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買房,交首付 並還貸。如何體現贈予關系
房產登記對方名下,而且又不願意放棄,就無法提現是對你個人贈予
婚後父母購買,只登記你名下,屬於對你個人贈予
可以你們寫借條給父母,父母出資和還款都屬於你們借款,萬一離婚,借款各還一半
如果能簽訂夫妻財產協議,寫明房產屬你個人財產也可以
或者是房東登記父母名下,只是借你們住,這樣所有權歸屬將來沒爭議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貳』 婚後由父母貸款給女兒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要看女方父母給女兒購買的房屋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登記在女兒名下且沒有貸款的情況下,屬於女兒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叄』 婚後父母按揭買房寫在我名下,和我老公有關系么
婚姻法解釋三首次明確了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及子女名下的,屬於父母及子女的共同財產。此種情況,視為出資方父母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
但是,如果是你父親全額付款,你沒有參與還貸,共同按揭,是沒問題的。如果你也參與按揭還貸,那你還貸部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二套房是按家庭為單位的,你已經有一套部分產權,你丈夫出資購房,就屬於第二套房。除非,你從父親那套房產權中除名。
『肆』 結婚後父母出錢給我貸款買房,怎樣證明這錢是我父母出的
如果要還的話,建議你們2人同時去你父母處去拿,並寫上借條;如果不還,建議還是你們2人同時去你父母處去拿,此事要讓你老公知道就可以;如果害怕以後出現問題需要進行財產分割,就去公證。
『伍』 婚後父母出資貸款買房事宜
還沒結婚就考慮離婚,這個確實長遠,但凡不是什麼壞事,婚前最好做財產公證,如果沒有財產公證,遇到以後離婚,雙方都只能拿證據說話,如果雙方都無證據,房產將證上人的名字各分的50%
『陸』 婚後父母給買房,還月供
協議里只說乙方無權處置該房,有沒有明確約定的房屋所有權歸屬?如果沒有這類約定,很可能還是按登記的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如果這樣認定,女方還是有權要求分割的。
『柒』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當然,是夫妻共有財產啊,跟誰花錢沒關系,跟寫誰的名字有關系,跟寫了名字的配偶有關系。
關鍵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權證明後,你老婆能不吵著跟你離婚嗎?
她會說: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著她,當她是賊。
『捌』 請教:婚後我父母出錢買房,以我名義貸款,由我父母全額還款,房產所有權規屬問題
樓上的別瞎叨叨,給人以誤解!
1、假設寫你的名字的話,產權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婚後的任何個人行為都是共同部分)
假設你想寫你的名字,而財產屬於你父母。
1、最好的方法,就是去當地公證處做公證,公證房屋的實際所有人,首付款繳納證明,貸款償還責任,以及用你的名字的原因。公證具有法律效力。
2、男的課貸款至65歲,以你父親的名字買房子,貸款5年,假設還款能力不夠的話,追加你為共同還款人,這樣就不用寫你的名字了。
『玖』 婚前父母貸款給我買的房子,名字是我的,婚後父母將房貸都還完了,現在老婆說在房證上加上她的名字
現在馬上讓父母做個公證,寫明該房子出款人是在婚前將房子贈給你的,然後即使你老婆加上名字,根據新婚姻法,離婚後這套房她也無權分割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