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貸款離婚後協議歸對方還,而對方後來不還貸款,需要另外一方還嗎
需要,起連帶責任保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1)夫妻有共同貸款離婚後一方逾期對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第二十六條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⑵ 如果一方欠貸款逾期離婚了,另一方可以馬上去貸款有影響嗎
如果是離婚了,但你們之前欠的貸款算夫妻共同欠款,逾期不還再貸款應該會審核不通過
⑶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協議離婚後由一方還貸款,如果還不上,怎麼辦
這種情況幾乎只出現在設想中!因為還沒到「還不上」前,離婚時分割財產就已經需要定下來房子的歸屬問題了!
如果他和她離婚前已經交了20萬,也就是對於房子,兩人各擁有10萬,離婚時如果他要房子,就需要先拿出10萬(具體金額還需評估市價)給她,之後才能獨立擁有房子並且償還房貸,如果這個錢都出得起,怎麼可能還不上區區房貸呢?
如果雙方都拿不出這10萬給對方,決定先暫時共同擁有房子,那就不存在後面的一方還貸款。
如果雙方都拿不出這10萬給對方,也不想共同擁有房子,就只能變賣折現後,兩人分變賣房子的錢,那就不存在後面的一方還貸款。
除非第一種情況中,他原本拿出給前妻的錢後仍然有能力還貸,但剛好就被騙錢導致傾家盪產,無力還貸!那情況就和第三種情況下差不多,變賣房子。
變賣房子能拿到多少錢呢?例如交了20萬已經交夠20%的房貸了,如果房子能賣100萬,變賣房子自己就能得20萬。
⑷ 夫妻一方有不良貸款記錄,離婚後配偶會被牽連嗎
應該會!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前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不管是借出去的錢或是借進來的錢都屬於共同財產,離婚後理應由兩人共同分配!!不過具體情況我不太知道!你去咨詢律師吧
⑸ 夫妻雙方有共同貸款,離婚後一方買房影響嗎
你好,不會有什麼影響,不過貸款可能在還未還貸結清的情況是比較難貸第二套的,當然你收入特別高,信用高的除外。
⑹ 夫妻共同貸款請問對徵信記錄逾期有什麼要求
已婚人士貸款買房,夫妻任何一方信用記錄不良,銀行都會拒絕放貸。
以夫妻一方名義貸款買房,即使貸款人徵信記錄良好,若其配偶多次逾期還款,銀行也會懷疑家庭還款能力及信用程度,在放貸時更加謹慎。若夫妻一方兩年內連續三次逾期還款,或累計六次逾期還款,銀行都會拒發貸款。
需要注意的是:調查貸款人徵信記錄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夫妻任何一方有過六次以上逾期還款記錄,另一方信用記錄良好,貸款買房也會被拒。
申請銀行貸款業務的條件:
1、年齡在18到65周歲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4、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貸款用途合法;
5、符合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以上條件就可以在當地的銀行申請辦理貸款業務。
⑺ 夫妻一方房貸逾期對另一方有影響嗎
夫妻一方房貸逾期對另一方沒有影響,因為房貸並不是夫妻必須共同還貸,可以一方還貸,另一方不承擔責任。