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朋友貸款,讓我冒充老婆,現在他還不上了,我會受到牽連嗎
你會受到牽連。具體來說:
冒充他人屬於騙貸行為:你冒充朋友的妻子去貸款,這種行為本身就可能構成欺詐。一旦銀行或貸款機構發現真相,你們兩人都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債務連帶責任:在夫妻關系中,債務通常是連帶責任的。這意味著,如果你的朋友無法償還貸款,作為「妻子」,你也可能會被要求承擔還款責任。
法律風險:如果情節嚴重,這種行為可能會引發法律訴訟。你可能會被要求償還貸款金額,甚至可能面臨罰款或監禁等更嚴重的法律後果。
信用記錄受損:即使最終你沒有被追究法律責任,但你的信用記錄也可能因為這次冒充行為而受損。這會影響你未來申請貸款、信用卡或其他金融服務的能力。
因此,強烈建議你盡快與銀行或貸款機構聯系,說明真相,並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以減輕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和後果。同時,也要提醒你,不要輕易為別人擔保貸款或冒充他人進行金融交易,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風險。
2. 有人說幫我做貸款不上徵信,要了我身份證銀行卡和五十個通話記錄!讓我今下午帶著身份證去拿錢說不用還的
零用貸,被催賬的是你,他收了手續費反正又沒責任!
這種錢最好別搞,催收的都是些本地的小流氓
3. 一個人在外找工作被中介被去帶了五千高利貸,到手的只給了我3500,說要還八千,已經還了三千五了,說
不要再還錢了,這就是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只會嚇唬你,不理他就可以
法釋〔2015〕18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