法合規經營意識,辦理業務時嚴格執行銀監會《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和相關個人信貸業務制度規定,不得擅自盲目放寬貸款條件。
(二)優選房地產開發商、樓盤及交易中介,從源頭上防範假按揭。要優選按揭樓盤,在發放一手樓貸款前,要由有權審批行對擬提供按揭貸款的樓盤進行准入認定,不得對未經過准入認定的樓盤提供按揭貸款,嚴禁支持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開發商支持的樓盤,嚴防介入存在合法性缺陷的按揭項目。
(三)加強盡職調查,認真核實借款人購房行為真實性。在辦理業務時必須堅持面談制度,充分了解借款人購房意願及行為真實性,合理判斷還款能力,對開發商及其關聯企業員工要謹慎發放按揭貸款,從源頭上杜絕假按揭產生,具備條件的地方,要通過網路查詢擬購房產的產權狀況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情況。對具備假按揭特徵的借款申請,必須加強盡職調查,逐項進行核實,凡是無法核實或經核實後無法排除假按揭可能性的貸款申請,要及時終止按揭流程。
(四)謹慎發放開發商、交易中介內部員工或關聯企業員工按揭貸款。開發商內部員工及其關聯企業員工購買開發商所開發的樓盤,或交易中介內部員工及其關聯企業員工購買其代理銷售的房產,較短時間內申請按揭貸款筆數較多、金額較高的,銀行應對此類購房行為的真實性加強調查、審查,審慎審批、發放貸款。
(五)強化貸後管理,及時發現假按揭預警信號,採取保全、清收措施。切實落實總行有關文件要求,利用信貸管理系統對個人住房信貸業務實行信貸風險每日預警。同時,各商業銀行應探索對當日所有新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實施逐筆監控,建立相應檔案;每旬或每月對轄內所有新發放的個人住房信貸業務進行同單位、同金額、同地區、同樓盤等相關信息進行分析、監控,發現假按揭線索及時進行核實。被認定為假按揭的,應盡快採取下列措施,盡量避免或降低貸款損失:一是落實抵押物,必要時可採取資產保全、處置抵押物或將抵押物過戶給銀行等措施,防止抵押物被重復銷售或重復抵押;二是要求開發商或有關主體替借款人償還剩餘貸款本金,沒有可償還現金流的,要對可以變現的資產採取保全措施。採取上述措施時,首先盡可能與開發商或有關主體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問題,協商不成的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六)強化從業人員培訓,提高業務操作及風險防範能力。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銀行,要組織形式多樣的業務培訓,使從業人員熟練掌握假按揭貸款特徵和防範知識,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制度意識、風險意識和依法合規經營意識。
⑸ 開發商辦假按揭騙且貸款要負刑事責任嗎
假按揭屬於騙取銀行貸款,會有刑事責任的。如果是以本人名義借款,已負有還本付息的責任。
《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第三款凡是偽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於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第四十七條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訊問、質證,聽取各方證人的證言並且經過查實以後,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5)個人住房假按揭貸款案例擴展閱讀:
一、假按揭會使一些不知情的消費者會受到傷害。消費者的貸款最終違約的話,將導致個人信用記錄上會有不良記載,導致其個人信用的負面評價,這是從所謂不知情的消費者角度帶來的危害。
而即便是知情的消費者,如果他去幫忙簽字,也有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這樣,其今後的人生道路將因此而受到很大影響。
二、假按揭會導致銀行房地產貸款資產質量的下降,將對銀行經營產生極為嚴重的惡劣影響。在房地產按揭貸款質量下降的時候,必然會影響到幾個方面,一方面可能會影響銀行的盈利,也會影響到銀行的股東,有可能又變成持有銀行股的廣大公眾,收益會受到影響。
同時,對銀行本身來講,可能由於資產質量的惡化導致資金流動性出現問題,而流動性出現問題就會給銀行帶來聲譽風險。如果流動性問題比較嚴重的話,還可能導致銀行的擠兌。如果銀行發生擠兌,甚至發生破產將損害存款人也就是廣大儲戶的利益。
⑹ 什麼是個人住房假按揭貸款,假按揭貸款的主體有哪些
個人住房假按揭貸款是指不以真實的購買住房為目的,開發商以本單位職工及其他關系人冒充客戶作為購房人,通過虛假銷售(購買)方式,套取銀行貸款的行為。
假按揭貸款的主體有哪些
(一)借款人為相關聯人。
1、一個家庭的多數成員購房。開發商以自身或其他家庭的成員、親戚朋友作為購房人申請貸款,如父母、妻子、兒女。表現在一開發商申請的房屋貸款中多個借款人姓氏相同,或一個家庭夫婦雙方分別購房。
2、同一公司內較多員工購房。即開發商以公司員工或員工家屬名義作為購房人申請貸款,借款人填寫的工作單位往往為 房地產開發公司或關聯公司。
3、開發商以本人名義購房申貸。股份公司則以各股東購房為由申請貸款。
(二)無關聯散戶按揭。為規避貸款銀行和監管部門對貸款檔案的現場檢查,開發商造假手段和水平不斷變化並逐步提高。無關聯散戶假按揭貸款主體特徵較為隱藏。有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存在花錢雇社會人員申請假按揭貸款的現象,如我們在檢查中發現開發商給虛假購房人每戶300元申貸報酬的現象。
⑺ 假按揭的預防假按揭的措施
為有效預防「假按揭」,不同的主體應當從不同的角度採取不同的防範措施。
(一)銀行的防範措施
首先,銀行應當謹慎選擇合作對象,只有那些具有較強資金實力、良好市場信譽,並且具備一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商,銀行才應與其建立信貸合作關系。在合作的同時,還應當著重審查其自有資金是否達到開發項目總投資的法定比例以上,是否具備項目運作必需的「四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其次,銀行應當加強貸款前的調查和審核,對開發商提交的個人住房按揭材料進行重點審查,仔細辨別申請材料的真偽,或者通過調查核實按揭申請人的情況,然後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有的銀行為防範風險,除了要求開發商提供住房按揭可行性報告之外,銀行自己也要形成分析報告,並且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審。對於房地產開發商的售樓員代辦全部申請手續、房屋銷售價格明顯高於市場價值的,要特別提高警惕,避免開發商通過偽造材料或虛抬房價騙取貸款。
第三,銀行應當加強對貸款資金的監管。貸款項目營銷成功後,銀行必須加強項目跟蹤管理,及時了解項目的工程形象是否與資金的使用進度相匹配,特別是對期房項目更應提高警惕,確保所有售房款用於項目修建,防止「爛尾樓」的產生。
第四,對於現有項目中存在問題的按揭貸款,銀行還應當進行認真核查,嚴格控制和化解貸款風險,並採取有效措施清收違約貸款;對那些需要通過法律程序收回貸款的,必須及時提起訴訟,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財產,以保全銀行資產並減少貸款損失;對涉嫌「貸款詐騙罪」的開發商,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舉報,並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⑻ 假按揭變成真按揭怎麼辦
這樣的房子你是不能要的。你要要求施工單位立刻還清貸款,給你銷戶,這樣你才能以一套的條件去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